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紧贴巡察干部队伍特点,,加强巡察干部教育管理——全市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开展巡察是党中央的战略性安排,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需要。巡察干部队伍随着巡察工作的开展而组建,既是巡察工作的主力军,也是一支年轻的队伍。通过调查了解,我市巡察干部在巡察工作中既有成绩也有不足,如何紧贴巡察干部队伍特点,抓好巡察干部教育管理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我市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特点
巡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巡察干部队伍建设除具备一般队伍建设的特点外,还有三个主要特点,为做好巡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一)大范围遴选,人员分散。巡察制度是为了解决自身监督难题应运而生的,目的就是避免“熟人监督”的弊端。想要达成此目的,开展巡察工作的党委需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巡察干部的遴选,不能只在部分市直单位进行遴选,避免出现巡察干部相对固定而被“围猎”的现象。一届任期“全覆盖”的任务要求开展巡察工作的党委要在五年之内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完成一轮常规巡察,只有巡察干部对被巡察单位相对熟悉才能更容易发现问题,这就要求巡察干部的来源应覆盖开展巡察工作单位的全市各级组织、单位。这样做既解决了“熟人监督”难题,又便于发现问题。这种大范围的干部遴选,造成了巡察干部比较分散,需要对不同单位的人员进行调整,达到结构优化。
(二)专兼职配置,动态管理。虽然同属纪检监察干部,但纪检监察干部都是专职的,只负责纪律检查工作,而巡察干部只有巡察办主任加几名干事是专职巡察干部,其他抽调的人员无论是组长还是一般组员都是兼职巡察干部。没有巡察任务时,兼职巡察干部都在各自单位各自岗位从事所属工作,专职干部在巡察办处理巡察日常业务;
一旦有巡察任务时,就抽调所需兼职巡察干部,按照任务类型进行分组。一个巡察组通常配置一名专职巡察干部、十几名兼职巡察干部,由巡察组长统一管理,巡察任务结束后,各兼职干部重新返回各自单位工作,人员一直在动态管理当中。同此,为了防止巡察干部相对固定,巡察办每年都会根据标准条件对“巡察组组长库”“巡察干部人员库”人员进行更新,兼职巡察干部一直处在动态管理之中。
(三)统合式使用,任务牵引。实践当中,根据巡视巡察任务需要,各巡察办可以向上级巡视巡察办提出人员需求,上级巡视巡察办视情安排业务骨干参加下级的巡察工作;
同时上级巡视巡察办也可抽调部分巡察干部参加本级巡视巡察。这样统合式的使用,是巡视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大创新,既解决了某一阶段或某一专项巡视巡察任务力量不足的难题,又锻炼提高了各级巡视巡察干部的能力素质。
二、我市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广大巡察干部通过自我教育、自我要求、自我管理,保持了良好的工作状态,树立了较好的巡察干部形象。然而,调查发现,在巡察实践当中,巡察干部队伍的履职行为与打造良好品牌的要求还有差距。
(一)担当奉献精神有差距。好干部标准的其中一条是“敢于担当”,《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也把“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作为选拔巡视巡察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在工作实践中,广大巡察干部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精神,舍小家顾大家,长年在外参加巡察,以担当奉献精神圆满完成了巡察工作,但在巡察组长分配任务中也有一些负面现象。苦活累活不愿干。参加过巡察工作的干部都知道,常规巡察每个巡察组大约10-20人左右,实行巡察组长负责制,巡察组长对整个巡察组的工作负责,其他成员也有一定的分工。有两个工作大家不是很愿意干,一个是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再一个就是巡察组长找各单位领导进行谈话时需要1名巡察干部充当书记员做好谈话记录。巡察工作本来就是辛苦活,可这两项工作更苦更累,所以有些巡察干部不愿意做。责任风险不愿担。根据巡察工作需要,每个巡察组还会分成3-4个小组下沉一级深入了解情况,每个小组会指定1名小组长。与做信访、书记员的苦累不同,这名小组长要承担整个小组的责任,出现问题后该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所以小组长的工作往往很少有人愿意干。
(二)履职尽责意识有差距。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不论是常规巡察还是专项巡察,巡察组通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去了解掌握一个单位的政治建设。有巡察组长表示,现在巡察干部当中存在三种倾向。第一种是不愿发现问题。部分巡察抽调干部认为巡察工作是临时工作、巡察组是临时单位,“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干与不干”差别不大,回到单位还是老样子,不会因为干的多就被提拔任用,所以不愿意去发现问题。第二种是不敢发现问题。这种巡察干部奉行好人主义、怕得罪人,遇到重大问题不敢深挖细究,只是指出表面的小问题,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典型的“宁愿得罪广大群众,也不愿意得罪个别的腐败分子”。第三种是容易受到人情干扰。“熟人社会”观念依然有市场,还有人信奉“朋友多了路好走”、熟人之间好照顾,遇到问题不愿意抹开面子去指出,放在现代监督体系中就容易造成熟人监督难题,这个问题在县级巡察中相当普遍,而在我市巡察工作中也同样存在。
(三)维护良好形象有差距。打造巡察品牌、维护良好形象是每名巡察干部的职责。实践当中,一些巡察干部法纪意识不够、表率作用不明显,甚至起了负面作用。自身要求不够严格。通过与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访谈得知,有些巡察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发现问题后不听别人解释,小问题扣上大帽子;
有的随意表态、随意处置,造成工作被动;
还有的官僚主义严重,对待被巡察单位态度粗暴强硬,而自身有了问题也不纠正。从近几年我市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问题看,还存在一些巡察干部违反纪律、跑风漏气等严重违纪现象。虽然这只是小部分巡察干部出现的问题,但也反映出巡察干部队伍自身要求不够严格。请示报告落实不及时。有部分干部不能正确看待请示报告,对其还存有一定的认识误区,认为请示报告与跑风漏气关系成正比,怕报告的多了会走漏风声,造成当事人、知情人串供,甚至还有个别巡察干部以请示报告影响工作效率为由不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尽管这只是个别巡察干部工作当中出现的个别情况,不具有普遍性,但请示报告事关组织原则,反映了巡察干部规矩意识不强。
三、加强我市巡察干部教育管理的对策思考
巡察干部是服务基层聚焦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实现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证,必须重视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巡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教育引导。“思想决定行动”,思想问题如果不解决,就无法从根本上推动我市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队伍建设的质量。为此,队伍建设的主体、参与者以及配合者都需要改变思想观念,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教育引导。巡察机构加强教育引导。应利用集中培训、专题会议等时机,搞好经常性教育引导,加强思想灌输,使巡察干部认清巡察工作事关党的事业成败、事关政府公信力的提升,认清付出与收获永远成正比,认清只有经过巡察实践的千锤百炼,才能练就一身本领,在服务社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实现自身的价值追求。巡察干部加强自我教育。巡察干部既要看到巡察工作是苦活累活、得罪人的活,又要明白巡察工作是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巡察干部应主动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自觉用最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全身心投入巡察工作当中去,主动为党分忧、为党尽责。
(二)发挥组织功能,加强日常管理。在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不是权宜之计,也不是做表面文章,而是我市巡察工作实践当中的一个重要经验,目的是强化对巡察干部的管理。一是克服临时观念。党小组组长即是巡察组组长,应首先克服临时观念,时时事事带头,自身严格要求,加强组织生活制度、巡察组管理制度规定的学习;
引导教育全体组员明确,哪怕只是一个月时间,也要干好工作,主动作为,并在日常工作中按照规定要求严格管理,树牢以“组”为家的观念。二是关注人员思想变化。通过日常观察、谈心交心、思想汇报、侧面了解等形式,了解掌握巡察干部工作中有什么疑惑、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家庭里有什么难处,及时疏导解决,防止巡察干部因为思想波动而影响巡察工作。三是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制止。“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坚持监督从巡察组内部抓起、严起。对于巡察干部出现的趁机旅游、私自回家等问题,组员之间应相互提醒、相互监督,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巡察组组长应敢于扮演“包公”,看见问题要及时指出并提出改正建议,把风险隐患扼于萌芽。
(三)注重风险防控,加强监督问责。巡察工作中,对于容易出风险的地方,应加强总结研究,做好预防措施。一是科学制订方案预案。风险防控应突出重点环节,科学计划、严密组织,克服随机监督思想。计划方案应将风险防控责任指定到人,全面列出风险隐患点,按层级、时间节点进行分类,给出预防的措施。二是紧盯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每项工作开展前,都要进行风险评估,指出工作过程中的纪律要求、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对于发现的所有问题线索的定性,巡察组组长应亲自检查,确实不好定性的或疑惑较大的,通过小组内部讨论进行决定,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汇报,避免“大事化小”“就事论事”式的监督。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动员教育百遍,不如问责一次。”没有追则问责,风险隐患就难以消除。对于在巡察工作中因自律意识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即刻进行处理;
对于故意违规违纪的,要及时果断查处,加大“三分”进行惩处;
在回访巡察中发现的新问题,如果是因为巡察干部工作不尽心、违规违纪导致的,也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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