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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借鉴锦集3篇

时间:2023-12-27 14:45:02 来源:网友投稿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借鉴锦集3篇

有关人民法院工作计划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借鉴锦集的文章3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借鉴锦集篇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及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扣县委“1233”方向路径和战略任务,强化使命担当,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能动司法,以强烈的检察担当服务高质量发展

  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8件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7件63人,同比下降48%和53%;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05件507人,提起公诉317件397人,同比下降12%和25%。起诉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77人;起诉“盗抢骗”等侵财犯罪61人;起诉“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46人;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42人。

  助力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化解金融风险,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犯罪37人,追赃挽损237万元。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1起重大责任事故案,开展企业合规审查,督促涉案企业做出承诺、积极整改。

  守护天蓝水碧的生态环境。坚决扛起领导干部包抓企业安全环保工作责任,检察长及8名干警派驻15家企业,督促推进企业蓄水池建设、“一企一策”环保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聚焦先行区建设、乡村振兴、生态资源保护等部署,办理国有财产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38件,督促行政机关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15万元,督促整治黑臭水体1.3万立方米、清理生活垃圾70余吨、退还耕地40亩。

  营造共建共享的治理环境。落实区市县党委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选派30余名干警参与社区联防联控,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紧盯安全生产、寄递安全、金融监管等领域,开展专项检查17次,发出检察建议30份,促进源头治理。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开展禁毒、防范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法治宣传70场次。

  二、坚持人民至上,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回应群众新期盼

  倾力守护特定群体权益。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审查起诉1起养老诈骗案,积极促成刑事和解,挽回群众损失15.3万元。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专项监督,督促追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48万元。与法院、妇联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协力维护农民工、妇女、残疾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向20名因案致贫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32.6万元,支持农民工起诉追讨欠薪38万元。关注农村食品安全,走访排查农贸市场、小商店、小作坊食品安全隐患,立案公益诉讼22件,督促规范经营37家,关停2家。

  倾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关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无障碍环境建设、校外培训经营等问题,立案公益诉讼24件。完善“检察+社会组织”帮教机制,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社会救助、分级干预395人次。依法开展家庭教育评估,向21名严重失职的未成年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规定,收到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备案18件,移送刑事立案1件,协助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257人次。

  倾情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积极促成刑事和解34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8人,不起诉104人。严格落实领导包案、信访首办责任制、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制度,妥善办理举报、控告、申诉等群众来信来访152件,办结答复率达100%。

  三、坚持聚焦主业,以严格的检察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刑事检察持续优化。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件16人、撤案81件140人,纠正漏捕漏诉21人,纠正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19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犯罪线索6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向行政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线索12件。开展社区矫正、财产刑等刑罚执行专项监督,提出纠正违法意见和检察建议99件。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96件。其中,提请民事抗诉2件,均已裁定再审;提出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39件,发出支持起诉意见38件,均已采纳。注重维护审判权威,对17件申请监督理由不成立的民事案件,开展释法说理、引导和解,做好息诉服判工作。

  行政检察不断做实。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5件。其中,提出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24件,提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29件,均已采纳。对2件不服行政处罚案件,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

  公益诉讼稳步推进。坚持把诉前整改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共立案行政公益诉讼97件,其中,经诉前磋商程序解决6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件,行政机关均已整改回复。办理的“督促保护天河湾黄河湿地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另有3起案件入选宁夏检察机关精品案例。

  四、坚持守正创新,以稳健的司法实践推进检察改革

  规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完善控辩协商机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450人,适用率达91.5%;准确把握量刑幅度,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392人,采纳率为99.2%,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健全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保障机制,律师参与率、同步录音录像覆盖率均达100%。

  健全完善监督办案机制。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一体履职,推进机构和人员专业化建设。在县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健全完善沟通衔接、案件会商、反馈落实机制,发现监督线索82条,成案率达94%。推行“检察+行政”专业化协作机制,从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聘请6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理相关案件14件。

  深化检察公信力建设。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报备检察建议184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办案活动23件46人次。公开选聘35名听证员,完善简易听证、网络直播等程序,组织检察听证77件254人次。对外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83条、法律文书252份、重要案件信息4条。

  五、坚持全面从严,以坚定的政治忠诚锻造检察铁军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组织集中学习22次,专题研讨6次,引导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8次,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履职全过程。

  坚持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扎实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不当收益及违规借转贷或高额放贷”专项整治,出台检察官任职回避、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等规定,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督促检察人员填报有关事项66件。

  坚持以人才建设为根本。贯彻落实全区政法机关“3331工程”,积极争取县委支持,提拔8名“80后”“90后”领导干部,遴选4名员额检察官,晋升5名检察官等级。积极培养推荐专家人才,1名中层干部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办公室系统人才库,2名院领导被评为全区检察业务专家,3名干警被评为全区青年检察人才。

  坚持以能力建设为基础。突出目标效果导向,组织线上线下培训200余人次。开展检察官与行政执法人员、法官、警察同堂培训7次,就执法司法理念达成共识。加强检察理论政策研究,成功申报并完成3项研究课题,7篇理论调研在国家级刊物发表。选派优秀干警参加业务竞赛,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一年来,获得市级以上集体荣誉6项、个人荣誉11项。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体现在战疫情、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上,把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体现在推动平安平罗、法治平罗建设的实际行动上,检察工作在履职尽责中稳步发展,检察队伍在干事创业中锤炼成长。我们深深体会到,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 在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 在于县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和支持, 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司法理念更新不到位,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充分,“四大检察”仍有短板;队伍能力跟不上新形势新要求,纪律作风建设仍需持续发力。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下大气力予以解决。

  今后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谋划好2023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县人民检察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对标区市县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平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好成效服务保障大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扣“1233”方向路径和战略任务,全力加强检察司法保障。统筹发展和安全,严厉打击危害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的各类犯罪,坚持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更好肩负起服务乡村振兴、保障绿色发展、助推社会治理等职责使命。

  二是以更实举措保障民生福祉。紧盯黄河生态治理、耕地保护、城乡环境整治、安全环保等重点,部署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高质量办好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电信网络诈骗、安全生产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案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化解等工作,通过履职办案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三是以更新理念强化法律监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工作衔接,进一步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依法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方式,精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拓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健全完善诉前磋商、公开听证、宣告送达等办案程序,定期开展诉前整改落实“回头看”,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

  四是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政治理论武装,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党建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扎实开展检察机关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确保检察队伍忠诚纯洁可靠。

  各位代表,新时代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牢记“三个务必”,坚定信心、埋头苦干,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平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借鉴锦集篇2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检察工作情况

  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全心践行司法为民,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委主要领导3次批示肯定,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检察队伍建设等5项工作获省委政法委、省人民检察院交流推广。

  一、坚持忠诚履职担当,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将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找准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着力点,靠前服务保障“四个新磐安”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有序部署除险保安百日攻坚,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安全等八个专项行动,合力推动平安磐安建设。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共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诉198件333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从严办理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犯罪163人。紧盯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等33项数字监督,监督成案46件。坚决打击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4人、“两卡”类犯罪85人。

  全力服务保障重大部署。聚焦打造共同富裕山区样板县,有序推进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十大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农业面污染源监督、传统村落、古道古桥和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等工作,助力打造宜居宜业乡村图景。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重要指示要求,全员投入全县疫情防控重点岗位,发动干警开展志愿和暖心服务800余人次。积极助推省域现代化先行,主动融入县域治理,完善“检察官结对服务联系乡镇(街道)”机制,助力基层善治善为。

  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挂牌运行涉企案件治理检察办公室,精准助力清廉民企建设,召开服务保障中药产业发展检察开放日,深入中药产业对接司法需求。依法加大对市场主体的平等司法保护,积极开展涉民企“挂案”专项清理行动,实现全县无涉企挂案,助力企业家轻装上阵、安心经营。扎实开展企业合规工作,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强化合规经营意识;送法入企引导树立合规理念,宣讲覆盖1000余名法人代表和企业管理层,充分释放司法善意。

  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坚决贯彻“生态富县、生态富民”发展战略,完善多元化生态检察模式,“四检合一”全方位推动生态保护,督促修复被毁林地10余亩,持续推进劳务代偿、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实现犯罪惩罚、生态修复、法治教育的良好效果。聚焦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联合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增殖放流、公益放飞等活动,科学放流5万余尾鱼苗,完善5000余株古树名木保护标识,“古树名木群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人民检察院、省林业局作为示范引领案件挂牌督办。

  二、坚持践行人民至上,司法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能动履职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依法履行刑事打击职能,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11人;办理涉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7件,追缴惩罚性赔偿金7.9万元,督促整改无证经营等问题,获评全省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一起,守护群众“盘中餐”。坚决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监督行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和55座桥梁、5个隧道修缮养护,保障脚下“安全路”。密切关注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会员卡限期消费等财产权益保障问题,通过打击犯罪、支持起诉等方式追赃挽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一起,看紧百姓“钱袋子”。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不起诉60人,建立完善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等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清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系列行动,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推动群众信访实质性办理,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内办理答复率均达100%。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组织检察听证38场,教育引导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数字帮扶弱势群体。锚定“不让一名案件当事人在共同富裕道路上因案致贫返贫”目标,发挥司法救助托底保障作用,依托党委政法委构建“1 4 8 N”多元救助体系,迭代建设司法救助“一件事”场景应用,司法救助15人、发放救助金21万元,办理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案件4件,相关做法在全国检察业务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该场景应用纳入省级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系统架构图2.0版,获评全市数字法治好应用。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严厉打击性侵、拐卖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起诉7人,注重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2人。加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源头治理,将民政工作人员纳入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适用范围,专项调研分析报告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积极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牵头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联合七部门共建“家检法”家庭教育机制,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受众师生家长达1万余人次;制发《督促监护令》,引导家长履行责任、优化家庭教育。

  三、坚持精耕主责主业,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理念,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着力提升监督质效。

  刑事诉讼监督持续发力。强化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依法监督立案、监督撤案、追诉、提起抗诉8人,提出检察建议5份。更新监督理念,设立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促进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效能提升,实现疑难复杂案件全部提前介入,诉前羁押率降至11.71%。稳中求进抓实办案质效,各项业务办案指标平稳运行,“案-件比”等多项指标位居全市前列。持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实现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依法履行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政治责任,注重加强监检配合制约。

  民事检察监督精准有效。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突出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相统一,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件。坚持法律监督与机制建设相协调,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助力法院破解“执行难”,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8件。针对被执行人车辆查封后未能实际扣押、处置问题,构建数字模型筛查有效线索,制发检察建议21份,会签意见构建协作机制促进常治长效。

  行政检察监督积极作为。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助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机关不依法向公安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着力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发出督促依法行政检察建议3份。积极开展重点领域行政非诉监督专项工作,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解决行政诉讼程序性突出问题。针对原裁判正确的案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维护政府公信力和裁判权威。

  公益诉讼检察稳中有进。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着力解决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39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0份。监督保护国有财产,守护人民群众家底,针对部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等异常情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及时终止发放待遇15人。

  四、坚持厚植发展根基,从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聚焦打造忠诚担当检察铁军,推进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四化”队伍建设。

  筑牢政治忠诚。严格执行党组会“第一议题”等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五个配套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通过编撰案上学习手册、组织政法工作条例考学,强化干警自觉性和主动性。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政治建设各项指标位居全市前列。

  强化人才培育。常态化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创新实行青年干警“双导师”制和“先锋领办”机制,搭建“同堂培训”“同学课堂”学习平台,引导帮助干警政治业务双提升。积极开展检察系统山海协作,依托单月交流、双月会商、互派挂职等途径,拓宽干警视野思路,增强综合业务能力。深化检校合作,通过实习锻炼、课题合作、承办年会、共建基地,推动人才共育、优势互补。全年结项省市级专题调研重点课题5个,省市级征文获奖3篇、期刊发表8篇。

  提升管理质效。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出台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实行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形成“让实绩说话”的正向激励导向。严格把握司法办案关键节点,制定刑事检察业务职权清单,明确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职权范围,明晰办案期限、文书审查、责任事项,促进办案规范,刑事案件审结率位居全省基层检察院第一。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填报46件、内部核查3次,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推进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例会4次,实现清廉家访全覆盖、廉政谈话全覆盖,全年违纪违法零发生。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廉政教育7次、不定期滚动巡查105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5个,持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屏障。

  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把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依据。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企业家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报告检察工作,虚心接受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提供现场接待、异地阅卷500余人次。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信息、公开法律文书。讲好检察履职故事,发布微信微博260余条,省市级以上媒体刊发37篇。

  各位代表,磐安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保障“四个新磐安”建设的实效还未能充分展现,特色亮点工作不多;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法律监督质效有待提升;三是综合履职能力需要增强,合理人才梯队还未形成。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检察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两个先行”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八八战略”20周年。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生态富县、生态富民”发展战略,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勇当“很高境界的富”的接续奋斗者,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磐安实践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将服务大局作为履职方向。聚焦建设“四个新磐安”和缩小“三大差距”,深化落实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十大专项行动和服务保障乡村振兴15条意见,以更实举措促发展、保安全、护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积极投身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谋划建设“双中心一基地”,依托刑事案件办理探索中药行业合规建设。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党建联建和检校合作,助力创建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

  二是一以贯之将业务提质作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共建高水平平安磐安和法治磐安。强化精准监督,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维护司法公正公信。着力构建协同高效的检执联动监督体系,服务保障“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大数字检察攻坚,迭代升级司法救助“一件事”场景应用,深化拓展类案监督场景。

  三是矢志不渝将司法为民作为根本追求。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抓实司法救助、民事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小事。完善检察官定点联系乡镇(街道)等机制,打造数字“检察之窗”,构建检察监督、线上解纷、执法普法的“山城微检察”模式,助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持续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用好“映山红”未成年检察工作室,强化对“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

  四是持之以恒将队伍建设作为有力抓手。持续推进“六学六进六争先”学习实践活动,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中奋力争先。深化“磐石讲堂”党建业务融合品牌建设,夯实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优化干警选育管用,着力提升综合素能和数字检察、“三查融合”实战实效。以“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的践行度,抓实检察人员量化考核,深度融合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等工作。坚持刀刃向内,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廉洁从检防线。

  各位代表,风劲好扬帆,奋进正当时。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推动磐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勇当“很高境界的富”的接续奋斗者,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磐安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借鉴锦集篇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以来,县检察院在中共彭泽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焦主业谋发展、立足职能严履职,强化监督促公正、转变作风强队伍,各项检察工作持续提升、稳步向前。

  一、主动融入中心大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发展大局,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自觉担当、能动履职。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坚持对各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3件181人,审结124件183人,批准逮捕61件8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13件381人,审结312件390人,依法提起公诉209件255人。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积极主动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社区、学校等重点场所开展普法讲座,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做好涉稳、涉众风险防控预案;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加强与监察机关协作配合,提前介入案件办理,对3件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在办案中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对3名职务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对腐败犯罪的惩治和教育效果。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服务保障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举措9条,主动对接走访企业12次。联合县工商联深入澎湖湾工业园区开展“护航民企发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切实掌握企业发展诉求,推动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与县侨联成立“检侨之家”,强化检察机关与侨联之间的沟通协作。联合县工商联等八个部门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出台了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从“案”“人”“规”“改”四方面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在办理某企业涉嫌非法占用农地案过程中,通过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监督考察后,对该企业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促进了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做到刑事案件办理与企业合规工作并重,帮助企业稳生产、稳人心。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立足检察职能,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内优环境,外树形象,不断提升文明创建层次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派出检察干警到社区、村委网格担任网格警,深入开展“访民情、听民意、惠民生——大走访、解难题”活动,进行法律宣传、以案普法,变“上访”为“下访”,主动对接群众,有效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99.68%,位列全市检察机关第4名,全省第29名。注重运用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件,采纳率达100%,其中,针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能动履职,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为整治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乱象提供检察助力。

  切实加强生态司法保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对非法捕捞案件从严处理,同时对犯罪情节轻微、对渔业资源损害较轻的案件依法从轻处理。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案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行政公益诉讼29件,磋商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份,针对调查发现的污染长江水体隐患等问题,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磋商函及检察建议;针对非法垂钓问题,与相关单位进行磋商,督促其强化监管,切实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二、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以“如我在诉”“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办好群众身边事、身边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将涉民营企业、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影响较大等重点案件作为落实刑事司法政策的第一方阵,今年以来决定不捕案件63件103人,决定不诉案件102件132人,同比往年不捕不诉率大幅上升。积极落实主导责任,对360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5.24%,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采纳率均为100%,取得了既惩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的效果。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打击和保护相结合,全年共受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案件6件10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相对不起诉7人,做到宽严有度,不枉不纵。

  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12件信访均在7日内进行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实行院领导带头包案,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每周由本院正副检察长轮流接访,同时还负责对案件的催办,直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当遇到重大、复杂案件线索时,检察长随时接待。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制度,针对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全年共开展公开听证30次,切实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多层面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组织全体检察人员下沉社区,投身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300余人次。重点围绕饮用水安全、电动车飞线充电、废旧液化气瓶存储、食品药品等开展各类摸排调研、专项督察工作,助推建设电动车充电桩13处,追回国有财产约5万元,保障了人民群众生活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挽回经济损失30万余元,向金融机构发出检察建议,消除违法犯罪隐患,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帮助老年人提升防骗能力,做到边打击边宣传。规范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以“救急救困、应救必救”为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开展司法救助33件3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13.2万元,同比上升312.5%、164%。

  三、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监督办案为中心,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对刑事诉讼活动加强监督,共监督立案2件2人,监督撤案3件10人,纠正漏捕漏诉5件11人,依职权对69名在押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极大限度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主动对接县公安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促进刑事办案流程规范化建设,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及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并在个案办理中以审查意见、侦查建议促进刑事办案规范化。

  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等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6件。通过与彭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动态联络机制,依法办理了30名农民工被拖欠劳务工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涉案金额15万余元,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促成原被告和解,夯实了弱势群体维权支撑点,切实保障了民生民利。

  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件,经提出检察建议后,均已获法院、行政机关支持。本院就冒名婚姻登记问题制发行政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帮助当事人解决困扰22年的“婚姻大事”,该案件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彭泽县首例冒名婚姻登记行政争议化解案。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法院审理,督促缴纳生态修复费用人民币4万余元;在现制现售饮用水案件中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见证取水送检过程,在秸秆焚烧案中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现场核实证据,充分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扎实推进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检察建议转化为政协提案2件,推动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及未成年人药物滥用协同共治,得到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关工委充分肯定。

  四、深入优化品牌创建,聚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着力打造“长江+梅花鹿”生态之城检察特色品牌。结合沿长江岸线江、河、湖密集交叉的地理区位,将“春江如练 与鹿同行”文化品牌融于生态和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积极落实“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督办涉长江水体保护案件5件,助力本县“一江两湖四河”水资源污染防治。把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作为工作发力点,在滨江公园建成长江生态检察文化长廊,多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梅花鹿及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长江生态及江豚保护调研、长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等活动,成立了驻桃红岭保护区工作联系点,主动履职、智慧监督、铁面司法,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逐步形成了党建引领、惩治犯罪、系统治理、公益联动、多方参与、生态修复“六位一体”的长江生态检察特色工作机制,不断激发法律监督活力,实现对长江及梅花鹿的全方位保护。

  落实落细巡回公开听证机制。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需要的新期待,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共组织巡回公开听证9次,听证场所拓展到了乡镇、企业等,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规范听证流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业代表参与。并内外联动不断强化公开听证宣传工作,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宣传公开听证的程序及做法,不断拉近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切实做到了“应听证、尽听证”,加强了外部监督,做好以案释法,深化了听证工作实效。

  持续擦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共同开展法治教育、矫治救助等工作,形成合力持续推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网络”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积极打造“晨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搭建专业平台,坚持专业化办案与法治教育、社会保护相结合的办案模式,继续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及一站式救助制度,同时对部分监护不力的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或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指导其落实监护职责。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整合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结合未成年人滥用成瘾性药品、宾馆住宿、出入娱乐场所等情况先后制发检察建议6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改,并与县市监局、县卫健委联合出台《彭泽县未成年人药物滥用防控实施细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做法既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也被江西省检察院推广至全省适用。组织法治副校长到挂点学校进行法治宣传3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 2500余份,同时构建“法治副校长+社工”宣传新模式,积极运用新媒体工作平台宣传法律知识,着力抓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

  五、着力打造过硬队伍,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始终坚持深化改革、接受监督,着力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更高标准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扎实筑牢队伍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多形式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迅速传达新思想、新观点、新部署、新要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提升政治素养、铸牢政治忠诚。

  坚决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共记录报告40件,切实做到“逢问必录”。大力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干警法纪意识。组织开展作风领域突出问题全面“体检”,业务部门聚焦司法办案,政治部门聚焦人事管理,办公室聚焦财务管理,分别开展廉政风险点摸排工作,明晰了“查找风险在前、教育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约束在前”的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积极开展“改作风、树新风、抓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形成了“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的实干氛围。

  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大力开展素能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同时,用足用好高检院“检答网”,推动常态化学习,在互动交流、学习借鉴中持续提升检察干警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司法警察荣获基本技能能手、年度训练标兵、专业技能情景模拟演练优胜单位等3项荣誉;1名干警在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岗位练兵活动中荣获优胜奖;2名干警在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法律文书竞赛中分别荣获二等奖、优胜奖;1名干警获“全市公诉业务能手”荣誉称号。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与提案议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业代表参加公开听证81人次。切实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定期会商,互督互评,构建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推动法律职业共同建设。严格落实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86条、法律文书53份,举行新闻发布会1场,以两微一端、门户网站为“窗口”,发布推文600余篇,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法与时转则治。我们清醒认识到,新时代检察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的需求还有不少差距:一是检察履职不够均衡,薄弱环节还需补强;二是基层基础仍需加强,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三是检察亮点不够突出,宣检品牌还需擦亮。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踔厉奋发启今朝,笃行不怠向未来。各位代表,2023年,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做好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科学谋划今后检察工作,以实际行动体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效。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以更优更实的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大局,守护民生福祉,维护公平正义,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为谱写彭泽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以更高站位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讲政治落实到每一项检察工作、每一个案件办理中,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领干警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铸牢政治忠诚。

  二是以更高水平服务发展大局。不断做实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金融安全。统筹发展与安全,严惩各类危害社会秩序犯罪,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以更高标准保障民生福祉。继续加大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力度和办案进度,深入摸排污水处理站整治、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机油、残疾保障金等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抓好执法办案,广泛适用公开听证办案方式,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宣传力度,守护群众身边的幸福。加强信访申诉案件的办理,用心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助力增进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以更高效能强化法律监督。坚持能动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精准监督,持续打击虚假诉讼,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用好用足检察一体化机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五是以更严标准锻造过硬队伍。从严压实领导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有效发挥率带作用,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实现对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全覆盖,严格落实保障政策。加强队伍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强作风、重落实、提质效,着力打造彭泽检察品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化检务督察,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营造检察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始终的追求和使命。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踔厉奋发、笃行不怠,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推动新时代彭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彭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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