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线工作法【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附件 7
一线工作法
为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转变工作作风, 提升行政能力, 根据《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 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一线工作法。
一线工作法是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机制, 是集中民智、 反映民意、 凝聚民心, 加强作风建设, 提高执政能力的有力手段。
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 真正做到“决策在一线制定、 工作在一线落实、 问题在一线解决、 创新在一线体现、 成效在一线检验"。
一、 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指导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推行一线工作法的实施工作,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本级行政机关实施一线工作法的牵头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推行一线工作法的第一责任人。
二、 工作内容
各级行政机关推行一线工作法的主要内容是:
(一)实施一线工作联系制度。
各级行政机关要围绕党委、 政府的工作决策和部署, 推出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 通过领衔主办、 挂牌督办、 现场办公等形式, 深入一线解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计民生的重点、 难点问题,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实施一线工作联动制度。
对群众关注的急、 难、 愁问题, 建立以职能部门牵头, 相关部门参与, 涵盖问题收集、 梳理、 分发、 处置、 督办等环节在内的, 衔接紧密的联动工作机制, 构建流程通畅、 高效快捷的一线公共服务体系。
做到一个部门能一线当场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 需要其他部门合作解决的, 互相联动, 共同解决, 确保群众提出的问题事事有回应、 件件有答复。
(三)实施社情民意沟通制度。
要充分依托各种媒体, 构建与一线群众快捷方便的联系沟通平台, 了解一线群众诉求, 就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重大决策、 项目及敏感事项等问计于民, 将群众的谏言献策作为政府决策、 制定政策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增强解决民生问题的针对性、 科学性; 就与民生相关的重大实事项目、 重点工作、 群众诉求问题处理结果等及时进行通报, 接受社会监督。
(四)实施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要对重点工作、 重大实事项目的落实情况、 在一线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 一线群众诉求事项的处理情况等, 严格按照明确的事项、 标准、 时限、 要求,进行责任倒查, 强化责任追究, 杜绝各种扯皮、 推诿现象。
三、 工作实施
各级行政机关要于每年 3 月底前制定年度一线工作计划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门备案。
各级行政机关根据一线工作计划, 结合一线工作内容, 细化方案, 扎实深入推进, 务求取得实效。
各级行政机关应当详细记录本单位一线工作开展的情况, 并做好统计(见附件 6)。
四、 监督检查
各级行政机关每季度对实施一线工作情况进行 1 次自查, 年终形成年度自查报告于 12月 10 日前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政府督察、 行政监察部门要对同级行政机关实施一线工作制度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每半年不少于 1 次; 每年 12 月中旬选取 50%的行政机关与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一起同步进行一线工作情况的抽查。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于 12 月底综合同级行政机关年度自查情况和年度抽查情况形成行政机关实施一线工作制度情况报告, 报本级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审定后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