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四议两公开制度(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四议两公开” 工作制度
毛井乡 砖城子村党支部 二 0 一 0 年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 每位党员 要联系 1-2 名 入党积极分子或普通群众, 经常与他们谈心, 了 解他们的需求, 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情况。
2、 党员 要定期走访群众或与群众座谈, 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必须征求群众意见、 了 解群众意愿。
教育引 导群众正确处理国家、 集体、 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爱国家、 爱集体、 爱组织, 把群众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
3、 对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了 解他们的思想、 学习和工作等情况,向党组织反映其愿望和要求, 以实际行动向入党积极分子言传身教,鼓励和帮助其积极上进, 端正入党动机。
4、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党员 联系群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总结经验, 发扬先进。
5、 党支部要结合党员 自 身条件, 利用各种协会、 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党员 开展设岗定责、 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等活动, 关心群众工作生活,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6、 党支部要采取召开群众座谈会和个别访问谈心等形式, 听取群众对党员 的思想、 作风的反映, 接受群众的监督。
村民代表推选制度
1、 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要在村党支部的指导下, 可以在村民选举委员 会推选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 会组织实施, 也可以在新一届村民委员 会选举产生后 10 日 内, 由村民委员 会组织实施。
2、 村民代表必须由群众推选产生, 不经群众推选产生的, 经调查审核, 要取消村民代表资格, 由群众重新推选。
3、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照每 5 户 至 15 户 推选 1 名 的要求, 每村代表总数一般为 15-60 人, 具体数额由村选委会或村委会在乡 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根据各村实际决定。
4、 选出的村民代表必须是年满 18 周岁的本村村民, 遵纪守法、公道正派, 有参政议政能力, 敢于坚持原则、 主持正义, 能够密切联系群众, 热心为村民服务, 在村民中一定的威望。
5、 村民代表任期三年, 三年后由村民推选产生, 可连选连任。
6、 村民代表中应当有适当名 额的妇女。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 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村民代表。
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
1、 村民代表要本着“就近居住、 便于联系” 的原则, 每个村民代表分别联系若干农户 , 联系户 覆盖面要达到 100%。
2、 村民代表要加强与所联系户 的沟通, 并定期组织座谈、 征集联系户 对村级事务决策的意见、 建议。
3、 要支持支村“两委” 工作, 组织所联系群众积极响应参与村级事务。
4、 要向所联系户 宣传有关法律、 法规及有关政策, 带头学习, 提高自 身素质。
5、 村民代表要积极帮助所联系户 解决各种困难。
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
1、 各村要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 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中推选产生。
2、 村务公开民主监督职责由各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执行。
3、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要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熟悉“四议两公开” 工作法的内容、 程序及应用原则, 掌握本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4、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人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负责监督本村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 工作法的程序决策。
5、 负责对公告、 公示内容的及时性、 真实性进行监督、 检查。
6、 负责对决策事项实施过程的监督。
7、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 及时收集受理群众在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等, 发现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村民代表补选制度
1、 村民代表因在任职期内连续 3 个月 不履行职责、 迁出等原因,村民代表资格自 行终止。
经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后, 由村民委员 会向全体村民公告。
2、 村民代表由于年老、 病故、 工作变动等原因导致村民代表出现空缺时, 要及时补选。
3、 村民代表更换或出现缺额时, 应当由原推选的户 或者村民小组按照本届村民代表推选办法补充推选。
4、 村民代表在推选或补选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 委派或随意更换村民代表。
责任追究制度
1、 村党支部书记是重大事项决策的第一责任人, 对决策事项、 决策程序、 决议实施负有全面职责。
2、“四议两公开” 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 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的, 要在村党支部领导下, 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3、 凡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 均为无效, 村民有权拒绝。
4、 支部书记对于重大事项不能依照“四议两公开” 决策程序形成的决策或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决策擅自 改变, 造成损失, 由改变者承担责任, 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 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
1、 各乡 镇、 各行政村必须建立“四议两公开” 工作法档案, 实行集中统一专人管理。
要将运用“四议两公开” 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内容、时间、 参加人员 、 决策结果、 执行情况、 对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等及时整理, 分类归档, 保存备查。
2、 村级组织必须建立党支部提议形成过程情况档案, 支村 “两委”商议工作档案, 党员 会议、 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召开及表决情况记录档案和公开内容记录档案, 做到完整无缺, 存放有序, 方便查找。
3、 决策过程中的每一次会议都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和参会人员发言记录。
4、 决策、 决议的记录, 必须有参会人员 签字、 村务监督小组盖章后存档。
5、 档案要内容详实, 字迹清晰, 手续齐全, 按时归档。
6、 村级“四议两公开” 工作法有关文书的起草、 档案的管理由本村大学生村干部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