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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情况报告

时间:2022-06-24 12:0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情况报告(完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情况报告(完整)

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情况的报告5篇

【篇1】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情况的报告

学习贯彻党组工作条例自查报告

学习贯彻党组工作条例自查报告1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围绕《条例》的重点内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完善工作规则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全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并从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入手,把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一个是落实“一把手”抓党建的责任;一个是落实“一岗双责制”,使党建工作实实在在地纳入党组的议事日程,各项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每月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都不少于两次。党组织的学习、教育等各项活动均有时间和经费上的保障。


  二、坚持“三会一课”,规范组织生活和政治思想工作
  认真贯彻两个《条例》,坚持做到了党员大会、党组会和党小组会每周不少于一次,每会都有内容、有组织、有记录、有成效。坚持书记或副书记上党课制度,做到了每月两次党课。结合“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局党组召开了高质量的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同时指导支部成功召开了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务工作按要求公开了相关信息,保证了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每月局机关党支部都专题向局党组汇报一次党建工作,并将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主要汇报内容,确保局党组正确、及时掌握每名党员的政治思想状况和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三、发挥职能、协助党组抓好工作
  一是协助党组抓好干部队伍的管理工作,与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局办公室)一起对机关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评先选优工作。


  二是在机关中层干部任免、调动等工作中,主动向局党组提出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供党组织任免参考。


  三是协助党组织做好对局工会、共青团、青年联合会、志愿者等干部的管理和任免工作,认真履行好基层组织的各项职责。


  四、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监督职责
  一是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参加党组织生活会等进行监督。先由机关党组对局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开展座谈,书面等征求意见活动,并经梳理后反馈给局班子及其成员。


  二、组织生活会均点名要求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


  三是以机关干部大会的形式,听取局主要领导作的工作情况报告,便于广大党员对局班子整体工作情况的了解和监督。


  五、党组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
  我局机关党组健全,均有专、兼职党务干部。其中,机关党组设兼职书记一人,兼职副书记一人,其他委员及支部班子成员均为兼职。机关党支部的设立和局机关党组兼职书记、副书记的设立及任免均经过市委的同意批准。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下一步,我局紧紧市委两个“条例”要求,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将任务、目标、完成时限明确到科室和部门,以及具体的责任人。围绕事权、人权职责分工;并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工作服务对象,评议和监督机关党风、政风、工作之风和服务、廉政意识。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工作纪律,公示了工作流程和完成时限,切实扎紧制度“笼子”。促进党建工作的全面开展。


  今后如何更好地落实《条例》精神,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仍然是一个重要课题,有待于我们各级基层党组和专兼职党务干部加倍努力、共同奋斗,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加油。


  鸡西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学习贯彻党组工作条例自查报告2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指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并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完善各项制度,狠抓责任落实,严格党内生活,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按照通知要求,现将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关党组织设置情况。


  我办现有正式党员12人(其中:在职11人;退休1人),成立机关党支部一个,书记1人,副书记1人,支部委员3人。党组成员3人,一正两副。


  二、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1、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我办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首位,抓部署、抓安排、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责任制的落实。一是高度重视,坚持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3月份我办对全年党建工作认真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支部党建工作职责。二是经常召开支部会,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充分体现。同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未有总结,完成党报党刊和其他学习资料的征订任务。四是把加强学习作为推动党建工作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我们不断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完善学习制度,重大专题调研等制度。广泛开展内部交流,推动学习活动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载体,扎实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组织的创新能力和服务大局的能力。

五是机关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情况。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制落实了关于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深入的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


  2、党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决策水平。狠抓“两个学习”,提高班子素质。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学习,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业务知识学习。每个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管的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学习,班子成员的专业素质和领导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很快适应了自己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为迅速打开全办工作新局面奠定了素质基础。


  3、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优势。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始终站在全办的角度分析和决策问题,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子成员会议,及时调度交流工作情况,重大决策充分听取相关各方面的意见,确保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使办党组提高了决策水平,增强了凝聚力和号召力。


  4、营造内部和谐,激发拼搏热情。一是对办党组班子成员科学进行分工。党组班子成员分工是否科学、合理,关系到全办各项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因此办党组把其作为首要大事来抓,对班子成员分管的机关科室进行了合理调整,确定每位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二是对重要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对于人事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要事项等,都能做到事先征求每位班子成员直至业务科室意见,然后交由党组会研究决定;对于一些紧急工作和应急事项,能够与有关领导商议后再做决策。同时还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相信同志,适度放权,对属于其负责的工作,让他们放手大胆地去做,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能。


学习贯彻党组工作条例自查报告3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对贯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条例》的贯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扩报如下:

  一、机关党组织设置情况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对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设置的明确规定。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正式党员3人以上,成立党的支部。我局现有正式党员20人(其中:在职9人;退休10人),一是成立机关党支部一个,书记1人,支部委员3人;二是设立退休党小组一个,组长1人。


  二、自查情况
  1、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我局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首位,抓部署、抓安排、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责任制的落实。一是高度重视,坚持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对我局全年党建工作认真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支部党建工作职责。二是经常召开支部会,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充分体现。同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未有总结,完成党报党刊和其他学习资料的征订任务。四是把加强学习作为推动党建工作的重要手段常抓不懈。我们不断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完善学习制度,重大专题调研等制度。广泛开展内部交流,推动学习话动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载体,扎实推进学习型群团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群团组织的创新能力和服务大局的能力。


  机关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情况。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市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贯制落实了关于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制度建设、“七查七治”和“六个突出问题”等工作部署要求,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深入的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严抓工作纪律,严格上下班签到、请销假制度。二是严禁玩电脑、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三是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严格规范工作秩序,文明办公。四是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乱停乱放。


  2、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内生话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党委通过制定方案、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会前精心准备,于XX年8月7日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党组成员聚集一堂,对照四风查摆问题、剖析问题原因和落实整改措施,以认真精神开展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受到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和党性锤炼。会后,部署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给全体印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要求党支部在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后,组织召开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并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同步进行。


  3、基层党组织协助党组履职情况 我局设有党支部和党小组各一个,紧密团结在局党组周围,积极协助局党组履行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一是协助党组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局党组的决定、决议,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科学业务知识,广泛征求意见,深刻剖析问题,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严格整改落实。三是组织考评党员,协助党组对自身党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4、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监督责任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三条规定,我局从以下五个方面落实了监督责任。一是在坚持和完善党内规章制度中实施监督。二是在引导和规范党员干部的政治行为中实施监督。三是在党务政务公开中实施监督。四是在民主生活会这个基层党组织监督的中心环节中实施监督。五是在机关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自觉进行监督的觉悟基础上实施监督。


  三、存在不足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障碍。有的干部对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内在联系与统一缺乏正确的认识。总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建工作是软任务。二是工作方法上较习惯于老一套而难于创新。三是部分党员放松自己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淡化,把自己混同为一个普通群众,组织观念不强,奉献精神不够。四是学习方法陈旧、形式老套,缺乏新意。


  
  

【篇2】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情况的报告

学习《山东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山东省信访工作条例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对推动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次学习,我认识到以下几点:

一、必须维护信访秩序。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信访条例》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

二、必须强化工作责任  强化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 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统一领导就是党政统一领导;
部门协调就是信访部门发挥协调作用;
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是总体要求;
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是要达到的目的。在这个工作格局中,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其次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就是强调信访问题以事发地处理为主;
"谁主管、谁负责",就是强调"主管"责任,由谁主管的信访事项,就由谁负责处理到底。第三要落实信访责任。凡是出现重大信访问题,年终落实一票否决,取缔一切评先树优资格。

【篇3】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情况的报告

《信访工作条例》[最新]

信访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学院及各部门同广大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本学院师生员工以及与学院师生员工有关联的当事人或组织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院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并由学院或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 信访工作应当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坚持为学院的大局服务、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服务、为全院师生员工服务的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建立文明的接待秩序。要关心群众疾苦,认真为信访人解决问题~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院党政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批阅重要来信~接第四条 学

待重要来访~定期检查指导学院和本部门的信访工作。

第五条 我院信访工作实行两级管理。学院办公室是学院信访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学院层面的来信、来电处理和来访接待以及全院范围内有关信访问题的协调、落实和督办。学院其它各部门应当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本部门的信访工作~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办理。

第二章 信访人

第六条 信访人~是指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院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本院师生员工以及与学院、各部门或师生员工有关联的当事人或组织。

第七条 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学院各部门提出:

,一,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教学、科研、后勤、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二,对学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和要求,

,三,对学院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的监督和揭发,

,四,对学院、各部门或师生员工侵害自己合法权益、且属学院解决范围的行为的控告,

第二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四章第十二条第三章应由学院各部门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第五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一般采用登记、编号、调查、转阅、领导批示、提出办理意见及学院各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信访事办受奖励与处罚对于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由学院予以奖励。

理理 第八条 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到学院指定的信访接待场 第二十七条回复等程序~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项以及由上级机关批转和下属部门上交的信访事项。

信访人提出的建议、意见被采纳~并在实践中证实对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富所提出。走访学院领导~须经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准~一般安排在院领导接待日内进行。

第十九条 第十三条 学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 对于学院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凡是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法院、检察院和有贡献的~由学院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 信访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工作~或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 第九条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拖延。

信访人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学院各部政府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应建议、劝告信访人向相应机关提出,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违反 第二十条门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围堵、冲击办公场所~不得拦截学院领导及其车辆~不得冲击会场~ 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国家法律或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 第十四条 信访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 对于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需要由学院解决的~由学院信访工 第二十九条 信访人妨碍信访秩序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部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爆炸品和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作主管部门受理,需要由上级部门解决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请示有关院领导后进行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取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迫害信访人。处理,属于不同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分别批转所涉及部门受理~若 第二十二条 由学院各部门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取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需要协调~则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召集所涉及的部门协商解决,属于各部门职责范围内5人。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在征得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后~时限可以适当 第十一条 信访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转有关部门受理。延长。

第二十三条 对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学院各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 第十五条 对于学院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本部门负责受理,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说明情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上交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况~并征得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认为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批转给有关部门受理,需要由学院解决的~应及时上交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由学院信访不当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重新办理。工作主管部门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信访人对学院或各部门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决定~应当遵守、执行,对处理决 第十六条 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精神不正常时~应当通知病人所在部门或其监护人将定不服的~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之外~可以自收到处理其接回,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病人~可通知学院保卫处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请示原部门或其上一级部门复查。原办理部门或其上一级部门应当自进行适当处理,对有传染病或疑有传染病的信访人~应通知院卫生所按照有关卫生防疫法规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处理。

第十七条 经复查~若信访事项处理决定正确~就不再重新办理,若信访事项处理决定确有错误~应当 学院各部门在获悉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信息后~应当果断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首先控制好局面~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扩大~同时立即报告学院信访工作主重新办理。

第二十五条 学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分析信访事项所反映的有关情况和师生群管部门和学院有关领导。众的愿望~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改进工作。

【篇4】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情况的报告

学习贯彻条例情况报告

篇一:学习贯彻两大法规情况汇报

  林州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情况报告

  为深入学习中共中央最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工作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市纪委要求,公司领导班子带领公司党员干部近期认真组织开展了《准则》和《条例》专题学习活动。现将学习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新修订颁布的《准则》和《条例》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戒尺要求,也是党员干部需要严格遵守的纪律标杆。《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公司高度重视《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工作,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认真做好学习计划,按照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的原则,引导公司干部职工自觉、认真学习实践《准则》和《条例》,做到内化于心、外

  化于行。公司精心筛选和印发了学习资料,并以专题会的形式组织全体职工集体学习,强化《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成效。

  二、创新方式,提高成效

  为确保学习成效,强化《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公司根据工作实际,采取集体学习与自学互相结合、展板展示与心得交流相互巩固的宣传学习模式,营造《准则》和《条例》认真学、深入学、学得透的良好氛围。

  (一)严格规范集体学习,加强指导个人自学。园区于12月3日下午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关于《准则》和《条例》的专题学习会,就党中央新修订的纪律文件进行集体学习。集中学习后,各科室印发了纪律文件和解读材料,要求干部职工加强自我学习,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对《准则》和《条例》的认知、理解水平,并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实际,将纪律准则与岗位职责紧密结合起来,知行合一、贯彻落实。

  (二)精心制作宣传板报,做好学习心得交流。为营造学习、掌握《准则》和《条例》的浓厚氛围,公司组织办公室精心筛选了学习和解读资料,并放置在方便干部职工学习的地方。在学习之后,要求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就对中央纪律文件、精神的理解和感受进行书面总结,既巩固学习成效,又奠定实践基础。

  三、改进机制,持续巩固

  《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出台,表明党中央在新形势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也表明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的新常态。通过本次《准则》和《条例》学习活动,我公司将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借鉴好做法,改进不足之处,进一步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以更加严明规范、科学系统、持续长效的纪律工作方式,探索切合公司实际的纪律工作模式,营造务实清廉、奉公守纪、服务奉献的政治生态氛围,努力建设一支有担当、有责任、有纪律的干部职工队伍。

  林州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篇二:学习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学习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5月29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通过7类条

  件可生二胎,其中第七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决定》通过后,身为计划生育基础工作者,我们对《河南省人

  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宣传,特别是新的“单

  独二胎”政策,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 贯彻学习《决定》精神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审议通过后,县人口计生

  委对各乡镇组织了认真的学习,贯彻了新《决定》的具体内容,特别

  对新通过的“单独二胎”政策和办理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二、 组织培训、大力宣传

  在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们乡组织计生工作人员和村级干部,

  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进行了认真的贯彻和学习,

  对“单独二胎”政策和办理程序进行了详细的学习。独生子女是指本

  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单独二孩政策适

  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通过宣传车加大宣传力度,印发大量“单

  独二胎”政策宣传单,力争让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 认真排查澄底上报

  组织学习后,在大力宣传的同时,我们乡安排各村对“单独二胎”情况排查澄底,对符合条件的“单独二胎”人员逐一澄底,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的规定,做到不漏户、不漏人。对排查到符合办理“单独二胎”的人员要及时宣传新的政策,对愿意办理人员告知办理详细流程。杜绝澄底不彻底、办理不作为现象。

  四、 二胎生育证办理流程

  对排查到符合办理“单独二胎”的人员,严格按照办理流程及时 上报办理。具体办理流程:

  首先要准备如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还有近期孕检说明和特殊情况证明,携带这些材料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区居委会领取《再生育申请表》一式四份。

  要将申请表送交单位,让单位加具意见。

  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加具意见(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之后街道计生机构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后五个工作日内上报。如果同意,社区委员会将申请人《服务证》移送街道计生机构办理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服务证》送还申请人。

  如果街道计生机构不同意审批,将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 女通知书》。

  “单独”二胎政策的开放,是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我国人口

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通过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单独二胎”政策的贯彻学习,使我们对计

  划生育工作有了更新的认识,在基层工作更加得心应手,切实做到为广大的育龄人群办实事、办好事。

篇三: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汇报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汇报

  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出台后,全国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热潮。但到底如何贯彻和落实,作为一名即将走入社会在校大学生的我而言,以《准则》为标杆,严于律己。以《条例》为底线,防腐据变。以廉洁为契机,醒己律人。以思想为动力,勤政为民 。使《准则》和《条例》成为自己的人生信条指南。

  《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出台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也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进一步强调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新准则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作出了新的规范,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 和52个“不准”,其涉及到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也涵盖了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的事。标志着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已经从过去较宽泛性的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这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纵深推进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习总书记的讲话,论述精辟、意义深远,对广大党员干部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我们都应该严格贯彻执行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自觉运用“三严三实”的要求来指导实践。“三严”是对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练和提升,也是对我们共产党人为政之规的高度概括。一是严以修身,才能净化升华思想认识,涤荡锻造纯洁灵魂,做到身强身正,不断的坚定理想信念,这是通往成功的指路灯,如果一个人有足够的信念,就能创造奇迹。我们党能够取得今天辉煌成绩,正是与其高度重视理想信念教育分不开的。二是严以用权,旨在以法规为度,严字当头,公字在心,用之公平,杜绝滥用职权,做到心正权正。坚持用权为民,权力运用的正确与否、合适与否,直接关乎党和国家的形象、关系社会大众的切身利益,只有依法、公正、廉洁用权,始终做到为民用权,才能树立良好组织形象、发挥权力真实效用。三是严以律己,旨在自律,重在自觉,始终廉洁从审。清正廉洁是作为一个干部的基本要求,只有清廉方能取信于民众、只有清廉才能干事创业。常思常想,常照镜子,正正衣冠,治治小病,不该伸的手不伸,不

  该讲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做到行得正、走得端。“三实”是对领导干部工作生活方方面面作风建设的更高更实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并迅速组织各单位开展学习。县委、政府等四套班子学习后,及时下发特克斯县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场)、县直单位组织宣传学习。

  二是要求各各单位班子成员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各单位班子成员在党政一把手带领下率先学习,积极投身到“学、思、践、悟”中,学以致用,增强学习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深刻领会中央两项党纪的重要意义。

  三是严督实导,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扎实有效。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亲自抓《条例》和《准则》学习与落实,亲自和党政班子成员一同制定本单位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县委督查室会同县纪委加强对全县各单位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目前已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两次,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抓不管的单位发放了督导卡,并由单位一把手亲自进行整改。

  四是开展集中学习和干部自学。各单位分别由党委书记(党组书记)带领开展集中学习,由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带领干部进行专题学习和讨论。除集中学习外,各单位要求在学习后进行自学并写出学习心得,各单位班子成员心得体会已全部收齐上交,干部正在上交中。特克斯镇、县食品药品监督局、住建局等单位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新《准则》和《条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加强整改,确保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五是推进乡村干部学习。各乡镇(场)、社区以支部和村居为单位,继续深入学习,把学习《准则》、《条例》融入到平时的业务理论知识学习和乡村文化建设之中,各村、社区党支部和“访惠聚”住村工作组通过入户走访,向广大群众发放新《准则》和两《条例》宣传材料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单,细致讲解新规定新要求新变化,扩大宣传教育范围。

【篇5】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情况的报告

篇一:《信访工作条例》 信访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持学院及各部门同广大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本学院师生员工以及与学院师生员工有关联的当事人或组织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院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并由学院或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的活动。
第四条学院党政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批阅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定期检查指导学院和本部门的信访工作。
第五条我院信访工作实行两级管理。学院办公室是学院信访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学院层面的来信、来电处理和来访接待以及全院范围内有关信访问题的协调、落实和督办。学院其它各部门应当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本部门的信访工作,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办理。

第二章 信访人
第六条 信访人,是指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院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本院师生员工以及与学院、各部门或师生员工有关联的当事人或组织。
第七条 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学院各部门提出:
(一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教学、科研、后勤、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二对学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和要求; (三对学院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的监督和揭发;

(四)对学院、各部门或师生员工侵害自己合法权益、且属学院解决范围的行为的控告; 应由学院各部门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第八条 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到学院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走访学院领导,须经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准,一般安排在院领导接待日内进行。

第九条 信访人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学院各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围堵、冲击办公场所,不得拦截学院领导及其车辆,不得冲击会场,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
第十条 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取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
需要采取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一条 信访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三章 受 理
第十二条 学院各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信访事项以及由上级机关批转和下属部门上交的信访事项.

第十三条 对于学院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凡是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法院、检察院和政府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应建议、劝告信访人向相应机关提出;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对于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需要由学院解决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受理;
需要由上级部门解决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请示有关院领导后进行处理;
属于不同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分别批转所涉及部门受理,若需要协调,则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召集所涉及的部门协商解决;
属于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转有关部门受理。
第十五条 对于学院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本部门负责受理;
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上交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转给有关部门受理;
需要由学院解决的,应及时上交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精神不正常时,应当通知病人所在部门或其监护人将其接回;
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病人,可通知学院保卫处将其带离接待场所,进行适当处理;
对有传染病或疑有传染病的信访人,应通知院卫生所按照有关卫生防 疫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学院各部门在获悉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信息后,应当果断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首先控制好局面,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扩大,同时立即报告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和学院有关领导。

第四章 办 理
第十八条 信访事项的办理一般采用登记、编号、调查、转阅、领导批示、提出办理意见及回复等程序,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
第十九条 学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拖延。
第二十条 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一条 信访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部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信访人。
第二十二条 由学院各部门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
情况复杂的,在征得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后,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三条 对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学院各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
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说明情况,并征得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认为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不当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重新办理。

第二十四条 信访人对学院或各部门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决定,应当遵守、执行;
对处理决定不服的,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之外,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请示原部门或其上一级部门复查.原办理部门或其上一级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查意见。
经复查,若信访事项处理决定正确,就不再重新办理;
若信访事项处理决定确有错误,应当重新办理。
第二十五条 学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分析信访事项所反映的有关情况和师生群众的愿望,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改进工作.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对于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由学院予以奖励.
第二十七条 信访人提出的建议、意见被采纳,并在实践中证实对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富有贡献的,由学院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 信访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工作,或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或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 信访人妨碍信访秩序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违反国家法律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篇二: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篇三:单位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为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xx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 信访工作的原则
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坚持谁分管谁负责。

二、 信访工作职责
1、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
2、本单位信访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凡属于业务性的,由各部门归口负责处理、答复;
属于综合性的,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
重要来信来访必须经分管领导批阅。
3、公司办公室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凡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公司办公室受理转交的信访问题,有关部门承办完毕后,需将承办意见反馈办公室统一答复。应由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好受理、登记、答
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公司办公室备案。重大问题办公室应视情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情况.
三、 信访工作程序
1、登记。接到来电、来信、来访时,要当即登记。
2、送阅批转。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
问题,办公室有关人员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对重要来信负责催办。
3、查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有记录,并由承办部门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报结。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同意后上报。

四、 信访工作要求
1、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2、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相关内容,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

3、严守国家机密和xx商业秘密,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4、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处理。

5、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⑴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⑵对反映一般性党风党纪问题的,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其返回。
⑶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送公司领导阅示. ⑷对疑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由公司办公室与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
6、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要及时。一般来信来访周内处理完毕,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需转交各部门办理的问题,公司办公室应从接收之日起二日内转交给有关部门。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五、 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
凡来电来访者向我公司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中规定的要求处理来访,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六、 信访工作失职追究

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转办、登记、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进行批评,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对待群众来电来访态度恶劣,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严肃处理。公司办公室负责对信访工作的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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