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工作要点【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2023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快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努力打造科学高效应急救援体系,以高水平安全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
一、聚力机制创新,推动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
1.完善体制机制。坚持全市“一盘棋”,推动“三委三部”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监督管理一体化和市、区(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一体化。健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联防联控机制,优化会商研判、联合检查、专项治理等制度措施。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抗震救灾等应急指挥机制,实现科学精准指挥。
2.压实各方责任。组织制定市级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制定市级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和新任区(市)、市直部门、市直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告知书》,实行“照单履责、按单办事”。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作用,全面推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毫不放松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3.严格督导考核。健全“三委三部”及其办公室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约谈警示等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及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震减灾等督导检查,加强重点时段督导检查。科学设定考核内容,细化考核实施细则,实施安全生产季度考核。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推动实现事故问责全覆盖。
二、聚力风险防控,推动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实现新提升
4.强化风险防控。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6月底前完成燃气、供排水、热力、桥梁、综合管廊、地铁和隧道城市生命线工程监测感知网络覆盖,12月底前实现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防灾减灾等部分重点领域监测预警互联互通。完善重大灾害会商研判制度,精准排查防范基础性风险、市场波动风险、季节性风险、节假日风险、海上风险、特殊风险。督促企业健全重大风险评估、监测、公告、预警机制,完善风险数据库和风险“一张图”。
5.强化专项整治。“四位一体”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深化“2+23”专题专项安全整治,完成144项重点治理任务。用好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突出抓好海上安全和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强化涉海客运、演出场所、地下空间、“多合一”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加强联合惩戒、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6.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扎实开展为期一年的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严密防范高危细分领域和大型油气储存基地等的安全风险,重点抓好苯乙烯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提升信息化管控水平。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改造升级,力争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推进重大危险源企业和化工医药企业专项整治,持续开展“1+6+N”专家指导服务,实施危化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
7.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推进烟花爆竹批发、零售连锁经营模式,落实“十统一”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从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坚决整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零售店(点)。
8.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推进“智慧矿山”建设,年底前生产建设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全部接入“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综合管理系统”,实现重大安全风险实时在线监测。加大非煤矿山监督检查力度,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重点地下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开展安全生产“会诊式”检查。深化外包队伍综合整治,年底前全部清理地下生产矿山外包队伍。
9.强化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开展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推进金属冶炼、食品加工类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突出抓好危险作业活动安全管控,严厉打击钢铁、铝加工、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对工贸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会诊式”检查。制定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管理办法,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机制融合建设,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00%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在小微企业推广应用智慧安监云平台,年底前存在重大危险源工贸企业100%接入监管系统。
10.强化行政执法检查。坚持全员执法,推行“局队合一”,持续开展常态化的全域性、区域性异地执法。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执法体系,整合执法职责,组建执法队伍,高标准完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委托镇街行政处罚工作,年底前实施行政处罚的镇街达到100个。开展安全评价机构“双随机”执法抽查,严厉查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11.强化调查评估统计。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审查备案程序,完善并落实统计直报制度,督促指导区(市)规范事故调查并按期结案。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有效衔接的事故调查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时效性和权威性。建立灾害事故评估(复盘)机制,研究分析灾害事故规律特点,制定落实改进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三、聚力防治结合,推动自然灾害风险抵御能力建设实现新突破
12.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预警研判。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完善年度、季度和特殊时期自然灾害风险联合会商研判机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报送和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推动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建设灾害信息员队伍,不断提高预警信息发布和灾情报送精准度。
13.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5月底前汇总行业部门普查数据,形成综合性普查成果;
年底建立市、区(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数据库,推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扎实推动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建设。
14.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完善市应急指挥平台森林防灭火模块,推进全市森林防灭火资源、基础信息、日常管理和应急指挥数字化建设。加强森林火情视频监控、飞机巡护等立体监测,推广应用3D扫描型多普勒激光雷达遥感应急监测装备。发挥市森防指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推进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建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推动落实市森林消防大队营房、训练场地,着力配齐配强森林消防装备器材。
15.加强防汛防台风工作。健全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完善防汛防台风工作措施,出台市防指《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风工作的意见》,制定市级河湖长防汛抗旱责任分工。完善市应急指挥平台防汛抗旱模块,梳理防汛防台风抗灾备战重点事项清单。督导各级各部门持续开展汛前汛中汛后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基层加强防汛应急能力建设。
16.加强震害防御工作。制定年度震情跟踪监视与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做好系统运维保障、震情跟踪监视和趋势分析研判。推进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评估,编制全市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和地震灾害防治区划图。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管,3月底前完成官路水库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作。推进**市地震监测预警及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年底前建成地震烈度速报及预警系统平台、洞体地震监测系统主体工程。
四、聚力协调联动,推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取得新成效
17.突出应急指挥一体化。推进一体化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拓展信息汇集、会商研判、资源管理等专业子系统,完成防汛抗旱、危化品、森林防灭火、地震灾害等专题应用场景开发。整合交通、气象、林业、水务、城管等应急联动部门指挥调度系统,完善市、区(市)、镇(街)应急值守平台三级一体化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应急一键通”的管理使用,实现综合指挥“一屏联动”。完善现场指挥部运行机制,保障现场指挥高效运转。
18.突出应急值守规范化。完善市应急指挥中心“1+4+N”(1名带班领导、1名值班长和3个值守岗位、N个业务处室加强值班人员)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业务培训,备足备齐个人携行应急物资,全方位落实应急准备措施。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重大隐患和事故省级直报制度,优化预警信息发布程序,量化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提升短时快速反应能力。全面开展应急值守标准化建设,规范“应急值班值守”系统使用,力争年底前各区(市)硬件建设达到省一级标准。
19.突出应急演练实战化。发布《**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修订发布专项应急预案。牵头组织开展地震地质应急预案综合演练、防汛防台风和森林防灭火实战演练、航空救援队伍综合演练。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危化品集装箱堆场、超高层建筑火灾、地铁运营等事故预案实战化应急演练。组织对重点监管企业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20.突出队伍建设专业化。修订《**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危险化学品、防汛防台风、地震灾害、隧道、山岳救援、森林防灭火、海上搜救等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和政策保障等措施,引导其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加强航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出台《**市直升机起降点布局规划》,持续完善航空应急救援服务体系。推进微型应急救援站建设。推进省海洋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建设,8月底前实现实体化运行。
21.突出物资保障系统化。发挥市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落实《**市“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健全部门间应急物资协调联动机制和应急救灾物资快速调拨机制,加快推进应急物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应用。推动构建多元化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立应急物资分类分灾种的社会化保障工作机制,持续完善防汛抗旱、森林火灾、地震地质、危化品救援等应急救援物资市级实物储备。
五、聚力强基固本,推动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开创新局面
22.推进法治保障。坚持专项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一体推进,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快推进《**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制定《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程》,修订《**市安全生产和地震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推进“三零e办”等行政审批服务模式,打造数字化办事环境。
23.推进科技支撑。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进重点企业“电眼工程”应用,以电力大数据助力精准监管。深化“数字危化”平台应用,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全链条协同管控。出台应急安全科技联合创新管理办法,推进应急安全科技联合创新体系建设,激发基层企业和科研院所安全应急科技创新活力。
24.推进宣教培训。组织全国“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查保促”和安全宣传“五进”等主题活动,持续强化警示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素质。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强化“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抓好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推进考试中心建设,实施安全培训考核规范提升行动,年底前建设涵盖我市特种作业实操考试准操项目的考评员队伍。
25.推进社会共治。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加强与媒体合作,建立安全生产“曝光台”“宣传栏”,定期向社会公布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事故隐患和先进做法。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数据纳入全市“社会救助一件事”平台管理。
26.推进示范创建。推进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崂山区创建第一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年内创建国家、省、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0个。推进中国地震局**防震减灾市级示范中心和各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年内创建地震科普示范学校2所。推进即墨区体育中心国标Ⅰ类和全市2016年以后新建中小学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大力发展应对多种灾种、室内室外多种类型的应急避难场所。
六、聚力党建引领,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27.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等学习制度,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应急管理系统落地生根,坚决扛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28.狠抓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持续开展文明单位、先进机关、优秀党员等评选活动,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营造创新争优良好氛围。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开展党组织、党员“双报到”工作和党支部联创共建活动,发扬斗争精神,动真碰硬解决一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并落实问题、措施和责任清单,持续纠治“四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29.打造过硬队伍。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及时补充调整后备干部队伍人才库,充分调动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组织开展全员业务调训和网络培训,提升干部专业化能力。全方位加强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铸造一支让党和人民始终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应急管理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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