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舟山市出租房屋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舟创卫办[2009] 14 号
定海区、 普陀区人民政府, 新城管委会, 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 市政府和市创卫领导小组的部署, 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迎检工作已全面启动, 为切实做好本阶段的工作, 现将《舟山市出租房屋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按责任认真落实。
舟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00 九年三月 十日
2 根据《舟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迎检查工作方案》 ,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出租房屋管理, 整治和消除出租房屋周边卫生脏乱差现象以及治安、 消防隐患, 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决定在定海、普陀城区及新城开展以出租车棚( 库)
、 非法搭建房为重点的出租房屋管理专项整治,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出租房屋管理专项整治, 全面摸清我市出租房屋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继续落实“拆、 整、 改、 管” 整治措施, 力争拆除一批、 改建一批、 规范管理, 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卫生、 治安、 消防隐患, 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牵头、 职能部门分工协作、 责任落实的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
二、 工作重点
( 一)
重点整治对象:
1、 卫生条件相对较差, 暂时不宜出租的公房、 私房和车棚( 库)
; 2、 存在重大消防隐患, 暂时不宜出租的公房、 私房和车棚( 库)
; 3、 属于非法搭建, 不得出租的违章建筑。
( 二)
重点整治问题:
1、 由于基本卫生设施不齐备, 导致出租房屋周边卫生脏乱差现象; 2、 由于合租、 群租, 租住人员 过于密集,导致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和卫生状况较差的现象; 3、 由于违章建筑出租, 导致出租房屋管理不规范、 影响居民区整洁和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等问题。
三、 工作步骤
按照“依法严管, 规范高效” 和“综合治理, 标本兼治” 的要求, 整治工作主要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分四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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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动员 部署阶段( 2 月 份)
。
定海区、 普陀区政府和新城管委会根据本地实际, 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目 标任务、 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并层层动员 部署, 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
普查登记阶段( 3 月 份)
。
由两区一委相关街道具体组织实施, 有关职能部门主动配合, 对辖区内的所有出租房进行普查登记, 逐户 摸清房屋出租情况、 卫生设施及安全情况, 建立出租房名 册和台帐, 实行一户 一登记和房屋出租登记备案。
根据创卫标准, 对普查中发现存在卫生问题及各类安全隐患的, 由街道向出租方和承租方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
整治整改阶段( 4 月 至 6 月 中旬)
。
在全面普查登记的基础上, 对外来人口 居住相对集中、 环境卫生问题多、 治安安全及消 防隐患突出 等重点区域, 开展违章简易 棚拆除和出 租车棚( 库)
综合整治。
对违章简易棚、 搭建房, 应组织力量予以拆除;对无任何卫生设施的车棚( 库)
, 各单位要开展联合执法, 责令房主改建或停租; 对租住卫生设施不齐全的房屋承租人要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 与房东签定卫生安全协议, 落实监管责任; 对多次不听劝阻、 肆意破坏周边环境整洁的, 应根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阶段:
检查验收阶段( 6 月 下旬)
。
出租房屋管理整治工作结束后, 要逐级进行检查验收。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 要认真总结梳理, 完善相关制度, 建立长效机制。市公安局将会同市城建( 城管)
、 房管、 土管、 工商等部门适时对两区一委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敦促各地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四、 工作职责 整治工作按照属地原则, 由定海区、 普陀区政府和新城管委会负责牵头, 有关街道、 社区、 村具体组织实施和参与。
通过制定和利用乡 规民约以及与“以奖代补” 挂钩等形式, 督促和引 导出租房
4屋产权单位和个人遵守房屋出租的有关规定, 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公安( 消防)
、 城建( 城管)
、 房管、 土管、 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协同指导, 并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公安部门负责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及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工作, 将暂住人员 的租住登记信息及时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信息交换, 并严厉打击和依法查处不履行法定义务、 利用房屋出租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
城建( 城管)
部门负责对违章建筑以及擅自 改变房屋用途进行出租等现象开展清理和整治工作。
房管部门履行房屋产权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 对出租房屋进行产权确认, 并依法对公房出租开展集中清理和日 常管理工作。
土管部门协助房管部门对渔农村房屋进行产权确认, 并依法对渔农村违章搭建开展集中清理和日 常管理工作。
工商部门负 责查处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超范围经营、 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查处和取缔非法房屋租赁中介服务机构。
人口 计生部门结合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采集房屋出租信息和开展对暂住人员 卫生教育工作。
劳动和社保部门结合对外来人员 就业培训指导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卫生教育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对暂住人员 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五、 工作要求 ( 一)
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
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是迎接国家卫生城市检查、 构建“和谐舟山” 的重要举措。
两区一委、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为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 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决定成立以市公安局为牵头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 单位的出租房屋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统一
5组织和协调整治工作的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 设在市公安局),负责日 常工作协调和联系。
定海区政府、 普陀区政府、 新城管委会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实行属地管理和分区域、 分行业包干, 认真组织实施, 确保落到实处。
( 二)
广泛宣传教育, 积极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增强出租方、 承租方和全社会的爱国卫生意识, 切实提高群众卫生及安全意识, 劝戒不良卫生习惯。
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 电视、 网络等宣传媒体, 以及召开动员 会、 发放宣传资料、开辟专栏等形式, 努力使出租房屋整治工作家喻户 晓、 人人皆知,动员 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 三)
加强信息反馈, 强化部门协调。
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责分工和目 标任务, 以信息为依托, 建立健全信息通报、 反馈制度, 对于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 及时采取措施。
( 四)
深化整治成果, 健全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按照“综合治理、 标本兼治” 的原则, 切实履行职能,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出租房管理长效机制。
要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 组团式服务” 活动, 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公安部门要以社区警务室为依托, 使社区警务室成为暂住人口 管理和出租房管理服务的平台, 全面落实“落地定位”管理制度, 切实强化出租房综合治理工作。
城建( 城管)
、 房管、土管、 工商等相关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出租房的管理力度, 履行出租房登记、 备案制度, 严厉查处不符合安全条件出租、 肆意破坏环境卫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全力消除卫生突出问题和各类安全隐患。
6主题词:─────────────────────────────
抄送:
省爱卫办, 市委、 市人大常委会、 市政府、 市政协办公室。
───────────────────────────── 舟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 年 3 月 10 日 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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