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学习中央一号文件集中研讨会上发言材料(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2月13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是步入21世纪以来,第20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各项内容详实、站位高远,为我们做好2023年的自然资源工作提供了良好的“风向标”。
聚焦主责主业,浅谈几点心得体会。
一是坚决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食为政首,地为根基”,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我们翻开文件,今年的一号文件中首先提到的就是“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显示,我市现有稳定耕地面积XXX万亩,但从经济社会发展总的趋势看,各类建设用地的需求仍旧较大,耕地保护面临的压力依然非常大。落实“长牙齿”的硬措施,我们必须要与各县(区)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带位置分解下达。制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方案,优化细化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压实县(区)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要坚持实行严格考核、重大问题一票否、终身追责,扛稳耕地“三位一体”保护的政治责任,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必须加强用途管制,严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进一步加强项目用地选址指导和预审,进一步做好拟建项目选址、用地规模、占地类型、补充耕地方案、征地补偿等内容的审查,指导建设项目选址尽量避让或减少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必须严格落实“占补平衡”,确保“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同时,全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减少。
二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和保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做到注重质量、从容建设”,要“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坚持村庄规划引领,我们要做到发展有遵循、建设有依据,确保乡村振兴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要强化农村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尊重农村产业发展规律,全面考虑乡村资源、乡村功能和产业特色、基础设施配套、生态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因素,全域系统性谋划。要坚持整合利用农村各类资源,合理安排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优化农村一二三产业布局,科学编制符合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的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提出本地区的农村产业发展目标、功能结构、空间布局和空间需求、设施规模等具体内容。要主动结合农村产业发展规划,经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平衡后予以用地空间保障。
三是坚持增强农村产业用地保障能力。要积极向上争取将我市纳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范围,探索在农民集体依法妥善处理原有用地相关权利人的利益关系后,将符合规划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按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制定分业分类的农村低效用地判定标准和激励机制,加大低效用地节约挖潜,推进低效用地减量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四是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活力。乡村振兴战略的20字总要求中,首先一条就是“产业兴旺”。发展设施农业是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是助推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推进设施农业产业发展,空间保障是重中之重。我们要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优化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强调要科学引导设施建设合理选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村庄规划,在保护耕地和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用好自然资源、农业、林业等各类政策,按照设施建设方案,综合施策,合理确定设施建设用地位置、范围。同时,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尽量避免占用坝区耕地。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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