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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森通板材厂验收意见

时间:2022-08-08 20:4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费县森通板材厂验收意见(2022年),供大家参考。

费县森通板材厂验收意见(2022年)

 

 费县森通板材厂 年产1.5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5月12日,费县森通板材厂,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本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的水、气、固、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中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验收监测单位、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和专业技术专家共七人组成验收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的介绍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并进行了现场查验和资料查阅,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费县森通板材厂成立于 2016 年 9 月,本项目厂址位于费县南张庄乡保安庄东南 350m 处。

 本项目为年产 1.5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工程,主要建设了生产车间和储藏室,1#生产车间建筑面积 2728m 2 内置内置 4 台热压机、2台预压机、4 台涂胶机、1 台抛光机、1 台砂光机。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 170m 2 内置 1 台锯边机,等同时配套建设了办公室、等辅助工程及供水、供电、供热等公用工程和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环保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企业于 2018 年 5 月委托北京工大智源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编制了《费县森通板材厂年产 1.5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 年 5 月 31 日,费县环境保护局以费环管字[2018]344 号文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批复。项目于 2016 年 8 月1 日开工建设,并于 2016 年 10 月 5 日,项目建成投入生产。

 (三)投资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 150 万元,环保投资 15 万元,占总投资的 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费县森通板材厂年产 1.5 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的水、气、固、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项目环评文件、环评批复及验收监测报告,并经现场查验,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等文件保持一致,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1)热压、涂胶废气 热压、涂胶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甲醛,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 1 台光催化氧化装置进行处理,最终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2)抛光废气 抛光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1 台脉冲除尘器进行处理,最终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3)锯边废气 锯边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1 台脉冲除尘器进行处理,最终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4)砂光废气 砂光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1 台脉冲除尘器进行处理,最终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包括预压工序逸散的甲醛及涂胶、热压工序未被收集的含甲醛废气,以及未被收集的锯边粉尘和面粉粉尘,均通过车间排风扇抽出车间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排放的污水主要为职工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氨氮,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三)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分检包装不合格产品、锯边工序产生的下脚料、除尘器收集的木屑、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以及废胶渣、废机油、废灯管等危险废物。下脚料、木屑、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胶渣、废机油、废液压油和废灯管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噪声 本工程噪声声源主要为热压机、锯边机及废气处理风机等。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主要噪声设备位于室内,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声装置,各种风机均采用减震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厂区合理布局,厂房屏蔽和厂界距离的衰减等。

 (五)其它环保设施 (1)环境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制定了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规章制度基本完善;

 日常监测定期委托有资质机构进行。

 (2)防渗工程 根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理公司提供的监理报告,生产车间、污水暂存池、管沟和管道、事故水池等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

 (3)其它 废气废水排放口、固废暂存间等均设置环保标志。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产负荷见表。

 监测时间 生产产品 单位 实际日均生产量 设计产能 生产负荷% 2019-04-23 胶合板 m 3 /d 50.00 40.00 80 2019-04-24 m 3 /d 50.00 80 (二)废气 1、有组织废气 脉冲除尘器出口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 8.6mg/m 3 ,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2 一般控制区标准(颗粒物≤20mg/m 3 )要求;颗粒物出口的最大排放速率为 0.1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颗粒物≤3.5kg/h)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锯边、抛光粉尘排气筒与砂光排气筒需进行等效分析,等效排气筒高度为 15m,排放速率为 0.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颗粒物≤3.5kg/h)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甲醛的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为 3.65mg/m 3 、0.06kg/h,均满足《人造板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中表 3 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甲醛的排放浓度≤5mg/m 3 、排放速率≤0.26kg/h)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为 0.50mg/m 3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颗粒物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 3 )要求;甲醛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0.139mg/m 3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甲醛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0.2mg/m 3 )要求;厂界达标。

 (三)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288m 3 /a,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四)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现场监测结果,企业厂界昼间最大噪声为57.6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 46.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12348-2008) 和 《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种类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其中危险废物环评文件废胶渣产生量约为 0.5t/a;破损废胶桶约 0.3t/a;废液压油 6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 1.68t;破损废液压油桶量约为 0.018t/6a;废机油产生量约 0.01t/a;废灯管产生量约 0.08t/a。实际废胶渣产生量约

 为 0.3t/a,实际产生量为 0.3t;破损废胶桶暂未产生;废液压油 6 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 1.2t,实际未达到更换周期未产生;破损废液压油桶量约为 0.018t/6a;实际未达到更换周期未产生;废机油产生量约0.01t/a;废灯管产生量约 0.08t/3a,实际未达到更换周期暂未产生。

 废机油、废胶渣、废灯管、废液压油厂区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相关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置技术规范中的要求。一般固废环评统计为 669.63 吨/年,其中下脚料产生量为 500t/a,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约为 169.63t/a;实际下脚料 440 吨/年、除尘器粉尘 150.83吨/ 年、生活垃圾 4.5 吨/年,下脚料和粉尘分类收集后,外售物资单位;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相关要求。

 (六)环保设施效率 本项目热压、涂胶 UV 光催化氧化设备对甲醛去除效率在66.51%~81.83%之间;抛光工序除尘器对粉尘去除效率为98.84-98.96%;锯边除尘工序除尘器对粉尘去除效率为 98.87-98.93%;砂光工序除尘器对粉尘去除效率为 98.82-99.94%。其中甲醛去除效率小于 90%,不能满足《山东省 2013-2020 大气污染物防治规划》中的应大于 90%的要求。

 (七)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不涉及COD、NH 3 -N污染物排放及总量控制,不涉及SO 2 、NOx污染物排放。

 (八)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目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基本落实,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均达到环保相关标准,固废和噪声得到了规范处置和有效控制,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六、验收结论和后续工作要求 (一)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资料查阅及现场查验,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同时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第八条规定的情形,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后续工作要求 1、完善公司环保管理队伍及环境管理台账,进一步健全企业环保领导组织机构和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专职技术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并规范采样口及有关环保标识,并设置必要的采样平台。

 2、补充日常监测计划

 3、进一步规范危废暂存库建设,强化防渗措施。若环评文件统计的危废量与实际产生的危废量的变化量少于 50%或增加 20%,需按鲁环办函[2016]141 号文编制固废环境影响专题报告,并在环保局相关部门备案。

 4、进一步优化冷压、涂胶工序含甲醛废气收集和治理工艺,提高甲醛等有机物的收集和去除效率,以满足《山东省 2013-2020 大气污染物防治规划》中的收集与去除效率满足大于 90%的要求。

 5、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定期维护环保设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书面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6、按环评批复要求,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演练,不断改进环境风险应急机制,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7、规范原料胶储存设施,和胶工序地面应建设围堰。

 8、按照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要求,按时网上公示相关验收文件。

  验收工作组 2019 年5 月12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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