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维稳工作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
哈尔滨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预案 为贯彻落实学校安全与维稳工作精神, 加强维稳工作敏感时期我校安全维稳工作, 维护学校教育管理与教学秩序正常、 有序、 稳定, 特制定本预案。
一、 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 的思想, 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牢、 抓实。
形成维稳工作敏感时期各类突发事件层层有人管, 事事有人抓的工作格局。
二、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及发生校舍安全、 交通安全、 饮食安全、 活动安全、 网络安全、 心理安全等方面的事故及学生游行示威、 静坐、 罢教罢课等扰乱社会秩序、 造成不良影响的涉稳事件。
三、 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学校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 维护学校稳定的运行机制; 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 有效预防、 积极应对、 及时控制各种突发事件; 高效组织应对工作, 确保学校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学校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四、 工作原则
稳定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前提和保障, 稳定是压倒一切工作的前提。
实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全力以赴, 确保稳定” 的原则, 实行统一指挥, 分工负责,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中, 遵循预防为主、 常备不懈的方针, 把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下, 把矛盾化解在未激化之时, 克服麻痹思想,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 保证发现、 报告、 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 保证对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 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
五、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
为确保临阵不乱, 快速果断地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 成立“哈尔滨学院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下称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1、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 职责:
(1)
领导、 组织、 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和涉稳事件的疏导处理工作;
(2)
负责重大事项的应急决策;
六、 应急处置反应
1、 层层落实责任人制度。
校领导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 各二级学院是教师和学生的第一责任人。
2、 应急处理领导办公室值班制度。
涉稳工作敏感时期,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实行时值班制度, 值班办公室设在
, 每天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值班。
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必须保持 24 时开机。
3、 建立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零报告” 制度。
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专人负责在每天上午 9:
30 前向学校报告教师及学生的安全或维稳情况。
如遇突发事件或察觉将有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要发生, 必须第一时间报到学校。
4、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收到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的信息后, 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落实各项处置和防控措施, 同时向学校报告。
七、 应急处理步骤
1、 应急准备与预防
(1)
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 对师生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 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 及时发现和就地消除不稳定因素。
(2)
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让广大师生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遵纪守法,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高度警惕并自觉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 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3)
提高服务意识, 关爱师生, 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 加强学生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 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5) 全面开展学校内安全检查, 认真、 细致地排查安全隐患, 做到检查彻底,不留死角。
(6)
加强网络管理和监控工作, 预防有人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 利用网络腐蚀师生的思想, 甚至煽动师生参与一些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活动。
(7)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收到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或维稳事件的风险信息后, 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 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学校, 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 启动预案
安全事故或维稳事件发生(发现)
后, 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 应当立即向学校相关领导汇报, 报告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 地点、 具体情况。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了解查实, 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 涉稳事件的处理方案
(1) 报告制度实行各二级学院负责制。
(2) 学校内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或维稳事件后, 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5-10 分钟)
向各二级学院负责人报告, 各二级学院接到汇报后并及时学校及相关部门报告、 报案请求援助。
学校安全维应急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 后处置” 果断处理, 救人第一, 组织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 保卫学校贵重物品, 维护现场秩序, 做好安全事故或维稳事件现场保护工作, 上报学校突发事件有关材料, 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 各二级学院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或维稳事件报告后, 根据情况在 15 分钟内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安全事故或维稳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 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 报告程序:
当事人或目击者——各二级学院———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 (5)
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 不许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
(6) 值班电话:
报警电话:
火警:
119
报 警:
110
急救电话:
120 八、 善后与恢复
后期处置的重点是尽快查清事件的原因, 妥善解决问题, 满足师生合理要求, 平息情绪。
1、 国内外重大热点问题或因国家、 民族情感等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要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文件, 通过形势报告会、 座谈会、 讲座等方式加强教育, 抵制错误思潮, 引导他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政府的决策上来。
2、 学校、 学院改革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要面对问题积极主动解决; 政策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尽快落实; 要求合理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要关心困难和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
3、 发生涉稳事件处置后, 应急处理小组要进行认真分析, 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书面报告。
在加强正面引导的同时利用事件的经验教训对师生进行教育, 迅速恢复学院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认真检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改进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
九、
建立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涉稳事件处理完毕后, 要形成书面报告, 上报校领导及上级领导机关。
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追究有关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 隐瞒、 缓报、 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的;
2、 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导致事件影响扩大化的;
3、 不服从应急领导小组指挥的;
4、 在处理涉稳事件中玩忽职守、 失职、 渎职的。
哈尔滨学院
2011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