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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法制宣传演讲稿7篇

时间:2022-11-28 09:30:09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园法制宣传演讲稿7篇,供大家参考。

校园法制宣传演讲稿7篇

校园法制宣传演讲稿7篇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作为小学生要人人会牢记,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校园法制宣传演讲稿,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尊敬的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

我是来自四小的zz,我演讲的题目是:"精彩人生路,法制伴我行"。

当我们呱呱坠地,来到人间,便成为一名幸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儿时,我们能享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上学了,我们又能享受《义务教育法》的保护;长大了,成人了,我们有《婚姻法》的保护,有《宪法》等各种法律的保护。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当我们惶惑时,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条文来规范和约束自己。

曾记得六岁时为了上学同妈妈的一场"官司"。那时,我家还比较穷,家里要支持姐姐上学已经很吃力了,妈妈想让我晚两年读书。开学时,看到同龄的儿时伙伴都背着新书包高高兴兴的上学去了,我很伤心,哭着去找舅舅。舅舅来了,他搬出《义务教育法》说服了妈妈,我好高兴啊,我第一次知道了法律的威力。自此学习法律就在我心中扎下了根。

《义务教育法》让我顺利入学,掌握法律知识,我还给爸爸帮了大忙呢。前年,我爸爸在一个工地打工,工程结束,黑心的老板还一直拖着工资不发。家里等着钱用,爸爸很着急,很郁闷。爸爸一冲动就想联合工友去武力讨要。听到消息,我忙劝住爸爸。我对爸爸说"讨要工资可以用《劳动法》呀",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我找来《劳动法》和爸爸一起学习,我们找到了讨要工资的合理办法。最后在劳动大队的帮助下,爸爸他们讨回了工资。叔叔们都夸我懂法律,办法好。听到夸奖,我好高兴,好高兴啊,心里像喝了蜜一样。

这真是:

依靠法律来护航,一言一行记心上;

谦和恭让莫逞强,结交朋友要思量;

学校家庭是港湾,四海为家法律帮;

正确上网不上瘾,努力学习是正章;

遇到危险快报警,长治久安有保障;

多听师长良言劝,十字路口不彷徨;

学法用法记心上,百年树人做栋梁;

千里之堤防蚁溃,万家平安万年长,万年长。

尊敬的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作家八月长安曾说,她希望每一个像我们这样的孩子将来都可以成为一个“眼睛里有光芒的人”,在我看来,附中的每一位学子也都应该做这样的人。

正如校训所说,我们要做有责任的中国人,我们都应牢记自己肩上的责任,因为只有当一个人有了责任和担当,面对问题时才会有更大的热情,才能让内心的热情由内而外地散发出来,化成眼中的光芒。从小的方面来说,这种责任是对我们自己乃至我们身边的人的责任。作为一名附中学子,我们不该在把自己当做温室中的花朵,让父母捧在手中,而要明确作为子女,作为学生以及其他身份时,我们应该承担起怎样的责任,我们能为自己的未来划定怎样的起跑线,我们又能为身边的人做些什么。从大的方面来讲,朱斌校长曾在开学典礼上提出过优秀的人有三条命――“性命、生命和使命”,拥有了性命和生命之后,我们更应考虑自己的使命是什么,想想以后自己能为祖国的复兴、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做哪些努力。

除了有责任之外,附中人也是有涵养的中国人。腹有诗书气自华,内在的光芒是无论何时何地都不会黯淡的。要想成为一个有内涵的人,就必须找到源头活水,而源源不断的知识绝不仅仅是局限于课本,阅读就是我们获取课外知识的有效途径。今年寒假我与在香港文大学的学长们交流时他们就不约而同地提到了阅读的问题,谈到高中时最遗憾的事情时,涂心悦学姐就说很后悔高一高二的时候没有多读些课外书,高三时学业繁重,上大学后就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静下心来好好读一本书了,但是读书不仅在短期内能让我们了解更多知识,更对我们之后的人生道路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我们要抓紧时间,在好读书的时候好读书、读好书,丰富自己的内在,做有涵养的人。而日常中的行为举止也是我们涵养的体现。掌握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艺术,成为谦谦有礼的人,在这一点上《附中学子素养五十条》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指引,所以附中学子的恭谦有礼让家长和老师都印象深刻,在校外活动中更是表现出色。

附中人更是有风采的人。优秀的人善于完成自我内在的积淀,更善于展现自己的风采。在附中,各式各样的社团让我们有机会学习到多方面的技能,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为我们提供了展现自我的'平台,绿茵场上奔跑的身影,那是少年飞扬的青春;活动中心里跃动的旋律,那是我们满腔的热忱;教室里激烈的唇枪舌战,那是我们锐利的思辩。我们应该珍惜这些机会,积极参与,在活动中展现自己的特长与个性,绽放自己独一无二的光芒。

看看身边的朋友吧,他们眼里有光芒吗?看看镜子中的自己吧,你眼中是否光辉璀璨?附中人,应是有责任,有涵养,有风采的中国人,青年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作为附中的青年,让我们都怀抱着对于未来的希望和美丽的梦想,做一个眼睛里有光芒的人吧!

亲爱的高二、高三同学们:

早上好!

近段时间学校电子显示屏上“阳光办学,依法治校”,“弘扬法治精神,保障校园秩序,促进学校发展”,“学法律、讲权利、重责任”的宣传标语大家应该耳熟能详了。我们学校既讲责任也讲秩序,既重视人文关怀,也讲究理性管理,把德治和法治结合起来,凝聚人心,理性思考,可持续发展。今天我演讲的标题是“增强法律意识,维护学校秩序,树立一中形象”。

同学们都知道,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做人有准则。俗话说“不以规矩,难以成方圆”,而学校是人才的摇篮,真正的人才应该是家庭的顶梁,社会的精英,国家的柱石。应该德才兼备,应该是准则、秩序、方圆的楷模和代表。希望在站的每位同学在学习、生活中说话做事要合理合情,更要合法。

法的内涵丰富,外延广阔。旧法在完善,新法在诞生。今天我们只讲与学校相关的法律知识,准确地讲,是要唤取同学们的法律意识,理性地对待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

就学校层面讲,要做到依法治校。

我们学校的办学目标,办学理念,办学过程的实施方法是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深入思考,多方论证,在教代会上讨论,广泛征求广大离退休老师和在职教职员工意见后才提出和不断完善的。学校的收费、资助、教职工福利待遇、教职工的考核、进级、管理都是有章可循,照章执行的。学校的水电管理、财物财产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饮食安全管理等按国家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与细则严格实施和执行。

就老师层面讲,要做到依法执教。

国家有《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规,老师们在教学上按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和规则,以年级和教研组的具体安排有序进行,稚步推进,减少个体的随意性。我们的高效课堂从提出到尝试到现在的全面铺开,也是和中国深化改革的思想一致的,也是和中央教育部和湖北教育厅的教育改革原则相协调的,也是按学校的目标和计划稳步推进的。教师们和教育工作者要依法对同学们进行教育和管理,按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年级具体规定进行教育和管理。

就学生层面讲,要做到增强法律意识,做合格的中学生和守法的公民。但实际情况是许多同学处理问题随意性强,感情用事,缺乏理性,忽视班规、校纪和国家法律。

1、不遵守交通法规。

(1)一中学生上街一字排开,漠视车辆和路人,有阻断交通之嫌。特别是星期天放学最为严重,每天中午和晚上放学走读生对交通的影响也明显。

(2)无证驾驶摩托车,开飞车,一车带上两三人。()这是无视生命健康权,是违章驾驶,是违反交通法的具体表现。

(3)在公共场合乱扔垃圾,不懂得礼让他人,抢道,赶急,无视隐藏的危险。

2、不熟悉消防法,用电法和相关安全法规。

(1)在消防应急灯插座上充电。

(2)私拉乱接电线。

(3)外出上网。

(4)有意无意地损坏消防设备,学校公共设施。

3、不遵守校纪班规。

学校在多次德育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治理学生的五大顽疾“抽烟、打赤膊、上网、恋爱、上课睡觉”。这说明部分同学行为习惯不好,自觉性差,纪律意识不强,集体观念欠缺,协作精神缺乏。一个成人身上尚且存在陋习,同学们身上有缺点是可以原谅的,但我们也是可以逐步改掉和克服的。这就是班规校纪,年级规定的作用,它们就是学校的法,就是同学们行事的准则。

因此,在站的同学们,要用责任文化影响自己,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负责,在老师的熏陶和引领下从内心强大自己。同时,希望同学们遵守班规、级训、校纪、国法,做合格的优秀的中学生,做对家庭、学校、社会、国家有益有用的人,维护建始一中良好的社会形象。在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争做二十一世纪的优秀的世界公民。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话题是"小学生法制教育"。

同学们一定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如若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那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做呢?

首先,我们要积极学习《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对小学生思想品德和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只要我们能自觉遵守《守则》和《规范》,就能增加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并且提高分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增强守法、守规、守纪的意识。所以只要我们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已经做到了遵纪守法的第一步。

其次,我们还要自觉遵守和小学生有关的一些法律。比如: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将近12周岁学骑车必须有家长陪同;营业性的舞厅、网吧我们不能进入;不健康的书籍、录像自觉不看等等,这样把自己放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中,既保护自己,又杜绝犯罪发生的可能。

同学们,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那就让我们所有的同学都从我做起,主动学法,让我们在充满法律意识的氛围中健康成长,做个知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快乐的小公民。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各位尊敬的评委老师:

您好!

首先感谢老师的信任和支持,给了我这次演讲的机会。我演讲的主题是《莫让生命的花朵过早凋零》。我先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

小王与小朱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初三,小朱读初一。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朱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朱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一点颜色看看,由于小王家没人,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了一阵后离开。第二天,小王知道后,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x,到校门口等候,当小朱放学刚走出校门,小魏上去对准小朱就是一刀。小朱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小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小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小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砍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小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案发前正值小王初中毕业面临中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职高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小朱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小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朱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庭,让三朵本该绚丽绽放的花朵过早凋零。

同学们:有人把我们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我们比喻成“早上x点钟的太阳”,在我们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人却由于种种原因,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

对我们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首先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坚信,正气的阳光普照下的花朵,必会开出属于自己的精彩!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亲爱的同学,敬爱的老师: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伴我行,人生天地宽”。同学们,法律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
法律是一扇窗,窗外事美好的天空,法律史一片天空,他孕育这无数纯洁的心灵。可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更是一片妖娆的迷雾,有时违反法律的我们却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就是法律意识太浅的后果。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纵很有可能酿成一次大的失足。我们作为青少年,我们首先要知法、懂法、守法,当然还要护法。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会成为一名遵规守纪的公民,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法律在我们的人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处处离不开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不需要向执法人员做一些大事,我们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放学回家时,不在游戏机房逗留;
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弯腰捡起废纸;
在小区里,我们不大吼大叫影响他人休息等等。其实,在很多时候,法律和道德都是息息相关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更美一些。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哦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也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规矩,否则什么事也做不成,国家、社会来说规矩就是法律。

万事开头难,任何事情都要遭平常做起,从小养成好习惯。是的,现在的青少年由于家长的溺爱,在学校无视校规校纪,比如说打架、骂人,还有的同学吸烟、喝酒甚至是拿管制工具打群架,但终究还是逃不过校规校纪的五指山,得到了自己应有的惩罚。其实,学校的严格制度也是一种法,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与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侮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正所谓“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我们不从根本抓起,就等于为我们铺上课一条走向犯罪道路的地毯,这样我们的光明就会毁于一旦了。所以,我们一定要要从现在养成良好的习惯,高尚的品质,为我们的父母、学校、国家争口气,添一道光彩,不要白白辜负他们的期望和付出啊!作为一名青少年,我们不仅有责任和义务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好习惯,更应懂得依法规范自己的思想,用规矩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关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学习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使自己安心学习,快乐生活,我们在学校里学习、生活和工作,和谐的校园能使我们精神振奋,人际之间具有极强的亲和力,心情舒畅,提高学习工作的效率。让我们携起手用和谐凝聚人心,用和谐团结力量,用和谐孕育希望,在和谐中体验共同成长,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校园,伤害我们幼小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经有不良习惯的同学,希望你们今后能以身作则,刻苦努力,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画上一道绚丽的彩虹,人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让我们在法律宽阔的胸怀下茁壮成长,让有限的生命发挥无限的价值,让我们的人生更加精彩!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要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对于香港这个有名的法制社会,大家都不会陌生。可是大家知道吗?香港的法律是多么的井井有条。无论是在生活中,学习中,还是在工作中,人们都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香港的经济处于领先地位。人们的文化素质也很高。可见,法律是多么的重要!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否则,就会成为法盲,就会自觉的或不自觉的做出损害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如果社会成员不懂法,不守法,大家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那社会就会陷入极端混乱之中。那样社会就无法存在和平发展。人们就无法生活,学习和工作,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各种权利就无法得到保护。因此,知法、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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