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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几点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只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才能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的腐败,让全面从严治党不留死角。
一、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性。
(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维护群众利益的现实需要。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覆盖,目前的重点和难点在于基层组织。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当前在基层,有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有的干部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和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正义公平;有的干部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有的干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但损害了广大群众利益,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风气,甚至给社会稳定也带来隐患,损害到党的形象和执政基础。
中央下大力气解决基层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大势所趋。只有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基层、落实在基层,才能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
政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途径。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强调的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得到”,而且这种“得到”是可衡量的。党风不正则民风不淳,腐败还可能导致社会生态发生“退行性病变”,这些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的效果群众有目共睹,随着反腐败的深入,群众在为打“老虎”拍手称快的同时,更希望获得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改善。这就要求我们强化监督执纪,不仅解决好发展、民生和稳定问题,有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落实落细,用“看得见的方式”将群众的获得感变成现实,同时还要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以良好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好转,让获得感在人民群众的心灵深处写下时代的注解。
(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根本。党的事业根基在基层,关键在干部。基层干部处于工作第一线,既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骨干,又
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党的作风和形象的窗口。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党最重要的执政基础就是民心。
历史反复证明,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唯有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铲除“最后一公里”腐败,真正做到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才能赢得党心民心,不断巩固、厚植党的执政之基。
(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重塑党的公信力的关键。公信力就是“使公众信任的力量”。当前基层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了党的公信力。
“群众利益无小事,惩治腐败无盲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须按照中央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肃查处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切实加大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纪律审查力度,以执纪问责的实际行动重塑基层政治生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
二、当前基层从严治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总体上看,当前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主流是好的,但也应看到,作风不正、行为不廉、能力不强等问题在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中还存在,办事不公、作风粗暴、“庸懒散”等不作为问题尤为突出。“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党纪法规意识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普遍薄弱,党员基础台账不健全,一些 “失联”党员、流动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从严治党难以涵盖这些群体党员。一些基层干部政治素质不高,廉洁自律自觉性不强。个别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使群众对身边的重要事务失去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两个责任”压得不实,制度建设有待完善。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理解不透彻,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主责意识不强,导致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唱独角戏”。监督制约和权力制衡机制滞后,特别是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机制、制度还不够完善,一些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被忽视,制度制定后执行不力。
3、“以权谋私”时有发生,监督制约力度不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的有力监督和制约,有些基层党员干部不是凭制度规范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甚至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出现“小官巨贪”。
“小官巨腐”腐蚀的是党的执政根基,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仅严重透支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信用,而且影响党的施政观感,破坏党群干群关系,
4、“四个不为”现象突出,服务责任意识淡薄。“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现象突出,部分基层党员干部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个别基层党员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村入户走形式,检查督办走过场,遇到矛盾绕道走,缺乏责任担当。
(二)原因分析 1、党纪法规意识不强。一些基层干部政治素质不高,廉洁自律自觉性不强。有的干部托辞日常事务性工作繁忙,放弃世界观的修养,扭曲了权力观、价值观、地位观,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防线崩溃。不少犯错误的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一些基
层干部,置身于监督之外,在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使群众对身边的重要事务没有知情权、参与权,逃避群众监督。
2、制度建设不完善。许多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干部,除自身原因外,还与相关制度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是分不开的。监督制约和权力制衡机制滞后,特别是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机制、制度还不够完善,一些基层干部就会利用这个“空档”来谋取私利。
有些干部通过所谓的“变通”办法,绕开制度的监管,致使大量基层腐败案件的发生。一些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被忽视,导致制度执行不力。有的地方公开不及时,公开形式不便民,决策信息不透明,公开制度难以落实、效果不好。
3、监督制约力度不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的有力监督和制约,一是上级监督“远”。受时间空间限制,上级对基层干部在体制内的监督方式较单一,对基层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不能及时准确掌握,不能及时提醒和督促改正。二是同级监督“弱”。
在同一个基层单位工作的同事,本身就是利益共同体,相互监督有伤和气、影响团结,相当一部分人有思想顾虑,
不想监督、不愿监督。三是群众监督“软”。多数基层群众,特别是针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问题,群众出于自己非直接利益受损者或怕打击报复,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事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三、思考及建议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最终目的是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中,将党的执政根基筑牢在基层一线,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的腐败,从而让全面从严治党不留死角。
(一)积极创新,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使每个责任主体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做到责任体系构建到位,责任内容细化到位,责任考核督查到位,责任追究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一案双查”、“一案双究”,通过“两个责任”落实推进基层反腐倡廉建设。
(二)纪挺法前,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运用好“四种形态”,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让咬袖扯耳、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要出实招、动真格,危害百姓的事再小也要坚决查处,消除基层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让基层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上热、中温、下冷”现象。
(三)突出重点,紧盯“四风”不放松。要挖出各种披着“隐形衣”的“四风”问题,防止死灰复燃、回潮反弹。要紧盯关键节点,采取印发通知、出台禁令,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连点成线,持续发力,做到督导不松懈、查处不手软、通报不留情,狠刹各种不正之风。
(四)完善制度,保障权力规范运行。要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不正之风。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等改革,充分发挥制度作用,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五)畅通渠道,多方了解群众诉求。要不断完善网上投诉、信访举报电话、“四风”举报直通车、政风行风热线、政务微博微信和“四风”问题随手拍等民意诉求渠道,方便群众投诉和举报,建立多层次的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整体合力,维护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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