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供大家参考。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州、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领导对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与学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
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一)、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省、州、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牵头领导:张学斌;责任科室:校党支部)
(二)、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 3 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月不少于 2 次。(牵头领导:邱代君;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落实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格局。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由一把手统一领导、分管领导齐抓共管、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教研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统筹协调我校在党建、维稳、综治、政法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牵头领导:欧静;责任科室:校办公室)
(四)、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牵头领导:欧静;责任科室:校办公室)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一)、各科室要定期向学校负责人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我校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班子成员中进行内容通报。
(二)、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四)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
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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