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网络技术管理制度参考【最新7篇】,供大家参考。
企业网络技术管理制度参考【最新7篇】
制定好企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是为确保网络安全,防止信息的泄露,应制定规范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企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为加强公司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止因偶发性事件、网络病毒等造成系统故障,妨碍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是公司网络安全的一个重要内容,有司专人负责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
二、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网络系统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二是网络硬件设备及机房的安全运行,三是网络病毒的防治管理,四是上网信息的安全。
(一)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网络系统中存贮的各种数据信息,是生产和管理所必须的重要数据,数据资源的破坏将严重影响生产与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数据资源安全保护的主要手段是数据备份,规定如下:
1、办公室要做到数据必须每周一备份。
2、财务部要做到数据必须每日一备份
3、一般用机部门要做到数据必须每周一备份。
4、系统软件和各种应用软件要采用光盘及时备份。
5、数据备份时必须登记以备检查,数据备份必须正确、可靠。
6、严格网络用户权限及用户名口令管理。
(二)硬件设备及机房的安全运行
1、硬件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保证电压及频率质量,一般应同时配有不间断供电电源,避免因市电不稳定造成硬件设备损坏。
2、安装有保护接地线,必须保证接地电阻符合技术要求(接地电阻≤2Ω,零地电压≤2V),避免因接地安装不良损坏设备。
3、设备的检修或维护、操作必须严格按要求办理,杜绝因人为因素破坏硬件设备。
4、网络机房必须有防盗及防火措施。
5、保证网络运行环境的清洁,避免因集灰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三)网络病毒的防治
1、各服务器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上网电脑必须保证每台电脑要安装防病毒软件。
2、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病毒检查及清理。
3、所有U盘须检查确认无病毒后,方能上机使用。
4、严格控制外来U盘的使用,各部门使用外来U盘须经检验认可,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5、加强上网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严禁在网上玩游戏,看于工作无关的网站,下载歌曲图片游戏等软件,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上网信息及安全
1、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对网信息检查,发现有关泄漏企业机密及不健康信息要及时删除,并记录,随时上报主管领导。
2、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发生窃密、泄密事件。外来人员未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让外来人员使用我公司的网络系统作任何用途。
3、要加强对各网络安全的管理、检查、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公司计算机安全负责人分析并指导有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据情节给予必要的经济及行政处理。
五、未经公司负责人批准,联结在公司网络上的所有用户,严禁在同过其它入口上因太网或公司外单位网络。
1、进入互联网后,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或更改他人信息。
2、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侵犯他人隐私。
3、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它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4、不得在网上收听、收看、拷贝有关不健康的内容或无故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邮件和商业广告,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用户本人负责。
5、未经允许,不得对上网计算机网络功能及网络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修改、删除或增加。
6、共同爱护本机房的一切设备,网络管理员要及时做好计算机网络的维护、信息更新和安全防范工作。
7、保持机房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为了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基础设施,实现网络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保证幼儿园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园内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发挥幼儿园网络在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网络信息工作以服务与教学、科研和教育管理为中心,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体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园网络信息管理小组代表幼儿园行使管理职能,各班、办公室等为二级管理组织。
三、园网络信息管理小组四幼儿园网络信息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幼儿园网络信息工作的全面管理、组织协调、网络安全、技术服务咨询、网站运行维护以及教育、教学、办公管理平台的建立和维护工作。
四、园网络信息管理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幼儿园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安全保护和管理服务。
五、二级管理组织主要职责:负责将各班有效信息及时上报园网络信息管理小组。
六、信息管理相关要求:
1、各班每学期至少提供1篇信息,并确保做到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并由园网络信息管理小组记录信息上报和刊登情况。
2、每位教师每学期在幼儿园网站上至少提供1份优秀教案,每年提供1篇论文(或案例分析、教育教学经验);
3、每周五下午园网络管理小组负责更新网站相关信息。
七、幼儿园信息统一由园网络信息管理小组上传。
八、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幼儿园网站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不良信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院计算机及办公网络管理,确保网络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障院正常办公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信息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院全体干警和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办公网络包括法院政法网(简称内网)和Internet网(简称外网)。
第四条我院办公网络包括网络硬件设备、软件设备、各种网络信息及其它相关设备。硬件设备包括:网络所连接的服务器、交换机、光纤收发器、终端电脑、网络打印机、网络模块以及未连入网络的电脑、打印机、电脑桌、网络模块等设备;软件设备包括:各设备上安装的操作系统、办公专用软件、文字编辑软件以及办公室安装的其它软件;网络信息包括:组织人事、财务工资等系统中录入的各种信息。
第五条院保密的工作领导小组系本院计算机网络建设、管理的领导和监督组织,下设办公室,负责规划、管理、协调办公网络工作,负责办公网络设备和办公网络信息的管理、维护等工作。
第二章设备安全管理
第六条网络管理员应对机房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停电等安全措施,确保机房的服务器及其他网络设备的不间断运行。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巡查网络线路、交换设备,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确保传输线路、交换设备及路由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除系统管理员以外的人员不准擅自进入计算机中心机房,外来人员因参观、业务交流确需进入机房,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并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进入。
第八条每位干警应当做到上班时打开计算机,下班时关闭计算机,不准频繁地开关计算机,开、关机应规范操作,避免损坏硬件。
第九条已经安插计算机设备的电源,不准再安插电加热器、电风扇、热水器、取暖烤火器等强功率的电器设备。每位干警不得擅自打开计算机机箱,不得自行更换机箱内的插件,不得自行改变计算机系统的资源配置和参数设置。上班时间不得用计算机玩游戏,不得打印和存入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在网上进行非工作性质的操作和交流。
第十条计算机的日常维护由使用者负责,日常维护包括:计算机外部清洁、运行杀毒软件及其他计算机安全管理软件、计算机设备的电源管理。计算机的故障处理由办公室安排系统管理员负责,为防止涉密信息的泄漏和其他不必要的损失,严禁不经办公室批准将出现故障的计算机交由其他单位和个人处理。
第十一条计算机及其他网络设备的报废处理由办公室负责,在报废处理时应做好涉密信息的销毁工作。严禁将淘汰或报废的计算机及其他网络设备随意放置或出售。
第三章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每位干警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三条每位干警应对专用工作站的系统软件密码及局域网软件应严格保密,防止密码被他人盗用。
第十四条处理涉密文件的并不得与外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连接。
第十五条每位干警应当定期对所使用的计算机进行病毒清理和安全检测,杜绝各类病毒的传播与破坏,并停止带病毒的计算机运行。
第十六条每位干警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一)未经批准将内网数据(包括文件、资料及相关信息)提供给内网用户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二)在网上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的各种活动;
(三)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和留存国家秘密载体;
(四)制作、复制、传播或浏览各种内容不健康的信息;
(五)在网上发布不真实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
(六)存储、使用、传播黑客程序和技术;
(七)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移动磁盘等电子公文介质;
(八)在计算机上安装和运行大型单机或网络游戏;
(九)破坏计算机及办公网络的正常运行;
(十)窃取保密信息。
第四章设备维修管理
第十七条计算机在正常工作中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告知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故障排除。
第十八条需更换或者更新计算机配件的,应向院办公室提出申请。由院办公室按照规定报批后统一安排购买和更换。院内不再使用的`计算机及配件需交回办公室统一处理。
第五章考核奖惩
第十九条各庭、室、队和个人运用计算机网络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核,由院保密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庭、室、队领导有责任督促、检查本庭、室、队使用计算机网络的规范情况,院保密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条禁止超越授权使用计算机网络,禁止让非法院工作人员上机操作,违者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或造成系统混乱、损害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违反国家、上级法院及本院有关计算机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失密、泄密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因各种原因造成计算机病毒侵入、系统崩溃的,应对不良后果负责;使法院整个网络受到病毒侵入、系统崩溃的,由监察部门给予肇事者纪律处分,并取消其及所在部门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对其所在部门领导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信息输入、信息使用和信息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庭、处、室、队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于未按照规定格式或要求及时输入计算机信息的庭、处、室、队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违反信息管理规定,妨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院保密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计算机网络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__市统计计算机网络的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和稳定运行,促进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依照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市统计网是全市统计系统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市统计局计算机互联、计算机局域网互联,并通过信息中心与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互连,通过省统计信息网与全国统计信息网互联。统计网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市委、市政府领导、局内各科室、城调队、企调队、县(市)、区统计局及其他与统计网互联的单位。
第三条市局统计网是全国统计信息网的组成部分,其运行管理应遵守国家和省统计局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机构
第四条市统计局成立统计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工作和信息网络建设的指导,制定统计网管理、网络信息资源建设和信息发布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全市统计网安全检查、发布信息的审查与监督,推动统计信息化工程的进展。
第五条市统计局计算中心是统计网管理的执行部门,同时是统计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计算中心负责统计网主干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与省统计网络、国际互联网的连接,为统计网用户提供公共信息资源、技术咨询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督导市统计局各网站网页的更新,并定期通报。
第六条市局各科室、城调队、企调队,县(市)、区统计局是统计网的二级管理单位,要视实际情况成立网络管理小组或者至少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的网络管理员。管理小组(管理员)的职责是负责本部门接入的计算机系统或接入网络的运行、管理,负责统计网主干网设置在本部门设备的日常维护,对本部门的统计网用户提供技术指导,及时向计算中心报告网络使用情况并反映本部门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网络管理小组(管理员)名单须报市统计局计算中心。
第三章主干网与子网
第七条统计网主干网是指统计网中连接市局各科室、城调队、企调队,县(市)、区统计局之间的部分,子网是指各单位的局域网络。
第八条对主干网的所有设备包括通信介质(光缆、双绞线等)及其附件、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等,各入网单位和个人必须加以爱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局计算中心,局计算中心要保证主干网的畅通。
第九条各入网单位应在局计算中心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对入网机器及其子网进行建设和管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子网,信息网络中心有权拒绝或中止其接入主干网。
第十条网络管理员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指导用户对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需要扩充子网的单位应向计算中心提交申请和规划。未经批准,入网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扩充下级子网。各子网单位不得擅自与统计局以外单位连网,不得擅自发展局外用户。
第四章ip地址与用户
第十二条统计网的ip地址由计算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和分配。
第十三条入网单位应统一向计算中心申请分配或增减ip地址。入网单位和个人应严格使用由计算中心及本单位网络管理员分配的ip地址,不得私自乱设或盗用他人ip地址。为保证统计网的正常运行,局计算中心有权切断乱设ip地址的网络连接。
第五章信息资源
第十四条市局各科室、城调队、企调队,县(市)、区统计局共同承担统计信息网站的建设。局内网站栏目设置应能够反映本科室的主要工作及成果,主要包括科室基本情况、工作目标、工作动态、统计资料、统计信息、统计报告、情况反映等。要在月报、季报、年报上报省局的次日,及时更新网页。综合数据一般都应上网,各网站上网的内容应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五条各部门都应充分重视统计网络信息建设工作,投入必要的力量。科室网站建设情况要纳入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不定期进行演示评比。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统计网上设立专门的网络游戏或纯娱乐性以及与国家法律相悖的内容。不得链接色情、反动网站,不得存储传送违法违规内容,一经发现,局计算中心有权将其从统计网上或单机上删除,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六章网络安全及处理
第十七条接入统计网的部门必须自觉遵守有关计算机互联网络的法律、规定、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各部门领导要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教育,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局计算中心和入网部门必须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严禁在ftp上传输与统计工作无关的信息;
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特别是网络游戏。计算中心有权删除全局各单位计算机中的游戏软件。严禁私自允许非本局工作人员上网,以提高网络的安全性。
第二十条严禁各种损毁和破坏统计网的行为。对于故意损坏网络设备、盗用ip地址、盗用他人口令、入侵和破坏网络及计算机系统、私自与外单位联网、私自发展局外用户和链接、存储色情、反动网站内容以及泄露国家机密的,局计算中心有权要求各部门予以配合,并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共同查处,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市统计局计算中心负责解释。
为规范分公司网络的使用,减少病毒对网络的侵害,确保计算机网络的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严禁私自将微机接入信息网络,需要接入新的微机时,必须通知科技中心,以便将新入网的微机在网络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
2、每台入网微机必须安装Cnetman客户端软件,由信息中心将微机的网卡MAC地址与IP地址进行绑定。
3、每台入网微机的工作组和计算机名称必须规范,能够显示该微机所在部门和责任人。
4、如微机涉及公司机密,由微机责任人申请,所在部门领导和分公司总经理签字,经信息中心备案,进行IP地址保护,不受Cnetman软件监督。该微机的安全由微机责任人和所在部门领导负责。
5、不得更改微机的硬件配置,不得擅自更改微机的操作系统,严禁设置不带口令的完全共享。
6、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游戏、股票等软件,更不得安装使用用于攻击和窃取用途的黑客及木马软件。工作时间不得使用微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7、必须安装科技中心指定的防病毒、网络管理客户端、网络安全等软件。
8、必须将与工作相关的重要文件及数据保存两份以上的备份,以防丢失。
9、严禁私自设置Internet各种代理服务。
10、对互连网的访问,只能访问与自己工作相关的内容,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对于电子邮件的附件,应经过防病毒软件杀毒后,才能打开;
不收取陌生邮件。
11、科技中心网络值班人员必须随时通过Cnetman对网络进行监督,将网络的异常报警记录在值班日志里,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12、科技中心的网络管理系统只能设置一个具有最高权限的超级用户,其它用户均为管理用户和一般用户。
13、科技中心的管理用户和一般用户如需对终端用户进行远程指导和远程维护,需要请示部门领导批准,由超级用户分配指定的权限,工作结束超级用户应立即将权限收回。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黄色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2、网络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全单位网络(包含局域网、广域网)的系统安全性。
3、良好周密的日志审计以及细致的分析经常是预测攻击,定位攻击,以及遭受攻击后追查攻击者的有力武器。应对网络设备运行状况、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等进行日志审计,审计内容应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时间、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等内容,对网络设备日志须保存三个月。
4、网络管理员察觉到网络处于被攻击状态后,应确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5、每月安全管理人员应向主管人员提交当月值班及事件记录,并对系统记录文件保存收档,以备查阅。
6、网络设备策略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前需经过技术验证,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7、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漏洞扫描并进行分析、修复,网络设备软件存在的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所以定期根据厂家提供的升级版本进行升级。
8、对于需要将计算机外联及接入的,需填写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附件十、《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
9、对关键网络设备和关键网络链路需进行冗余,以保证高峰时的业务需求,以消除设备和链路出现单点故障。
10、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的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
11、每个月对网络设备安全文件,安全策略进行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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