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蚌埠市市级领导干部十项承诺(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蚌埠市市级领导干部十项承诺 为认真践行“三严三实” 要求, 根据中央和省、 市委有关规定, 从严格自 我约束、 规范职务行为出发, 本人作出以下承诺:
1. 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不安排、 不接受超标准公务宴请; 不参加同城公款吃喝。
2. 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 卡; 不在私人会所和高消费娱乐场所进行消费; 不参与赌博活动。
3. 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或在公务考察中变相公款旅游; 不组织无实质内容的公款出国( 境)
考察。
4. 不超标准占用或违规装修办公用房。
5. 不公车私用; 不超标准配置或违规装饰公务用车; 未经批准不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或使用军车警车牌照。
6. 不在干部选拔任用、 人员 录用、 评先评优、 案件查处等工作中说情打招呼。
7. 不使用公款支付或向管理和服务对象转嫁应由个人承担的非公务活动费用; 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明显
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或服务; 不违规接受或赠送现金、 贵重物品和各种有价证券、 支付凭证。
8. 不在操办本人或子女的婚嫁、 家庭成员 的丧葬事宜时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或收受其礼金; 不参加非近亲属的婚嫁喜庆活动。
9. 不违规经商办企业或为配偶、 子女等亲属经商办企业、 从事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不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 的股份或者证券、 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未经批准不兼职, 兼职不取酬。
10. 不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 土地使用权出让、 政府采购、 产权交易、 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兼并破产、 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
以上承诺, 请全市干部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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