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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是哪一年开始的篇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麻醉学系09级3班 徐梦姣 20092250130
一、调查背景和目的
2006年10月8日至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以胡锦涛同志为中心的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此次会议提出了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战略思想,并在此次发布的公报中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今天,我们为了了解“和谐社会”这一思想在人们现实生活中发展、落实的具体情况,并发现当前社会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探讨解决的办法,特进行此次调查。
二、调查方式
此次调查以问卷的形式进行。
被访问者有工人、退休人员、学生、个体经商户、农民、医疗服务人员、房地产后勤服务人员等等,涉及到了社会的不同职业、群体人员。调查地点在富康广场及其附近。调查时间:2011年八月
三、调查结果及发现的问题
(一)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些措施 1充分发挥宗教职能
近年来,在各地宗教工作部门的积极引导和支持下,全区各地积极开展 “宗教活动评先创优”、创建“五好宗教活动场所”评选等活动,全区宗教界人士在协助政府开展学法普法宣传、捐资助学、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宣传、禁毒宣传、税法宣传以及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植树造林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为和谐宁夏建设的积极力量。
2帮贫济困 帮贫济困,关心弱势群体,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是宁夏区政府一贯的作风。近几年,我区政府及各级组织继续将这种优良传统发扬光大,开展了义诊、看望残疾人、创建“银川市民建林” “重返校园”和“女童班”等多项捐资助学项目等各种形式多样的公益性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仅扶贫济困、慰问消防官兵、为下岗职工和失地农民提供再就业等捐款就高达百万元。开展公益活动,不仅提高了我区机关人员的精神文明建设,还提高了政府的好评度。
3加强教育 提高文化建设
我区政府在2011年特殊教育学校项目投资数百万元,专项用于中卫市特教中心教学、生活设施建设及购置必备的教学、康复训练设备。至此,政府投入专项资金数千万元,用于支持我区列入《国家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建设规划》的9个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建设。
4开展社区活动
区政府在全区各市县广泛开展了“五好文明家庭”、“和谐家庭”、“学习型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市民”等评选活动;
大力开展了“十佳好媳妇”、“十佳好妯娌”、“十佳好婆婆”、“十佳道德女模范”和“千名道德模范”、“千名美德少年”表彰活动;
组织开展了以礼德、信德、孝德、爱德建设为切入点的学习宣讲和演讲比赛;
深入开展了“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大学”、“绿色幼儿园”等创建活动。通过这些创建活动的有力开展,全区人民的荣辱观意识不断增强,文明素质明显提高,文明行为逐步形成,城乡环境面貌和社会服务水平明显改观,为我区银川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5加强党政建设
我区政府在机关支部,实施“两管三评一推优”考核管理机制,推行“一站式”、“窗口式”服务,开展党员干部“季度之星”评比活动。在农村支部,深化“双承诺双公开双评议”和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评议活动,全面推行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通过服务承诺、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使党的先进性要求转变为党组织和党员的自觉行动。
(二)问题
通过对调查对象及其结果的分析,我们发现,大多数人对于“和谐社会”这一概念是比较了解的,这说明我们的人民对于国家、社会的发展是比较关心的。在调查过程中,有些人员不愿接受我们的调查,或要事先了解是否是实名调查,这让我们产生了诸多的疑问:是对社会的漠视?还是了解实情但是不敢说?
对清真食品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些饭店打着清真二字,可厨师却不是回民,同时我区缺少专业的回民厨师和星级的清真饭店,给许多回民商人带来了诸多不便同时这不得不让我们质疑我区政府对清真行业的检查力度和全面性。
在对医疗方面的调查中,我们发现“看病难,看病贵“成为当前人们普遍的感觉,并且在看病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违反道德的行为成为人们广为厌恶的诟病。这从侧面反映出,我们当前的医疗保障体系,虽经数次改革,但是医药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甚至是更加的严重。另一方面,相关的法制建设从在漏洞,执行情况更有待深思。
在对城市环境建设方面的调查中,大家反映我区有些街道仍然处于“脏乱差”的状况,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同时有些道路未及时的修补,给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在对“您对构建和谐社会有什么建议?”的调查中,加强、完善法制建设、加强执法力度和监管,成为大家普遍的建议。这也反映出,在建国六十多年来,我们的法制建设虽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还需要立法部门根据我国的现状进一步完善、加强法制建设。总的来说,我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概括起来就是“三大挑战,四大问题”:(一)面临的三大挑战:
1、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不仅与和谐社会的目标相悖,而且经济发展本身也受到了严重制约。
2、经济发展不均衡。表现为城乡及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在逐年扩大,农民增收难等,已经阻碍了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3、人与自然关系失衡。因环境污染、资源破坏对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日益严重。(二)必须解决的四大问题:
1、必须坚持“人民是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是创造环境的主体”的理念。
2、必须解决体制性障碍。
3、必须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大力减少政府直接干预微观主体的行为。
4、必须坚持社会治理的法治化。
四、问题分析及如何解决
当前出现的这些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其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长期的结构性矛盾和不平衡问题。例如,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是中国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并非改革开放以后才出现的。而且,城乡发展的二元结构问题,在很多发展中国家都存在。改革开放以后,为了加快发展,我国采取了从沿海到内陆的逐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辛勤劳动和诚实经营先富裕起来,通过先富带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在这个过程中,区域发展差距有所扩大。另外,在工业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城市化的速度也大大加快,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与此同时,由于我国人多地少,户均耕地只有0.5公顷,农民家庭经营很难形成规模效益,农业生产的比较收益较低,加之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城乡之间的福利差距达到约6倍。中央提出东部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崛起的区域发展战略,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是为了解决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二是体制改革过程中因体制、机制不完善而产生的问题。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一些旧的体制被打破,而新体制的完善需要有一个过程,另外,体制改革也是一个利益调整的过程,必然会带来各种各样的利益矛盾。例如,在收入差距方面,除了一般所说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行业差距以及社会成员之间的差距,还有同级公务员工资水平地区差距较大问题、垄断行业和一般竞争性行业工资差距问题、某些非法致富现象的存在和农民工待遇差问题,等等。另外,在国企改制中的资产处理、下岗职工补贴、征地拆迁补偿、复转军人安置、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等方面,也会因为体制不完善、工作不到位而产生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和利益纠纷。
三是在经济快速发展中因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而带来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也不断提高,经济和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更加突出,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带来的矛盾增多。如就业问题依然严峻,农业劳动力非农就业、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失地农民就业、大学生就业等问题突出。群众对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意见较大,一部分家庭出现因病致贫返贫、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在社会治安方面,刑事犯罪总量仍居高位,抢劫、抢夺、盗窃等财产犯罪呈多发之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足。在社会保障方面,社会保障体系目前还不健全,社会保障覆盖面小,部分群众生活仍然困难。另外,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完全遏制。
总的来看,现阶段存在的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错综复杂,往往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引发的问题与体制转轨中体制机制不完善造成的问题交织在一起,历史遗留、积累的问题与新产生的问题交织在一起,现实利益矛盾问题和思想认识差异问题交织在一起,官僚主义、工作方法不当造成的问题和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引发的问题交织在一起。这些问题不仅制约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且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任其发展,就会挫伤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就会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推进。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在深化改革和全面发展的过程中,使这些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五:调查感悟
1、在调查中虽然遇到过挫折,但是,我们克服了困难,圆满的完成了调查,锻炼了我们的意志和毅力。
2、通过此次调查,我们对社会有个更加深入的了解,为即将进入社会的我们,提供了一次了解社会的机会。
3、通过此次调查,我们接触到了不同的人,进一步增加了社会经历,同时,提高了我们与人交流的能力。
4、通过此次调查,我们锻炼了团结协作的能力,为以后更好地融入工作团队,增加了相关的经验。
参考文献: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修订版,第274-284页。
医改是哪一年开始的篇二
浅析新医改
摘要:自新医改制定实施以来,不觉已过三年。在这三年里,医患关系持续紧张,医疗费用继续水涨船高。然而,改革之事非一早一夕,不可否认我们的政府在医疗改革事业过程中也取得了一些成就。
一、新医改的内容与目标
2009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向社会公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了“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近期目标,以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长远目标。
《意见》全文13000余字,共分六个部分,包括:
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三、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四、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五、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力争近期取得明显成效;
六、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二、医疗改革的社会根源
(1)医药卫生改革发展滞后,不能有效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
(2)医药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基层卫生卫生服务体系薄弱;
(3)医疗保障体制不完善,还不能消除“因病致贫”现象;
(4)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淡化,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尚未形成;
(5)药品和医用器械生产流通秩序混乱,价格虚高,影响了基本药物的可及性;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存在较大的城乡、地区和人群差异,影响了疾病预防控制的效果。
三、新医改开展的具体工作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我国的新农合是世界上覆盖人数最多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目前已覆盖8.35亿人,参合率持续稳定在90%以上,筹资水平达到人均155.3元。从全国范围来看,由于政府不断加大卫生投入以及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健全,政府和社会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已经从2001年的40%提高到61.8%,个人支出比例从60%降到了38.2%。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截至2010年底,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在57.2%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零差率销售后的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30%左右。同时推进定编定岗、绩效考核、多渠道补偿、人事分配等体制机制改革。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09年以来,中央累计安排资金400亿元,支持1877所县级医院、5169所中心乡镇卫生院、2382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万所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建设,财政部还安排130多亿元用于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购置。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三年内通过转岗培训、定向培养等方式为基层培养6万名全科医生。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政府从2009年开始面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包括健康档案管理在内的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例如儿童免费注射乙肝疫苗,农村适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和乳腺癌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贴等。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一方面,加强公立医院的规划和调控,推动公立医院结构布局的优化调整,优先发展县医院,建立城市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采取全科医生培养等政策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
另一方面,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采取一系列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的管理措施,提高服务能力,完善医院内部控制费用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立医院外部的监督制约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四、对医改的评价与见解
医改事业关系到十几亿人民的健康福祉,也是事关经济社会全局的系统改革,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医改启动实施的前三年,也就是2009-2011年,是医改的起步阶段,着眼于保基本,从基层入手推进改革。尤其是在基层成效更加明显,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公平性、可及性、便利性得到较大改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所缓解,推动了民生保障和改善,也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但医改也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改革的难点进一步聚焦,只有持续深入推进,才能不断扩大改革成效。因此,制定医改规划,进一步凝聚共识、找准突破口,推动医改持续有效深入是必须的。
(一)公立医院改革的思路
落实政府责任,改革补偿机制。坚持公立医院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导地位,进一步明确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目的和应履行的职责,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医保经办机构和卫生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强化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加强卫生部门对医疗费用的监管控制。
建立现代管理制度,创新医院管理服务。推进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理事会与院长职责。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二)鼓励和促进社会办医
1、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要落实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社会资本优先的原则,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开办私人诊所。
2、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要全面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在税收、价格、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大型设备配置、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鼓励和优惠政策,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创造公平发展环境。
3、坚持扶优扶强。要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这契合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也是国际上通行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和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有特色的医疗机构,发展高水平、高技术含量的大型医疗集团。
(三)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1、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工作。完善基本医保管理体制,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2、提高医保服务水平,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结合疾病临床路径实施,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增强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探索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要加大救助资金投入,筑牢医疗保障底线,全面推进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加大对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力度,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公益慈善的协同互补作用,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
六、最后结束语 我们说医改是世界性难题,固然没大错,但决不能知难而退,不敢触及体制性矛盾,仅仅在医疗卫生体制的外围打转。当然,期望在极短时间内实现改革目标,并不现实。但是,改革的大方向、改革的路径设计,必须要明确,不容回避。
对改革者而言,务实的态度是,首先要明确改革的方向和主旨;
其次,应当不惧失败,不讳指责,在反思中调整,在调整中前行。如能以平常心评估新医改三年的成效,坦然接受批评,在尊重科学的前提下,加快制度性改革,庶几近之。
医改是哪一年开始的篇三
http:///doc/ http:// http://绩效考核
http://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2008年10月15日00: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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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现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医药卫生事业关系千家万户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尤其是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以来,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加快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从现在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医药卫生工作肩负着繁重的任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将会有更高的要求。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都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国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乡、区域差距大,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在明确方向和框架的基础上,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探索,才能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药卫生体制。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有益经验,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医药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
坚持立足国情,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坚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实事求是地总结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准确把握医药卫生发展规律和主要矛盾;
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挥地方积极性,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坚持公平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
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坚持统筹兼顾,把完善制度体系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从全局出发,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等各方利益,注重预防、治疗、康复三者的结合,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既着眼长远,创新体制机制,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医药卫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既注重整体设计,明确总体改革方向目标和基本框架,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三)总体目标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大体系相辅相成,配套建设,协调发展。
(四)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并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确定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明确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增加服务内容,细化服务和考核标准。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在中央规定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公共卫生服务内容。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职能、目标和任务,优化人员和设备配置,探索整合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有效形式。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慢性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和监测。加强城乡急救体系建设。
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强健康、医药卫生知识的传播,促进公众合理营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将农村环境卫生与环境污染治理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推动卫生城市和文明村镇建设,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卫生环境。
加强卫生监督服务。大力促进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和农民工卫生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防治结合、技术适宜、运转有序,包括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各类医院在内的医疗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县级医院作为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主要负责以住院为主的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村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乡村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
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有条件的农村可以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快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政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大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初级诊疗服务。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
健全各类医院的功能和职责。优化医院布局和结构,充分发挥城市医院在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医学教育和科研、指导和培训基层卫生人员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有条件的大医院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可以通过托管、重组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
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城市医院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方式,带动社区卫生健康持续发展。同时,采取改善服务能力、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等综合措施,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整合城市卫生资源,充分利用城市现有一、二级医院及国有企事业所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资源,发展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充分发挥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医院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防治疑难疾病的联合攻关,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扶持中医药发展,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
建立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制度。发达地区要加强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城市大医院要与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县级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制度,采取临床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方式,帮助其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六)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
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从重点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实现社会互助共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保障水平差距,最终实现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覆盖就业人口,重点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
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到2009年全面推开,重视解决老人和儿童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农民缴费,提高保障能力。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困难人群参保及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助,筑牢医疗保障底线。有条件的地区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
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鼓励和引导各类公益性组织发展社会慈善医疗救助。
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妥善解决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要按照国家规定明确用人单位缴费责任,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其他农民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务工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积极做好农民工医保关系接续、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服务等政策衔接。
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继续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经办管理的方式。
(七)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医药产业、提高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集中度、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建设规范化、集约化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执业药师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我国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体系,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基本药物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减少中间环节,在合理确定生产环节利润水平的基础上统一制定零售价,确保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用药。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制订基本药物使用规范和临床应用指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规范药品生产流通。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严格市场准入,严格药品注册审批,大力规范和整顿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医药产业优化升级和技术进步,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整合。建立覆盖面广、体系健全、便民惠农的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支持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用药生产。完善药品储备制度。规范药品采购,坚决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四、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完善医药卫生的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科技与人才、信息、法制建设,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八)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的原则,合理确定不同层级政府之间、政府与医药卫生机构之间的职责范围,形成职能明确、定位清晰、综合协调、权责统一的管理体制。
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中央、省级可以设置少量承担医学科研、教学功能的医学中心或区域医疗中心、承担全国或区域性疑难病症诊治的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
县(市、区)主要负责举办县级医院、乡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机构;
其余公立医院由设区的市负责举办。
强化区域卫生规划。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组织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科学制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卫生机构和各级医院建设和设备配置标准。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调整优化结构和布局,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医疗机构要逐步进行整合,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鼓励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新增卫生资源必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重点投向农村和社区卫生等薄弱环节。加强区域卫生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的衔接。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
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从有利于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监管出发,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承担卫生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
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中央统一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和政策,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创造条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有效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资源,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的统一。
(九)建立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以维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质为核心,逐步建立规范、科学、高效、有序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公共卫生机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承担的职责任务,由政府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工资水平和经费标准,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人员准入,加强绩效考核,建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界定服务功能,明确规定使用适宜技术、适宜人才、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为广大群众提供低成本服务,维护公益性质。要严格核定人员编制,实行人员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和激励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要明确收支范围和标准,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并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经费的总额预付等多种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严格收支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改革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建立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形成保障公平效率的长效机制。
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公立医院要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用药检查和医疗行为,深化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机制。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探索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管和运行监督。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改革人事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严格工资总额管理,实行以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健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运行机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合理的用人机制和分配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医疗保险经办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
(十)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
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要增加对卫生的投入,并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
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卫生投入责任。地方政府承担主要责任,中央政府主要对国家免疫规划、跨地区的重大传染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以及有关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等给予补助。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
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按照规定取得的服务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完善政府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机制。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对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所有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地都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核定政府补助。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
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逐步加大政府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补贴政策性亏损等,对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形成规范合理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对中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妇幼保健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
完善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投入机制。政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证相关经办机构正常经费。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抓紧制订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包括外资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完善公平公正的行业管理政策。鼓励社会资金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国家制定公立医院改制的指导性意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制的试点,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支持有资质人员依法开业,方便群众就医。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加强对社会办医的监管。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医疗机构,或向医疗救助、医疗机构等慈善捐赠。
(十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
完善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客观反映市场供求情况和生产服务成本变化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及项目、定价原则及方法;
省或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劳动保障部门核定基本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扣除财政补助的服务成本制定,体现医疗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和医生提供的服务,实行分级定价。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研究探索按病种等收费方式改革。建立医用检查治疗设备仪器价格监测、服务成本监审和服务价格定期调整制度。
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合理调整政府定价范围,改进药品定价方法,利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使用。对新药和专利药品逐步实行上市前药物经济性评价制度。对仿制药品实行后上市价格从低定价制度,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推行在药品外包装上标示价格制度。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对医院销售药品开展差别加价、收取药事服务费等试点,引导医院合理用药。加强医用耗材及植(介)入类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环节价格的控制和管理。健全医药价格监测体系,规范企业自主定价行为。
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
(十二)建立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
完善监管网络,强化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手段,提高依法监管能力,逐步建立政府为主体、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体制。
强化医疗卫生监管。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快制定统一的疾病诊疗规范,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准入和运行监管。加强对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食品安全等社会公共卫生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
完善医疗保障监管。加强对医疗保险经办、基金管理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医疗保险基金有效使用和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完善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加强商业健康保险监管,促进规范发展。
加强药品监管。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完善体系建设,严格药品生产、流通、价格、广告和使用的监管。落实药品生产管理规范,加强对高风险品种生产的监管。严格实施药品经营管理规范,探索建立药品经营许可分类、分级的管理模式,加大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加强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监管,有效抑制虚高定价。规范药品临床使用,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与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作用。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个人对政府部门、医药机构和相关体系的运行绩效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加强行业自律。
(十三)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
立足卫生事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健康,逐步建立层次完整、结构合理、重点突出、可持续的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
推进医药科技进步。把医药卫生科技创新作为国家科技发展的重点,以防病治病为中心,努力攻克医药科技难关,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技术保障。遵循自主创新、重点跨越、协调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深化医药卫生科技体制和机构改革,整合优势医学科研资源,加快实施医药科技重大专项,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技术和新药研制关键技术等的研究,在医学基础和应用研究、高技术研究、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研究等方面力求新的突破。针对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加强医学科研,开发生产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器械。广泛开展国际卫生科技合作交流。大力推广适宜技术,全面推进医药卫生科技进步。
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订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农村、城市社区和中西部地区服务。对长期在城乡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完善全科医师任职资格制度,健全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在岗培训制度,鼓励参加学历教育,促进乡村医生执业规范化,尽快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加强高层次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逐步规范医院管理者的任职条件,逐步形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医疗机构管理队伍。
调整高等医学教育结构和规模。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的临床医学教育,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加大医学教育投入,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高等医学本专科教育,采取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方式,为贫困地区农村培养实用的卫生人才,造就大批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合格医生。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养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良好风气,努力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十四)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
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加快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建立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实时监管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
加快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以疾病控制网络为主体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重点,构建乡村和社区卫生信息网络平台。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积极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
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加快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参保单位和个人管理服务等具有复合功能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积极推广“一卡通”等办法,方便参保(合)人员就医,增加医疗服务的透明度。
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药品监管、药品检验检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关键环节的监控。
(十五)建立健全医药卫生法律制度
进一步加强医药卫生立法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比较完整的卫生法律制度。
完善卫生法律法规。加快推进基本医疗卫生立法工作,明确政府、社会和居民在促进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卫生标准体系,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与协调。加快中医药立法工作。
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切实提高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发展和管理医药卫生事业的能力。加强医药卫生普法工作,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创造有利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法制环境。
五、着力抓好五方面重点工作,力争近期取得明显成效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立足当前,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入手,让老百姓得到实惠,让医务人员受到鼓舞,让监管人员易于掌握。到2010年,在全国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
(十六)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率达到90%以上。促进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协调和衔接。完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机制,逐步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进一步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明显减轻城乡居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十七)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建立比较完整的基本药物遴选、生产供应、使用和医疗保险报销制度等体系,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规范基本药物的生产和配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直接配送覆盖面力争达到80%。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的价格,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
(十八)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加快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全面覆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全科医生培养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农村居民小病不出乡,城市居民享有便捷有效的社区卫生服务。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完善投入机制,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费用负担减轻,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量明显增加。
(十九)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扩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向城乡居民提供疾病防控、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进一步提高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绩效考核,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探索建立比较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采取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加大政府投入,规范收支管理,使药品、检查收入比重明显下降。改进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实现检查结果互认。
六、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二十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政府的公共医疗卫生责任。国务院成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地方政府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有效措施,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群众。
(二十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一项长期任务。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确定的基本方向和框架体系,抓紧制订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深化、细化和实化政策措施,并做好各项制度、政策之间的配套和衔接,协调推进各项改革。近几年要重点抓好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工作。
(二十三)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医药卫生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对一些难点问题要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近期要力争在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改革以药补医、规范运行机制和卫生投入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地试点工作,在全国选择部分地方或单位开展试点。中央负责制定试点原则和政策框架,地方负责制定具体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鼓励地方继续探索创新,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试点。
(二十四)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的宣传,总结推广好的试点经验,使这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改革深入人心,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