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党支部职责【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一、 社区党支部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的规定, 结合街道社区工作的特点, 社区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 宣传、 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宣传、 组织、 发动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 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 搞好党员的教育、 管理和监督,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发挥党员在街道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 支持和保证居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充分行使职权;
四、 按照街道党工委的要求, 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 培养、 考核和监督工作;
五、 密切联系群众, 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做好群众工作, 搞好各项服务;
六、 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教育居民遵纪守法, 保证和促进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社区党建协调会工作职责
社区党建联席会是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关于加强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协调动员驻地机关、 企事业单位支持和配合街道开展工作”的要求, 由街道党工委牵头, 社区内机关、 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 指导、 协调社区党建工作的非常设性机构。
其工作职责有:
一、 指导、 协调社区党建工作。
二、 负责通报情况、 沟通信息、 交流经验、 协商议事。
三、 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地区性、 群众性、 社会性、 公益性工作。
四、 广泛开展“结对共建”“联手共建”文明社区活动, 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工作, 不断提高社区党建工作水平。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的规定, 结合街道社区工作的特点, 社区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 宣传、 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宣传、 组织、 发动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 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 搞好党员的教育、 管理和监督,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发挥党员在街道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 支持和保证居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充分行使职权;
四、 按照街道党委的要求, 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 培养、 考核和监督工作;
五、 密切联系群众, 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做好群众工作, 搞好各项服务;
六、 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教育居民遵纪守法, 保证和促进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 社区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 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 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 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 指示; 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 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 认真搞好党的自身建设, 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 工作和学习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 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 决议的执行情况, 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 按时向支部委员会、 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 经常与支部委员和社区居委会保持密切联系, 交流情况, 相互配合, 支持他们的工作, 协调好与社区内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 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 抓好支委会的学习, 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加强团结, 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领导作用。
三、 党员电教播放工作人员职责
一、 努力学习马克斯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认真学习宣传、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二、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 充分运用电教手段, 发挥党员电教优势, 促进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 热爱本职工作, 忠于职守, 严谨务实, 开拓创新, 自学奉献, 服从领导, 认真执行各项电教制度, 爱护公共财物, 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 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要求, 正确使用好电教设备; 搞好电教设备的维护, 做好设备的防火、 防盗、 防尘、 防湿、 防热、 的工作, 做好电教片和音像资料的分类登记存放工作。
五、 刻苦钻研党的建设和党员电教化教育业务, 努力成为一专多能的电教骨干。
六、 在播放收看活动中, 了解党员、 干部的思想动态, 意见和建设, 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
四、 社区党建协调会工作职责
社区党建联席会是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关于加强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协调动员驻地机关、 企事业单位支持和配合街道开展工作”的要求, 由街道党工委牵头, 社区内机关、 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 指导、 协调社区党建工作的非常设性机构。
其工作职责有:
一、 指导、 协调社区党建工作。
二、 负责通报情况、 沟通信息、 交流经验、 协商议事。
三、 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地区性、 群众性、 社会性、 公益性工作。
四、 广泛开展“结对共建”“联手共建”文明社区活动, 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工作, 不断提高社区党建工作水平。
五、 党支部加强对社区居委会领导的工作制度
社区党支部是在社区建设中居于核心领导地位, 对社区居委会工作具有领导作用, 为使社区党支部对居委会领导工作落到实处,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相互遵照执行。
一、 区委、 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支部对本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或者提出决策意见;
二、 保证上级党委有关社区建设的决定在本社区范围内得以实施, 保证本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始终遵循党的方针、 路线、 政策;
三、 按照干部的管理权限, 通过考察、 推荐、 任免干部来促进本社区建设事业的发展;
四、 领导、 管理所属党委(党支部)
和各类群众组织, 使其在本社区建设中发挥战斗堡垒或骨干作用;
五、 领导、 支持、 保证行政组织和群众组织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组织、 开展社区建设的职权;
六、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和共青团员积极参加社区建设活动并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以此影响和带动广大居民群众。
六、 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
一、 按照党章和有关的规定, 支部委员每届任期年。
任期满后, 要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二、 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即:
1 、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 2、 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 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 3、 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 要求改变候选人、 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 4、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三、 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 副书记候选人产生的程序是:
由组织提名, 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或由支部大会直接提名, 报党委原则同意, 分别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选举。
党员人数不足 1 0 人的党支部, 可不设支委会, 支部书记、 副书记由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四、 选举结果,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为当选(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会议的效)
。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 以得票多少为序, 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如遇到候选人得票相等, 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 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 应重新选举产生。
五、 支部委员会选出的委员, 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书记、 副书记, 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七、 党支部会议制度
一、 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坚持每月进行党组织活动。
二、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 按时上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 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
三、坚持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作自身建设和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
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 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统一思想, 增进团结, 改进工作。
五、 坚持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要按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以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六、 坚持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 组织对党员的思想、 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评议。
要做好每次会议的准备、 考勤和记录, 及时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 。
八、 社区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 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实现社区的工作制度化、 规范化、 科学化,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省、 市、 区委有关文件精神, 制定本规则。
二、 党支部议事要坚持以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 实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
三、 社区党支部议事范围为:
(一)
贯彻上级党委、 政府的决议、 决定和文件精神, 结合社区实际, 制定工作措施。
(二)
研究社区党的建设, 包括社区党的组织、 思想、 作风及制度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和工作。
研究决定党小组的建立、 撤销、 党员发展等问题。
(三)
研究决定社区经济、 精神文明建设、 城市管理、 社区服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工作规划及重要措施。
(四)
研究社区经济、 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居委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一次性 3000 元以上额度资金使用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等事项。
(五)
研究决定社区党支部、 居委会班子建设, 社区干部的教育、 培养、 考核、 奖惩,处分违纪党员等事项。
(六)
研究和讨论社区居委会、 群团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七)
研究审定社区干部奖金分配原则、 福利待遇等社区党员、 干部、 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八)
对党支部及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九)
其它需要党支部研究的重大问题。
四、 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 可委托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支部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五、 支部会议议题由书记、 支部委员和有关人员提出, 书记确定。
会议召开的时间、 内容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以便做好准备。
重要问题决策之前, 要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 形成初步方案, 报支部会议研究。
六、 议事时, 与会支部成员要围绕议题明确阐明自己的意见, 不谈与议题无关的内容,对任何不同意见不能阻挠和压制。
七、 凡研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议题时, 本人应回避。
八、 会议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 采取口头、 举手等方式进行表决, 以票数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形成决议或决定。
在遇重大问题发生分歧时, 且双方人数相近, 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 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 下次会议再议。
也可将意见分歧的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请求裁决。
九、 做好会议记录。
支部会议要有专人记录, 详细记录会议时间、 地点、 参加人员、 会议的议题、 与会人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
会议记录须有专人保管, 经会议主持人审阅并签字后存档。
十、 会议决定的事项, 党支部成员必须坚决执行, 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抓好贯彻落实, 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接受党支部监督。
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擅自改变集体作出的决议。
十一、 会议议题的研究过程不得向外泄漏; 未经支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 不得对外公布; 未经会议批准传达的, 与会人员必须严守秘密。
对泄密者要认真进行责任追究, 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十二、 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来不及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经书记同意后可临机处置, 事后应及时向支部汇报。
九、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 、 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坚持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 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与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 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 政策, 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 是否站在改革前列, 坚持改革开放, 维护改革大局, 正确处理国家、 集体、 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做到个人利益服务党和人民的利益, 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 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 严守党纪、 政纪、 国法, 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 是否密切联系群众, 关心群众疾苦, 艰苦奋斗, 廉洁奉公, 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 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评议时还应根据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而确定评议内容。
二、 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
1 、 摸底调查、 学习教育。
评议前, 党支部(总支)
要对党员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心中有数, 针对存在的问题, 进行专题学习教育。
同时组织党员学习以《党章》 、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 、 形势政策和时事等为主的有关内容, 激发党员的学习意识, 为民主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2、 自我评价。
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 对照党员的标准, 结合评议的内容要求, 总结个人在思想、 工作、 学习等方面的情况, 特别要检查自已在组织纪律、 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认识、态度和行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