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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调研报告

时间:2022-07-04 10:2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关于“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调研报告

关于“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调研报告

 

开展志愿服务是党中央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新形势下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评价指标。为全面了解我市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情况,加快构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完善、充满活力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助推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市政协成立专题调研组,并于*年*月至*月,由市政协副主席*带队,组织委员深入我市各县市区和广东省、辽宁省进行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现状

(一)概况

1.志愿服务组织不断扩大。全市在*志愿服务网注册登记志愿者共*人,占全市总人口的*%以上,其中*区*人,*区*人,两区占城区人口总数的*%以上;
注册登记的志愿服务队伍*支,其中依托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成立志愿服务组织*个,依托社区物业管理成立志愿服务组织*个,依托模范人物成立以模范人物名字命名的志愿服务组织*个,*环保志愿服务团、*电影放映志愿服务团、*义工队等组织深受群众欢迎,加入者众多。全市在中国青年志愿者网注册登记的志愿者*万多人,其中经常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达*余人;
市县两级共青团归口管理的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个。

2.志愿服务管理逐步完善。成立全市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军分区政治部、市直属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组成,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调度指导协调。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对各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责任考核内容,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纳入文明单位系列创建的考评体系,对未完成规定工作任务的取消参评资格。举办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培训班,分期分批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强化激励措施,定期走访慰问民间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活动帮扶资金。为全市*多名优秀志愿者购买公益保险。每年组织评选表彰10名“最美志愿者”,对特别优秀志愿者同时授予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积极推报先进典型,*获全国最美志愿者,*社区获全国最美志愿服务社区。推进“好人之城”建设,出台《*市礼遇“好人典型”实施办法》,对涵盖志愿者在内的各类“好人典型”进行组织化、规范化的宣传、表彰、礼遇和帮扶。

3.志愿服务活动富有特色。在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中,我市逐步呈现三方面特点。一是项目化。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设计志愿服务项目。近年来,先后实施了免费读书吧、阳光助残、关爱留守儿童七彩行动、关爱幸存抗战老兵、阳光进高墙等志愿服务项目。二是专业化。引导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和民间志愿服务组织,立足本职岗位成立消防、环保、医疗、法律援助、交通安全、社会救助等专业志愿服务队伍。近年来,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先后参加了矿博会、排球赛、旅游节、汽车拉力赛等国际性节会赛事志愿服务,圆满完成任务。*蓝天救援队等一批技术专业、管理规范的志愿服务组织逐步发展壮大,积极向社会提供专业化公共服务,广受社会好评。三是社区化。大力开展创建社区“雷锋之家”志愿者工作站活动,市中心城区103个社区均挂牌成立了“雷锋之家”志愿者工作站,覆盖率达100%,在社区工作站的带动下,企业商家纷纷加入“雷锋之家”创建,雷锋之家遍地开花。*年来,市区两级*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个社区*个网格开展结对共建,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把志愿服务做到社区、做进家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高,思维理念亟待更新。有些部门和领导,仅仅把志愿服务当作“锦上添花”的事、把志愿服务组织当做向本部门本单位“找奶吃、要钱花”的机构;
有的“应付检查”思想很重,为迎检而迎检、为“创文”而“创文”,工作浮于表面,没有将其上升到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有限政府的高度加以认识和把握。有的干部群众认为志愿者是政府使用的廉价劳动力,搞志愿服务是政府、企业或个人在“做秀”;
有的把志愿服务片面理解为义务劳动,甚至理解为个人为社会做出的牺牲;
还有的认为从事志愿服务就要舍弃正常人的生活和快乐,普通人难以企及,等等,志愿服务还远未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群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志愿服务理念还远未深入人心。

2.统筹不够,组织架构比较松散。目前,具有志愿服务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分别有市创建办、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总工会、市民政局等等,仅志愿者登记注册平台这一项,就分别有中国志愿服务网、中国志愿者网、中国社区志愿服务网、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网等等,分属文明办、共青团、民政等多个部门,有官办、民办和半官办等多种性质之分,数据和系统普遍不能共享、兼容,折射出“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现象。各部门虽有对志愿服务组织进行统筹管理的认识,并曾多次协调提出建立统一管理机构的方案,但限于层级、架构和管理体制等多方面原因,都没有得到实现。

3.阵地不强,志愿服务不够经常。我市志愿者注册人数虽已突破70万人,但真正经常性开展活动的志愿者并不多,甚至 “只注册不服务”。绝大多数志愿服务组织没有在各级民政局注册登记,缺乏办公场地和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往往临时“打游击”。部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志愿服务组织,虽在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时都已注册,但党员干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多以被动应付为主,导致部分志愿服务活动流于形式、“蜻蜓点水”,实效性不强,党员干部在志愿服务领域的示范带头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机构、社会工作者与志愿服务工作的对接和联系不够紧密,导致很多志愿活动都是凭组织者一时心血来潮,甚至把志愿服务活动用来赚“噱头”。

4.激励不足,志愿服务欠缺保障。对志愿者在入学、就业、就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仍待细化完善,个别优惠政策“含金量”不高,导致很多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对所从事的工作,既缺乏社会认同也缺乏自我认同。志愿服务还未列入地方立法进程,现有的《*省志愿服务条例》缺乏实施细则,执行效果不太理想,志愿服务的法制环境仍然不优。志愿者合法权益保护制度比较欠缺,很多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事先没有组织和个人为其购买保险,社会公共服务参与权、人身安全等各项权益得不到有力保障。

5.管理不优,志愿服务有待规范。对志愿服务的教育、培训和宣传比较欠缺,导致专业化、技能型的志愿服务团队、志愿者骨干以及经验丰富的志愿服务管理人才比较少,志愿文化、志愿精神还远未深入人心,很多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比较盲目,往往仅凭一腔热情,缺乏专业人士引导带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对志愿服务组织的日常监管手段不多,缺乏统一监管平台和综合评价体系,导致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各行其是、各自为政,志愿服务项目比较单一,内容和形式“千篇一律”或“换汤不换药”,甚至出现了被服务对象一天“洗多次脚、剪几次头”的情况,供需信息严重缺位。

二、外省先进地区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主要经验

(一)深圳经验

深圳市是全国志愿服务的发源地之一。2011年在全国率先系统性提出了以打造“志愿之城”巩固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成果的战略思路,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从社会参与、志愿组织、社区服务、激励机制、资源保障、文化建设等6个方面规划了20项具体目标,成为全国第一个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目标体系。先后成立义工联合会、义工基金会,大力推广“社工+义工”模式,核拨社工编制在全市统筹使用,以社工带义工。以社区为主要阵地,建设社区志愿服务U站183个,辐射和整合社区各类志愿者队伍;
建设规范化服务站点313个,推行统一VI标识、统一常规项目、统一基本配置等“六统一”的品牌连锁服务,实现全年365天“不打烊”。建立“一星至五星”志愿者、百名优秀志愿者、“义工服务市长奖”等多层级的志愿者荣誉认证体系,率先实施志愿服务积分入户政策,为志愿者免费投保10万元人身意外伤害险。建立“一证”(电子义工证)、“一库”(志愿服务云数据库)、“多终端”(手机APP、微信客户端、PC端、12355热线)的智慧型信息化体系,解决志愿服务认定、项目开展、供需对接等问题。目前每10个深圳人中就有1个志愿者,人均每年志愿服务时间达42小时,争当志愿者、当志愿者光荣已成为一种时尚、一种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

(二)惠州经验

惠州市在首次“创文”时,提出了建设“好人之城”目标,在实现“二连创”、“三连创”后,又着眼于“创文”成果的长效巩固,在借鉴总结各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志愿之城”的战略目标。为此,该市在全国率先成立文明城市工作局,作为市属一级单位,同时成立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城市工作局局长兼任会长,相关市直职能部门和志愿服务组织代表担任理事,各县区相继成立本区域志愿服务联合会,各镇(街道)成立志愿服务协会或志愿服务总队,机关、事业党委和社区(村)100%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形成“文明委统筹、文明办牵头、联合会具体管理、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团组织参与运作”的工作机制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制定《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20余个配套文件,涵盖登记注册、招募管理、服务记录、激励回馈、党员和公务员参与等内容,将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初步形成了制度体系。该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固定工作人员达26人,办公场地1400平方米,每年财政预算100万元专项经费,并下辖志愿服务基金会,其志愿服务工作组织架构高,人、财、物保障充分,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极强,为该市冲击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创”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鞍山、抚顺经验

鞍山市提出了全国文明城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城“双城同创”的工作方针,出台《鞍山市志愿服务条例》和《〈鞍山市志愿服务条例〉实施细则》,明确市、县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为执法主体。同时出台19项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操作性都比较强。为推进“双城同创”,该市成立了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由市委副书记任主任,1名市委常委和1名副市长任副主任,32个市直和中省驻鞍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办事机构设在市文明办。同时,市本级成立市志愿服务总会,各县市区、开发区和街道成立分会,各社区成立志愿服务站、点,市、区两级党政机关成立志愿服务组织,56000名在职党员干部志愿者实名注册,初步形成了纵向覆盖市、区、街道、社区和各级机关党员的组织管理体系。抚顺市依托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育资源,建立了全国首个志愿服务培训学院,在全国率先编制志愿服务专门教材,开展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志愿者培训走上了专业化、规范化轨道。

三、主要对策建议

(一)提高认识,适时推进“志愿之城”建设

调研发现,深圳市、惠州市等连续多年保持“全国文明城市”殊荣的先进地区都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创文”工作在初期,主要靠强有力的政府引导,但“创文”工作的纵深推进和“创文”成果的长效巩固,最终要靠强大的志愿服务组织作保障和支撑。从某种程度上说,志愿服务组织不强,则“文明城市”牌子难保。基于这样的认识,深圳市、惠州市、鞍山市都不约而同地把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作为“创文”的头号工程和长期工程来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用爱心温暖需要帮助的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向善,为实现中国梦有一分热发一分光。2016年8月,中央将志愿服务组织建设纳入全面深化改革议事日程,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完善、充满活力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志愿服务进入组织化、规范化、现代化发展的新阶段。今年6月,市文明委提出了建设“好人之城”的工作目标,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对志愿服务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等各类“好人”群体起到了重要激励作用,进一步优化了“创文”工作基础。建议市委、市政府把中央精神与*“创文”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志愿服务工作的顶层设计,进一步提高“好人之城”建设的目标定位,在条件成熟时打造“志愿之城”,力争在2020年,全市75%以上的注册登记志愿者纳入统一平台管理,志愿者平均每人每年提供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45小时,党团员参与志愿服务的比率超过60%,市、区、街道、社区(村)100%建立志愿者组织,城市居民20分钟内就能享受到志愿者和社工的服务,100%的志愿服务站按标准运行,市、区志愿者组织场地保障不少于每万名志愿者100平方米,高(职)院校和中小学校每学年分别开展不少于8学时、2学时的志愿服务实践活动。

(二)加强领导,完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

一是出台《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实施意见》,解决政策支撑问题。学习借鉴深圳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意见》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办法,研究提出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各项政策措施,明确组织领导、经费筹措、场地供应、行业监管等方面具体规定,切实强化志愿服务的政策保障。二是成立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解决统筹领导问题。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加挂“市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牌子,相关市直单位作为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办事机构设在市文明办,适当增加人员和经费,负责全市志愿服务的组织、领导、协调、服务工作。三是成立志愿服务联合会、志愿服务基金会和社会工作联合会“三会”,解决组织依托和经费保障问题。综合借鉴深圳、惠州、鞍山经验,成立*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由市级退休领导担任会长,市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市级志愿服务协会等担任联合会的理事单位,作为负责监督、指导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日常运行的社团组织,办公地点设市文明办,业务工作与中国志愿者联合总会对接。成立*市志愿服务基金会,与市志愿服务联合会“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以社会募资为主,市财政提供启动资金并逐年适当支持,建立多元化募集资金机制,逐步扩大基金规模,为志愿服务工作提供长效资金保障。成立*市社会工作联合会,作为对全市各级社工组织、社会工作者进行行业管理和服务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各县市区、街道相应成立本级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志愿服务分会和社会工作分会,各社区(村)成立志愿服务站、社会工作站,形成“社工+志愿者”的市、县、街道、社区(村)四级组织网络。

(三)夯实阵地,推进志愿服务网络覆盖

一是保障“三会”办公场地。统筹调剂各级党政机关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资源,适当安排市县两级志愿服务联合会、社会工作联合会和志愿服务基金会“三会”办公场地,确保“三会”有人员、有经费、有活动场地。明确规定每条街道必须设置不少于一个志愿服务岗亭,依托现有社区(村)管理用房开展志愿服务,鼓励新开发房地产项目预留社区志愿服务场所。二是推行“党员+社工+志愿者”协作模式。学习借鉴深圳经验,建立党政机关、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常态化协作机制,明确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应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并有专门的工作场地,党员干部应完成60小时/年固定时限的志愿服务,鼓励志愿服务组织招募使用社会工作者,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在开展公益活动时招募志愿者,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发挥社会工作者在组织策划、项目运作、资源链接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发挥志愿者热情高、来源广、肯奉献的人力资源优势,形成党团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协调配合、共同服务的格局,促进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党团建设。明确责任单位指导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设立党团组织,围绕基础党组织基本任务开展工作,坚持党建带群建,确保志愿服务组织正确政治方向。

(四)强化保障,优化志愿组织发展环境

一是出台《*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理顺志愿服务管理机制,明确基本职责,强化制度保障。二是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完善和落实志愿服务星级认定机制,出台志愿服务保险购买办法,健全志愿服务物质化补偿机制,设立志愿服务“市长奖”。建立志愿服务储蓄型激励机制,平时储存志愿服务时间,需要时随时支取。切实落实优秀志愿者在入学、就业、就医等方面的激励性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优惠力度,推动形成人人尊重志愿者、人人争做志愿者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搭建平台,切实提高志愿服务水平

一是建设专业化培训平台。借鉴抚顺经验,以湘南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学院、市委党校等作为培训基地,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活动,着力保障培训资金、优化培训机制、提高培训实效,切实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二是建设统一的信息平台。借鉴深圳、惠州经验,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探索“互联网+志愿服务”,搭建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多个平台注册、‘一张网’管理,‘一个证’(志愿者工作证)服务”,强化对注册登记的动态监控,简化注册登记门槛,推行志愿者团体社区登记备案制,着力杜绝“只注册不服务”现象,切实创新服务方式、保障供需对接、提高服务效能。三是搭建宣传教育平台。大力培育志愿文化,推动志愿文化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党校、进社区、进中小学教(课)程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志愿文化培育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计划,积极策划组织各类主题宣传活动,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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