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法院院长在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上发言,供大家参考。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对工作业绩的总体认识和根本观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怎样树好政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广大党员干部立身处世、干事创业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官者,没有不追求政绩的,这是领导职务对于执政的内在要求。但追求什么样的政绩、如何追求政绩,却如同一面镜子,让领导干部的境界、情怀高下立判。近期一些地区出现“盆景典型”式的歪风,刚开展工作就总结成绩,或者频繁变换赛道,“新官不理旧账”,这些都是政绩观跑偏的结果。我们要树立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和“浦江经验”那样的正确政绩观,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接力棒中的一棒,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今天,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有关会议材料,谈以下几点感受。
树立正确政绩观,要讲政治强党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讲党性就必须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始终。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将“党建铸魂”工作抓紧抓实,引导干警强党性建新功。强化党建引领。每周例会、每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引导干警筑牢政治忠诚。服务中心工作。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积极参加“万人助万企”,先后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律师座谈会、商会座谈会听取意见,建立商事调解工作室,为15家商会分别明确一名法官联络员,促进涉企纠纷高效、便捷、低成本解决。建设法治**。两级法院每季度向党委通报行政案件情况特别是败诉原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18年的8%上升至93%;
15个县区全部成立行政争议化解平台,3起以县政府为被告、诉讼标的过亿元的案件依托平台调解结案;
化解重大行政诉讼案件21件,解决行政机关长期欠债积案81件,执行到位4094万元。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进一步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在思想上对标对表,在行动上紧跟紧随,在执行上坚决坚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察实情出实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正确政绩观,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这就要求我们大兴调查研究,做到深入实际、了解实际,唯其如此,才能真正了解群众需求,才能将发展成果不断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新一届中院党组落实中央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重要部署,今年以来,先后召开条线工作会议、基层一线法官座谈会、法院领导干部研讨班12次,党组书记、院长到基层法院、重点企业调研50余次,梳理企业、群众反映突出问题40余个,把脉*法院工作实际。长远谋划工作。制定“11236”五年发展规划,深化“党建铸魂、质效共进、执行攻坚、枫桥强基、廉洁铁军”6大工程,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明确了路线图和任务书, 树立鲜明导向。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关键是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评价标准不科学,干部政绩考不准、考不实,政绩观就不可能正确。今年以来,市中院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制定法官、助理、书记员、行政人员考核办法,每月评选办案标兵,为干警树立“以办案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正确政绩观,引导干警多办案、办好案。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就要用目标统一思想、检验忠诚,用目标展示担当、倒逼落实,一步一个脚印把美好蓝图、宏伟目标变成现实。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担主责谋主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抓牢公正和效率这个主题,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中院每周例会通报审判进度,每月召开两级法院推进会分析讲评,发布红黑榜,聚焦拖延办案、超期移送案件等问题开展专项督察,落后单位启动应答机制。以繁简分流为关键,按案由划分案件繁简类型,推动轻重分离、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89860件,审执结70921件,同比分别增长4.18%、16.23%。以能力提升为动力,修订完善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开展18期各类培训,精准对下指导46次,各项审判质效指标稳步上升,执行质效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更好发挥审判职能,向办案再聚焦,用办案来履责,以办案论英雄,促进审判执行质效稳步提升,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法治获得感。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办实事护民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当前,涉法涉诉信访高发,是法院工作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全市法院坚决树牢“有解思维”,以“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办好”的决心和气力做好这项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人民至上落到实处。注重实质化解。对于省政法委交办的案件由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重点评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一案一策,制定有针对性的化解方案,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开展信访重塑性改革。完善信访机构设置,全市法院明确信访管理部门、专职信访负责人和信访专员,完善初信初访案件和重复访案件化解机制,制作《初访案件化解流程图》和《重复访案件化解流程图》,明确办理步骤、办理责任人、办理内容、办理时限等,形成闭环管理。完善院领导接访机制。采取对口接访和预约接访制度,提升接访质量和效果,中院院领导按照分管领域接待来访人员,对于未能当场解决的信访案件,采取预约接访制度,把接访与处访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办理情况,今年以来,全市法院院领导接访*次,同比提升*%,努力提升接处访效果。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持续传承弘扬“浦江经验”,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把落脚点放在 “事要解决” 上,重视初信初访,做好院领导接访录入工作,用心用情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走那种急就章、竭泽而渔、唯GDP的道路。这就是为什么要树牢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也就在这里,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今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一席话令人警醒。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全市法院将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在现代化新征程中重振*辉煌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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