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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时间:2022-06-17 16:3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xx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xx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文)

xx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3篇

【篇一】xx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驻马店市工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驻马店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驻马店市工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围绕“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商事制度改革政策解读,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推动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回应群众关切,增强公开实效。

一、做好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继续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的情况,动态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将调整变动情况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2.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及时公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认真履行“双告知、一承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3.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应用,实现涉企信息实时公开。推进企业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合惩戒,提高政府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的数量和质量。继续做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示,落实《驻马店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公开抽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二)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1.积极宣传即将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主动回应重大消费事件,组织行业协会、律师、新闻媒体等专家和社会组织参与政策研讨,搭建消费维权联盟。突出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商品、与消费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加大涉及抽检内容、标准、程序、进度、结果等内容的公开力度,加强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等行为的公开,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提升。

2.定期发布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分析结果。加强对12315大数据分析利用,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和消费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推进消费升级。

3.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大涉及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信息公开力度。依托商标品牌促进经济发展,强化商标品牌意识,重点扩大涉及农业、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商标品牌建设的信息公开内容,发挥商标龙头企业示范作用。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将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扩大政务参与互动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1.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推动年内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

2.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在梳理工商系统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研究推进主动公开标准化体系,进一步明确工商部门“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

(二)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1.提升政策解读水平。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按规定应当进行解读的文件,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安排。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收集,及时了解各方关切,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三)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1.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编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责任主体,畅通受理渠道,及时回复,程序合法。

2.强化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注重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工作环节要依法依规,做好档案资料收集保存,固化相关证据。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做好政务网站建设。

1.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和技术保障,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建设第一平台作用,实行考核通报制度,建立日常督查机制,着力解决栏目内容不更新、不准确、不主动、不及时的问题。

2.推进驻马店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实现全市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随机抽查结果等涉企信息归集共享、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

(二)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联动。

1.加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务服务制度和流程,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
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2.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效能。推进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不断完善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栏目功能,推动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年底前在保留纸质登记的基础上,实现网上登记注册。

(三)注重发挥新闻媒体作用。

1.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与协调联动,充分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澄清事实、回应关切、推动工作等积极作用,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发挥政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继续做好“驻马店工商”腾讯、新浪微博内容保障工作,保持经常更新,加强网民互动,及时回答网友提出的问题。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工作、部署分工、推进公开的作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年内至少向主要负责同志作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
确定一位局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任务分工并对外公布。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建设,使其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强化公开理念,提升专业素养。

(二)确保责任落实。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对照《驻马店市工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明确的工作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工作措施,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年度考核达标。工作推进中出现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提交市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商讨决策,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工商局机关2017年绩效考核,所占分值不得低于4%。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存在不足和问题,认真加以研究解决并督促整改。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政务公开制度规定、公开工作不到位或公开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格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二】xx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房山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8年房山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公开实效,凝聚发展共识,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加强政府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一)围绕抓好“三件大事”、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信息公开。全面对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发布房山分区规划、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道路交通、文物保护等专项规划信息。(市规划国土委房山分局、区文委负责落实)深入推进京津冀交通协同发展,及时公开对接推动重大通道建设项目信息。(区发改委、房山公路分局、市规划国土委房山分局、区城市管理委负责落实)推进冬季运动人才培养、冰雪运动进社区、群众冰雪运动普及等信息公开。(区体育局负责落实)及时公开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职责,推进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指导扶持企业上市相关政策、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信息公开。(区金融办、区财政局、房山公安分局负责落实)深入开展对口帮扶工作,重点公开对口帮扶支援和受援地区脱贫等情况。继续围绕“七个一批”精准发力,主动公开低收入增收帮扶措施、帮扶成效等方面信息。〔区发改委、区农委、相关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围绕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时公开《房山区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和重型柴油车、扬尘污染、面源污染、“三烧”等领域违法行为整治情况。持续发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排放监管、查处尾气排放超标行为和重特大或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调查信息。主动公开煤改电、黑臭水体治理、城镇重要大中型污水处理设施实施运行、城市排水许可核发等信息。(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农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住建委、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负责落实)

(二)围绕有序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做好信息公开。围绕三年疏退计划,发布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疏解退出一般制造业企业相关情况信息。(区经信委、区环保局负责落实)做好浅山区等重点部位拆违、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开墙打洞”治理、占道经营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整治、架空线入地、“厕所革命”、基本便民商业网点建设、“留白增绿”等方面信息公开。〔市规划国土委房山分局、区住建委、房山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委、区园林绿化局、区发改委、区农委、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动态发布美丽乡村建设情况。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土地利用新机制等方面信息公开。(区农委负责落实)编制发布新一轮城南地区行动计划房山实施方案,做好《促进城市南部地区加快发展行动计划项目清单》信息公开。(区发改委负责落实)

(三)围绕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做好信息公开。推进重大科技任务、项目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区信息公开,积极公开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先进轨道交通领域科研进展、成果转化等信息。(区科委负责落实)做好高校科技园建设信息公开。(良乡高教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推进中关村房山园建设信息公开。(区经信委负责落实)加大长安汽车、国能电池等企业创新中心建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众创空间、创新型孵化器、医药健康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情况。(区经信委、区科委负责落实)

(四)围绕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做好信息公开。落实街巷长制,主动公开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等方面信息。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区城市管理委、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及时发布消除安全隐患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隐患排查标准信息;
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区安监局负责落实)积极公开疏堵工程进展情况。(区交通局负责落实)进一步做好口袋公园建设、城市森林工程、公园绿地及小微绿地建设、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浅山区台地绿化和宜林荒山绿化、京津风沙源治理、太行山绿化、废弃矿山修复工程等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节水型社会建设、“河长制”管理、“一河一策”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等方面信息。(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市规划国土委房山分局负责落实)

(五)围绕建设好发展好全国文化中心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情况,编制发布房山区保护建设规划和五年行动计划。做好琉璃河考古遗址公园、水峪村等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大对金陵遗址、镇江营遗址、刘济墓唐代遗迹等保护工作的公开力度。〔区发改委、区文委、区园林绿化局、区农委、区财政局、有关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做好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区综合博物馆建设、电影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等信息公开工作。(区文委负责落实)

(六)围绕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增量、提质、均衡、公平”发展等方面内容。及时发布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每所公办学校就近接收学生范围和人数、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和流程等信息。(区教委负责落实)推进中医专业医联体建设、房山区中医医院——琉璃河中心卫生院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面信息公开。加大传染病监测预警、疫情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情况公开力度。(区卫生计生委负责落实)加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打击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等方面的信息。推进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和重点企业的质量监督检查情况信息公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农委、区园林绿化局、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做好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信息。主动公开安置房、棚改项目、共有产权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信息。〔区住建委、区发改委、市规划国土委房山分局、区农委、有关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加大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定期发布救助人数和资金支出情况。主动公开养老照料中心、房山区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指导中心建设情况。及时公开社区、村养老服务驿站建设信息。(区民政局负责落实)依托城乡劳动力就业管理系统和开放式培训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新一轮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信息。(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落实)做好“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社区之家”、区域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村庄社区化试点建设情况的信息公开。(区社会办负责落实)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制度,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区环保局、区文委、区卫生计生委、区住建委、区民政局负责落实)

(七)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实施效果。(区发改委、市规划国土委房山分局、区住建委、区商务委、区城市管理委、房山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落实)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公布本区权责清单。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行政许可事项清理情况,公布本区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第三批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取消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证明的目录。(区编办牵头落实)及时公布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和备案事项,公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加大“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信息公开力度。(区发改委、房山工商分局负责落实)深入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加强数据共享,加大企业惩戒信息公示力度;
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协调平台,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持续深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房山工商分局、区经信委牵头落实)持续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公开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等信息。公布清理涉企收费和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区财政局、区地税局负责落实)大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市规划国土委房山分局、区国资委、区经信委、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负责落实)

(八)围绕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做好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及时公开。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区政府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扩大区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区级部门都要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推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和重点支出信息公开。(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区政府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二、加强解读回应

(一)突出重点,做好预期引导。围绕2018年区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解读力度,坚持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重点工作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围绕实施房山分区规划、疏解整治促提升、落实《中关村南部(房山)科技创新城发展规划》、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等重点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激发市场活力。就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保护历史文化风貌、创新超大城市治理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等,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讲清困难和问题,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二)强化解读全链条管理,提升解读的传播力公信力。建立健全解读全链条管理机制,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政策发布前要加强分析研判,特别是对重要民生政策要及时梳理工作重点、难点、风险点,密切关注收集苗头性、倾向性意见,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吹风。政策发布后要做好政策精准解读和深度阐释,科学解读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主动解疑释惑,避免误读误判,并持续做好政策落地跟踪报道和后续解读,对社会关切做好回应。〔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三)丰富解读形式,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充分利用新闻发布、政策吹风、集体采访、媒体专访、座谈访谈、撰写文章等多种手段,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用群众耳熟能详的文字、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直观解读政策。强化案例解读,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落地实施等案例解读力度,增强解读效果。做好专家解读,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组织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进行专业解读。加强“一把手”解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
建立健全网络新闻发言人机制。〔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四)利用多种媒体进行精准解读。善于运用中央、市属和区属媒体及所属新媒体解读政策,主动为其提供线索和素材、推荐专家学者,安排记者列席会议,畅通采访渠道,扩大政策知晓率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移动客户端等作用,注重利用商业网站以及都市类、专业类媒体,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五)提升回应主动性及时性。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强化监测收集、分析研判、处置回应、督办协调全流程管理。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特别是对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引发媒体和社会关注、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危害社会秩序等方面的政务舆情,要做到早预判、早评估、早准备、早应对。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提升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政务舆情应对效果评估和问责制度,加强对政务舆情管理应对工作的综合评价,对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三、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

(一)扩大公众参与。按照本市行政机关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工作办法要求,完善工作流程,保障公众有效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公共管理、执行监督。积极扩大公众参与事项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规划计划编制、重要政策措施制定等工作中。创新公众参与方式,积极探索网络参与形式,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实效。建立健全政府开放日常态化机制,聚焦重要民生事项,推动政府开放日向基层延伸。完善政务公开惠民便民地图,改善用户体验,进一步丰富地图内容和服务功能,推进地图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融合应用,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二)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决策前要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征求意见后,要及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
对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三)推行政府会议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和新闻媒体代表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四)推行政策执行公开。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运用好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形式,科学评价政策效果,推进评估结果公开。〔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四、着力推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升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效

(一)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北京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房山分厅,推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编办、区经信委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完善北京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房山分厅功能,公开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清单,拓宽网上服务渠道,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编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推进统一身份认证和电子证照库建设,完成本区互联网办事系统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的对接,实现“单点登录、一网通办”,逐步实现证明材料后台核验。〔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经信委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完善政务服务主题信息资源目录,依托全市政务服务资源共享平台,推进跨层级、跨部门信息汇聚共享。〔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经信委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二)规范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加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推动服务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实现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区编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审批部门要加大对进驻窗口的审批授权,持续推动进驻事项在大厅内“一站式”办理,力争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区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编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做好各级政务大厅人员、设施、经费保障,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三)优化办事服务。发布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精准化、电子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
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公布区、乡镇(街道)“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除涉密证明事项外,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在已经减少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的基础上,及时公开进一步压缩时间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加强办事服务信息监督检查,对办事服务信息不准确不规范、与实际工作不一致的,及时督促整改。依托全市政务服务资源库和问答知识库,实现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编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五、加强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情况,开展本区相关制度规范的清理和修订工作,完善配套措施。对照修订后的条例要求,稳妥做好衔接过渡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工作流程,明确答复标准,加强解释说明,建立健全申请与咨询、信访、举报等分类处理机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
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做好公开属性定期审查,健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机制,强化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作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府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二)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要认真落实《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房国保发〔2015〕1号),政府信息公开前严格审查,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加强对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分析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引发不当炒作、损害政府公信力、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做好去标识化处理,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区政府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三)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更新发布区、乡镇(街道)二级政务公开清单,完善政务公开清单动态管理。持续拓展清单覆盖领域,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梳理履职过程中的政府信息,摸清底数,逐项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及依据,探索编制政务公开全清单。〔区政府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动政府网站减量增效。坚持分级分类、利企便民、集约节约原则,切实推动政府网站集约、规范、创新发展,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推进政府网站整合和资源共享,加快区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按照“一区一网”的要求,精简政府网站数量。完善网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每月对网站信息内容开展巡查抽检并通报结果,督促整改提升。推进网站创新发展,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以用户为中心提供个性化、智能化服务。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优化考核评估指标,完善奖惩问责机制,加大问题网站曝光力度,对相关单位通报问责。〔区政府办、区委网信办、区经信委(区信息中心)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二)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政务移动客户端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在线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政务“两微一端”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程序,指定专人专岗负责。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通过数字化、图表化、可视化等形式,提高信息内容的实用性、可读性。〔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三)推动政务热线电话集约管理。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清理整合各类政务热线,除紧急类和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实现热线电话与北京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房山分厅对接,形成“一号对外、诉求汇总、分类处置、按责转办、协调联动、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的工作机制,确保问题及时受理反馈。加强政务热线日常管理,规范工作人员用语,提高热线服务水平。〔区城市管理委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要强化队伍建设,配强工作人员;
要抓好教育培训,重点做好贯彻落实修订后的条例、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政府网站管理等业务培训。要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对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点领域公开、主要负责同志研究部署工作和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情况的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区政府办公室将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并适时通报检查评估结果。

【篇三】xx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广州市2011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工作部署,以及广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扩大会议、中共广州市委九届十次会议精神,2011年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广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目标,巩固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扩大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优化行政决策、审批、执法、管理、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水平,为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作出积极贡献。全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巩固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制作审查流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巩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保障业务经费,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继续推进信息分类制作规范化。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自身履行职责的实际,及时认真梳理和制作以下基本信息,实现信息制作、管理的规范化,确保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1.本单位职能、领导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设置、主要联系方式等信息;

  2.本单位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实施和监督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本单位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事项及其工作流程、结果和申请材料目录;

  4.本单位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及其工作流程和结果;

  5.本单位受理举报、投诉、求助的主要途径及其处理结果,以及主动实施行政监督的结果;

  6.本单位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的事项及其工作流程和结果;

  7.本单位应对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

  8.本单位重大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和主要内容;

  9.本单位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本单位行政事业性或经营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11.本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其他信息。

  (三)健全信息内容保密审查制度,正确界定信息公开属性。所有经过分类规范制作的政府信息,经审查批准为涉密信息的,在保密期限内一律不得公开。对非涉密信息,则要正确界定其公开属性。公开属性分为三种: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审查流程遵循由拟稿人提出公开属性的拟办意见、处室领导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最终审定的程序。

  (四)依托政府网站发布各种信息,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网站建设,切实履行保障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的责任,及时报送各栏目内容,依托本单位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确保本单位网站信息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相一致,与实际办事流程相一致;
同时,稳步拓展信息内容的深度和广度,重点拓展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五)优化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巩固、完善以下6种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途径:1.通过办事窗口或其他来访形式当面提出申请;
2.以传真形式提出书面申请;
3.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申请;
4.通过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栏目提出申请;
5.以邮寄信函形式提出申请;
6.以其他形式提出申请。同时,优化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机制,准确区分申请人索取文件资料与政策业务咨询的区别,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的诉求。

  二、巩固完善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成果,优化行政监察,大力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一)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稳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化。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住房保障、公共交通、物价、市政公用设施、征地拆迁、公共安全等领域的主管部门在涉及民生重大事项决策拟制过程中,要严格遵循以下6个工作阶段:1.是调研论证阶段;
2.是拟制阶段,包括起草决策草稿、决策拟制说明、专家论证意见、风险评估报告、新闻应对预案等;
3.是审核阶段;
4.是公示阶段;
5.是审定阶段;
6.是跟踪修订阶段。同时积极探索构建网络问政的工作模式,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网站和大洋网等网络媒体,推进网络问政常态化、制度化。

  (二)加快构建标准化审批流程,推进审批服务优质化。经过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后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备案事项,各责任主体单位要继续按照方便市民和企业申请、查询、监督的要求,优化审批环节,加快构建标准化审批流程,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实行跨部门信息共享和电子材料互认,实现一次提交,多次共享,推进审批服务优质化。对暂时不能构建标准化审批服务流程的审批业务,也要尽量依托网上平台简化受理、审批的过程,不断提高审批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三)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科学合理细化。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要认真学习2010年7月28日市政府召开的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总结暨全面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动员大会精神,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逐步完成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量化、细化工作,逐项清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责,界定执法权限,确保执法行为公平、公正、公开。

  (四)继续推进社会管理精细化。承担社会管理职责的单位,要突出抓好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1.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工作机制,明确管理目标,分解管理责任,以实现底数清、情况明为工作基本标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2.全面梳理本单位社会管理事项,简化、优化工作流程,编制目录和指南;
3.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积极构建社会管理数字化工作模式。

  (五)继续推进政务服务人性化。有条件的区(县级市)要抓紧筹建和完善集中政务服务中心,条件不充分的区(县级市)要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区域筹建和完善集中政务服务中心,各街(镇)、各村(社区)都要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点)等政务服务窗口。各有关部门保留的专业服务大厅也要进一步完善办事窗口建设。要根据市民和企业的需要,因地制宜建设人性化配套设施,提供良好办事环境;
要探索建立政务服务情景化制度,以具体案例指引行政相对人通过正确的途径办理或反映问题;
要按照“热情接待,周到服务”的要求提供接待、咨询、指导、引导等服务;
要建立相关奖惩机制,将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行为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六)加强政务服务的规范管理和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察。市政务办要加强对全市政务服务的规范管理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管理规范,推进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质量评价监督工作,加强对政务服务的日常监督。市监察局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强区工作,不断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扩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覆盖面,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察;
同时不断拓展和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的功效,推动基层信息公开和廉政建设。

  三、积极构建面向公众的电子政务服务体系

  (一)由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政务办、档案局等部门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枢纽,以政务服务中心、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等为依托,以广州市社会保障卡、市民网页、市民电子邮箱为实名认证“钥匙”,整合各级各部门网站的便民服务资源,建设政府云计算服务平台,整合政府服务热线、人工网点、网上服务大厅、移动通信终端、公共服务自助终端等多种服务手段和渠道,逐步构建“一站办理、一库管理、一页服务、一号连通、一卡通行”的电子政务服务体系。

  (二)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和数字化家庭应用,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各级各部门网站和社区综合管理平台,合力打造网上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基层公共服务资源,创新服务形式,探索建立社区便民服务站(点)代理办件模式,方便市民和企业就近办事。要在现有社区服务的基础上,启动构建为社区居民提供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民政福利等一站式数字化便民服务的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我市社区服务信息化。

  (三)有农村的区(县级市)及街(镇)要扎实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抓好街(镇)、村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整合涉农信息服务资源,建立一批信息化试点示范村、上网服务站和信息化服务队伍,为农民提供公益性信息网络服务。

  四、积极拓宽政民互动渠道

  (一)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进一步整合、巩固和完善领导接访、领导电子信箱、民意征集、百姓热线、政风行风评议、在线访谈等现有政民互动渠道,规范接收、分派和答复的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按时答复率、答复满意度,保证政民互动质量。进一步探索、推进网上咨询、网上实时访谈、网上调查、网上评议等新的政民互动渠道。

  (二)要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通过媒体、市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网站、现场等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涉及民生工作事项和重大政务活动的内容、程序、途径和效果。

  (三)各区(县级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政民沟通平台的作用。通过畅通渠道、完善制度、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复议程序中。

  (四)拓宽市民了解、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渠道。由市府办公厅会同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加快整合视频、音频等媒体资源,建设完善全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除涉密会议外,大力提倡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和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并逐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公众公开。

  五、继续深化街(镇)政务公开

  全市各街(镇)要继续大力推进本街(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并在2011年底前完成其目录和指南编制,向社会发布。同时,要加强办事窗口的软、硬件建设,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
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切实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
进一步完善“察民情、知民意、聚民智”的工作机制和群众来信、来函、来电受理、转办、回复制度和工作机制;
积极探索创新与辖区内居民沟通互动的形式,及时掌握社情民意、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

  六、进一步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市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全面规范和监督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要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改进管理方式,建立健全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责任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加强对市属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要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域,丰富公开形式,抓好办事公开载体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七、加强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及监督考评

  (一)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与市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办公室要紧密合作,会同市法制办、国家保密局、档案局、科技和信息化局、政务办以及市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成培训工作小组,分工合作汇编培训教材,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街(镇)政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涉及民生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化方面的业务培训、工作研讨和经验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市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的工作力度,会同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组,根据《广州市政务公开考评办法》(穗府办〔2004〕50号)相关规定,结合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完善考核制度,明确考核量化标准和考核方式,组织对全市各有关单位2009年至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评。同时加强对考评结果的运用,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督促整改,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主题词:行政事务 政务公开 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2011年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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