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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组织人事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镇党委高度重视组织人事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线,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为重点,扎实有序地推进基层党的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为×镇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一、基本情况
×镇现有行政编制×个,实有人员×人,事业编制×个,实有×人。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在干部任用和调整中,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去年以来,我镇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规定程序,提拔任用了×名股级干部。
二、工作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规范工作程序。镇党委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的提拔任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选人用人的部署要求。广大党员干部通过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问责条例》等相关文件,特别是班子成员通过专题学、集中学、组工干部精通学,从而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全面把握《干部任用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并贯穿落实在选人、用人、管人的各个环节中。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二)规范任用程序,确保依法依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公示、讨论决定等工作程序,并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将选拔任用的重要环节全部张榜公布,将全过程置于全体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整个选拔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取得了良好效果,所提拔的股级干部在学历、任职年限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干部群众普遍反应选出的干部政治业务素质高、群众基础好。
(三)坚持正确标准,严把选人用人。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我镇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重点发挥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党委在选人用人上的主体责任,严格考察考核,坚持双向思维,既看优点、又看缺点,既看人岗是否相适、又看和干部能否相融,增加任前考核深度,切实防止蒙混过关,对考察人选廉洁自律情况严格把关。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始终坚持“用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切实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把干部群众满意度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民主测评票达不到50%的党委不予讨论通过,严格按照《条例》办事,切实增强选拔公信度。
(四)加强干部管理,坚决杜绝乱象。一是强化管理,及时对整个干部队伍进行清查造册,建立台账,及时整治乱象问题。二是严格纪律,按照相关干部管理规定选人用人,对干部用人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坚持原则,始终坚持在上级规定的编制内用人,注重用人为“精”而不在多,在有限的编制中活用干部,挖掘干部潜能。
(五)精心周密组织,做好村级换届。镇党委高度重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于2021年9月圆满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完成×个村的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全部实行“一肩挑”,整个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总体平稳,实现一次性成功率100%。
(六)合理岗位安排,充分发挥特长。按照干部管理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本着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选用干部,并根据岗位的职责和干部的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尽量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今年初,镇党委对办公室、后勤以及工作站的人事安排进行了调整,做到每村配备一名包村干部,实现“一人一挂”,培养年轻干部农村工作经验,有效发挥干部的职能作用,促进了工作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镇全面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认真扎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民主推荐不够精准。在推荐干部过程中,有时偏向于亲朋好友和身边的人,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那些群众公认、有能力、有工作实绩、默默无闻的干部,挫伤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岗位门槛设置较高。当前乡镇的干部人数不足以满足日益繁重的工作需要,有些岗位职务空缺,难以找到符合任命条件的优秀干部,许多优秀、实绩突出的干部因身份问题而无法享受相应待遇。三是村干部队伍整体能力不高,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存在文化层次偏低、思想观念转变滞后等问题,在具体工作中,只有致富愿望,但无致富思路,能力不强。四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部分村情选情比较复杂。换届选举涉及面广,党员群众民主意识增强,个别村人口多,村情复杂,参与竞选的人员中存在派性、宗族以及自然村“代言人”等类别,导致一些村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竞争相对激烈。
四、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偏差。部分干部片面认为选拔任用都是领导已经定了,思想上有所顾虑,存在无所谓的心理,从而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民主推荐环节的作用。
二是监督职责不够明晰。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不是十分明确和具体,对责任人的约束力不强,出现问题追究责任的依据不足。
三是考核测评不够到位。民主测评人为因素不断增强,人际关系的作用日益明显,测评结果的“群众公认度”越来越低,导致干部思想发生偏差,制约了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
五、改进措施
(一)加强学习宣传,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把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抓好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的学习宣传,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学深、学透,贯彻执行到位。尤其组织人事干部要学好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相关规定,正确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资格、程序、方法以及相关的纪律要求。真正做到班子成员掌握《条例》、干部群众了解《条例》、人事干部精通《条例》。
(二)严格执行条例,做到程序合规合理。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办事,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坚持民主推荐程序,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提拔任职的必经程序,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尤其在讨论决定和任职环节上,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进行充分酝酿协商,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研究决策,充分发扬民主,不能搞临时动议。
(三)强化监督意识,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建立完善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坚持做到失察必纠,违纪必查,使责任制不流于形式,发挥其应有作用。对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环节和事前沟通、任职等规定程序的履行情况都要进行记录,选拔干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和重要情况也要记载。同时,强化措施,加大惩罚处理的力度。对违反《条例》规定的任职决定,要及时予以处理,确保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