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人民检察院上半年汇报材料,供大家参考。
2023年以来,*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牢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检察使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现代化*建设大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聚焦中心工作,发挥检察力量服务大局民生。
坚持宽严相济助力平安*建设。践行人民安全宗旨,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依法起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1*件21人、侵财类案件*3件*1人。依法从严惩治医保诈骗,办理涉医保诈骗案件1件1人。保持对跨境赌博犯罪严打高压态势,起诉1件1人。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实行“全链条”办理,受理审查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两卡”下游犯罪16件3*人,起诉*件20人。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办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九大类涉黑涉恶案件1*件*0人,并抽调*名干警参与办理*市重特大涉黑案件。
坚持以诉源治理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结合最高检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围绕个人信息安全、毒品犯罪预防、生态环境等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3件,目前已收到回复2*件并已全部整改到位,有效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深化源头治理。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审前羁押率为*.*%,同比下降1*.*%;
不起诉11*人,不起诉率为2*.6%,同比上升*.3%。落实省院非羁押案件“百日清结”专项活动,已推动1*件尚未审结的非羁押案件审结。健全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机制,促进制度成熟定型,适用认罪认罚31*件362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23*人,确定型量刑建议率*.6%,服判息诉率*.*%。结合监督办案,依法延伸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堵漏建制、完善治理,推动法律监督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适用《轻微醉驾案件社会公益服务考察制度》办理*6件轻微醉驾型危险驾驶案。
坚持防治并重服务中心工作。切实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依法惩治金融领域犯罪,加强追赃挽损工作力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案件,严惩侵犯民营企业利益的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犯罪,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案件3件*人,批准逮捕*人;
受理审查起诉经济犯罪案件*件*0人,经济犯罪捕后有罪率达100%。有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用最严密法治保障绿色发展,充分运用刑事打击、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加强与各职能部门衔接配合,持续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滥发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1*件32人。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与村委共同协助培育各类市场主体共60余户,扎实开展防返贫监测工作,排查出*户符合纳入监测条件户,并已上报镇相关部门。
坚持温情司法强化民生保障。注重重复信访实质性化解,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信访案件*1件次。常态化推进公开听证工作,开展公开听证*件次。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机制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共完成国家司法救助6人,救助金额共计*.*万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理批准逮捕案件10件11人,审查起诉案件12件23人,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增强协同履职意识,办理3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针对未成年人文身、网吧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情况,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份。以检察履职促进“六大保护”走深走实,建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聘请*0名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组成司法服务队伍,协助检察机关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社会调查、被害人救助等工作,同时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法治宣传教育。
二、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现代化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案件*件12*人,其中批准或决定逮捕*1件6*人,不批准逮捕26件*人。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6件**人,审结案件3*件*00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3*件2*2人,不起诉10*件11*人。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及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召开联席会议*次,就类案达成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件,监督撤案2*件;
纠正漏捕1人,追诉漏犯13人,纠正漏捕、漏诉率3.*%,同比上升1.*%。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情形监督纠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件。加强普通犯罪案件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提出抗诉2件。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涉案犯罪金额达*0余万元,其中,办理一起*市首例职务犯罪“自洗钱”案,涉案金额达2*1万余元。加强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上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件,并协助初查。办理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13件,发出书面纠正意见13份,纠正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11 件,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检察常态化。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深化精准监督理念,加强对生效裁判、司法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3件。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切实为进城务工人员、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其中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件。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做到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统筹推进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认真落实“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和“督促其纠正”工作要求,切实转化前期试点工作成果,完善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办理*件涉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案件,有效维护婚姻登记秩序、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协作沟通、公开听证等多元化解方式,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2件。认真开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推动形成办案规模效应,办理护航民生民利案件12件。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部署,深化实践,扎实做好四大传统领域工作,稳妥推进向九大新领域的探索,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2件,立案22件,已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件,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2件,立案12件,发出诉前公告12件;
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监督专项行动,集中办理了一批镇乡人民政府在政务公开时履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职责不到位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镇乡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在进行政务、村务公开时,对涉及的公民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以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推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收到举报线索10余条,成案1件。与德阳中江、遂宁射洪检察机关、河长制办公室共同建立《涪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试行)》,守护“母亲河”生态。与重庆渝北区检察机关会签《关于建立公益诉讼、知识产权检察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成功办理一起侵害机动车企业注册商标权案。
三、聚焦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一是切实筑牢政治忠诚。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3次、党组集体学习12次,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理论清醒确保政治坚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召开党组会1*次,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次。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项。狠抓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开展肃清流毒活动,严格落实“三同步”舆情管控制度。党组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开展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情况报告会1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如实记录报告他人过问了解司法案件办理情况*件次。
二是认真培育检察品牌。创新运用“1*1”工作法,融合机关党建和检察业务打造具有*特色的检察品牌。立足“弱势群体体量大”这一县情,积极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综合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检察办案线索发现、国家司法救助等职能,精准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多渠道选人用人、四大检察一体化能动履职、突出干警素能培养、加快信息化建设,破解人才难招难留、业务成效不足、干警能力不足和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不足四大问题;
高点定位,打造“星星梓光”党建暨队伍建设品牌,孵化“刑检先锋”“未检先锋”“公益先锋”“青年先锋”四个子品牌,以品牌培树汇聚全院合力,争创一流检察院,相关工作经验被最高检转发推广。
三是不断加强自我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员额管理制度,健全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常态化开展司法责任追究和检察官惩戒工作。坚持刀刃向内,强化履职风险管理,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依据《案件回访工作办法》针对223件特殊案件制定案件回访计划,确保“放权而不放任,防控而不干预”,目前已按要求开展案件回访16*件,均未发现违规情况。
四是积极发展数字检察。成立*县检察院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把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作为“一把手”工程,置于检察机关前瞻性、基础性、战略性位置来抓。针对数据获取途径狭窄、缺乏复合型人才、干警数字检察意识不足等发展短板,深挖内生原因,同时前往渝北、旌阳、中江三地检察院考察学习,确定搭建法律监督平台+业务数据整合+干警数字检察思维模式培养的工作方向。按照“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原则,确定以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法律监督模型为重点打造方向,目前行政检察部门已到工商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和县城内部分摩托车销售店铺实地走访沟通,梳理形成较为完整的模型报告、数据来源资料和关键节点流程信息。下一步我院将积极联系有关单位和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打通数据来源通道,为数字检察建设提供数据和规则基础,切实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提升司法效能。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对*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主动承担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责任,围绕创新驱动、四化同步、园区赋能,为*县向产业大县、发展大县跃升提供更高水平的检察保障。
一是更加积极服务中心工作。围绕“国之大者”,将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棋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维护政治安全。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药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影响群众生活幸福感、安全感的犯罪。依法惩治和预防网络犯罪、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稳妥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严厉打击涉农犯罪,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是更加切实践行人民至上。用心用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最大限度发挥司法救助效用,多渠道为需要帮助的群众纾困解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认罪认罚、少捕慎诉慎押等工作,在办案中力求“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突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特定群体利益保护,加强未成年人双向保护、综合保护、协同保护。进一步完善1230*检察服务、律师业务“一站式”办理等便民措施。
三是更加全面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现代化。以法律监督体系现代化为重点,持续深化改革,“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既做到各司其职,也追求融合履职;
以法律监督机制现代化为关键,在善于监督、敢于监督上下功夫,充分运用中发2*号文件要求和党的二十大部署安排的良好外部条件,强化监督刚性;
以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为基础,建设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切实按照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目标绩效”“案”“人”“事”的科学管理,加快建设数字化重点应用,持续擦亮基层院建设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