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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体会交流会上发言(二)

时间:2022-06-22 16:5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在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体会交流会上发言(二),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在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体会交流会上发言(二)

在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体会交流会上的发言(二)

 

落实责任制,掌握主动权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的统一安排,下面我就意识形态工作谈一些粗浅的认识和体会,与大家交流。我发言的题目是:落实责任制,掌握主动权。

一、学好总书记讲话,把握意识形态基本理论,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反复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和削弱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要着力掌握以下内容:一是重要地位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强调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忽视思想的力量、意识形态的作用。二是本质属性论。意识形态本质上是政治工作,强调坚持党性原则,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把“讲政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三是根本原则论。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强调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四是战略任务论。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命题,也是全党特别是宣传思想战线必须负担起的一个战略任务。五是基本职责论。意识形态一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做到因事而谋、因势而动、顺势而为,不能因为中心工作而忽视意识形态工作,也不能使意识形态工作游离中心工作。六是工作方法论。要立破并举,旗帜鲜明坚持真理,立场坚定批驳谬误。七是责任主体论。意识形态工作不仅是宣传部门的事,意识形态责任制的主体是各级党组织,要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人大常委会各级党组织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二、学好党内法规,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各自职责所在

为了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中共中央着力从制度建设着手,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

《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规定了党委的7项主要职责,其中第四项明确规定: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定了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同时,也规定以及党委宣传部门16项工作职责,其中第二项明确规定: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直接规定了党委宣传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职责。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党组的职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业务工作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根据上述党内法规的规定,作为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委分党组抓好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体现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维护好意识形态安全,义不容辞,责无旁贷。作为分党组成员,有义务协助分党组书记做好分党组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意识形态工作。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的重大举措。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规定,分党组作为人大常委会专工委党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作用,是当对非党组织实施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因此,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分党组的职责所在。要落实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事有人管,稿有人核,各负其职,各尽其责。作为党员、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着重要强化以下几个意识。一是要强化担当意识。扛起责任担当,旗帜鲜明支持正确思想言论,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敢抓敢管,勇于负责。二是要强化阵地意识。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中都要强化阵地意识。要经常思考本单位的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是否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要求,本单位的宣传工作是否落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否牢牢守住了意识形态主动权。政治业务学习培训中是否安排了涉及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培训的课件、讲稿是否符合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的要求。努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决不给错误思想观点提供传播渠道、授课讲台。三是要强化及时处置意识。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早发现,早处理,避免丧失意识形态的主动权,给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造成被动。在处理有关问题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大局出发,都要着眼于化解消极因素、调动积极因素,都要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有力于促进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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