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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财务部门制度

时间:2022-08-07 09:0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拟财务部门制度,供大家参考。

拟财务部门制度

 

 财务部基本制度 一、 岗位职责 二、 工作交接 三、 人员培训 四、 货币资金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

 一、 财务部岗位职责:

 【出纳】:

 1、 保管货币资金安全, 严格按照收支审批单据(借款单、 费用报销单、 合同请款单)

 负责现金、 银行收付工作, 并审核有关原始凭证,

 2、 按照审批单据、 银行回单据等按时间顺序予以编制“收付款凭证”,

 3、 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 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并结出余额, 与库存、 银行对账单核对。

  4、 每周 2 个工作日内将整理上周的收付款凭证及完整的附件, 移交给会计。

 每月 5 个工作日内取回银行对账单。

  5、 销售开始后, 每周 2 个工作日内与售楼部收银员, 核对上周每日收款金额及发票, 收核发票与 POS单、 现金存款单、 及相应复印件并签好交接单。

  6、 配合会计、 主管、 上级做好其他财务工作。

  【会计】:

 1、 每周审核出纳收付凭证、 原始凭证, 编制“转账凭证”, 然后逐笔顺序登记明细分类账、 总账。

  2、 次月 5 个工作日内编制当月“财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科目汇总表、 发生额及余额表)

 3、 次月 1 0 个工作日内按当月实额申报纳税(附审批单), 然后根据以上报表编制“税务报表”、“统计报表”、“建委报表” 等。

  4、 每周按销售日记账、 银行销售收退款单、 销售合同等登记“销售收入报表”(包括已售总价额、已售面积、 已收首付款、 已按揭客户及金额、 结出未办理客户等汇总及明细),

 5、 次月 10 个工作日内与销售部核对当月销售收退款情况, 整理结出次月及后期现金应收款, 交由销售人员催款放行、 通知客户签合同、 解款交易备案等。

  6、 每周按工程合同、 逐笔工程支付款分类汇总登记“工程成本支付报表”。

  7、 次月 1 5 个工作日内与工程成控部核对当月工程支出, 整理结出未付款金额及未收取的工程发票,交由工程办事人员申请、 催票。

  8、 每月按实际支出编制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当月发生额及开业累计额“费用报表”, 上报会计主管、 上级反映费用发生情况, 按预算进行合理控制。

  9、 配合出纳、 主管、 上级做好其他财务工作。

 【主管】:

 负责审核全部财务工作, 编制工资表, 审批各种借款单、 费用报销、 工程支付请款, 审签销售合同、工程合同, 企业贷款、 调整预算、 财务外联应酬等事宜。

 【销售部收银员】

 1 、 负责销售收款、 退筹、 退定工作, 按实际收款开据发票(若前收款收据换取发票的, 应核明并收回收据后开据相应发票)、 收回退房发票, 按日逐笔登记购房收退款明细表(包括:

 日期、 房号、 发票号、 客户、 金额、 收款方式、 备注代交人姓名等)。

 2、 保管好收款存根(发票、 收据、 pos 单、 现金存款单等)、 当日有收取现金的应及时存入公司账户, 另复印 pos 单和现金存款单存档备案一份以便日后查找 3、 每周 2 个工作日内与出纳做好移交工作并签好交接单等财务事宜。

  二、 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接 1、

 会计人员离职或岗位轮换必须按照《会计法》 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的规定要求办理正式的交接手续。

 2、

 岗位移交时, 移交人员应编制移交清册, 交清自己负责的各项业务明细, 接收人员要逐项核对查收,当面清点, 双方无疑义后签字确认。

 3、

 财务部副经理及以上级别的财务人员移交时, 还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 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 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

 4、

 岗位移交时, 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并注明:

 公司名称、 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 姓名、 移交清册页数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应填制一式三份, 交接双方各执一份, 存档一份。

  三、 财务人员培训规定:提供财政局开据的“继续教育培训发票” 按实报销、 每年有 2 天工作日进行财务培训

 四、 货币资金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

  【 “借款申请单” 规定】

 1、 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 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 出差返回 5 个工作日内按实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伙食补贴在规定额度内(若因工招待客户, 则伙食补贴包含其中)。

 2、 其他临时借款, 如业务招待费、 周转金等, 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 除周转金、 备用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3、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4、 各项借款金额超过 5000 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5、 借款销账规定:

 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 据实报销, 归还余额; 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 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

 6、 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 逾期(

  个工作日)

 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除领导另有批准外)

 【费用报销“现金传票” 规定 】

  1、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 费用明细清单, 且发票及附件粘贴单上有经办人签名。

 2、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

 根据单据性质填写对应报销内容(发票抵用的, 用铅笔注明实际用途); 注明发票附件张数、 报销日期; 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3、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4、 报销 5000 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合同请款审批“付款申请单” 规定】

 1、 注明合同事项、 合同总额, 并提供等额发票等。

 2、 按进度分次支付的, 每次请款单上需另备注“此次支付有无发票”, “累计已付款额”。

 3、 每份合同申请支付第一笔款项时, 需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给财务备案 4、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以上参考资料 《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相关房地产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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