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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业党总支部检查指导律所党支部工作概要

时间:2023-04-14 20:2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律师行业党总支部检查指导律所党支部工作概要(完整),供大家参考。

律师行业党总支部检查指导律所党支部工作概要(完整)

律师行业党总支部检查指导律所党支部工作概要

 

时  间:

律  所:

参加人员:

一、向各律所党支部拟发党总支草拟的14个制度(电子版),请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员提前阅文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下次召开党总支委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后执行。如果各律所党支部已经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有同类制度,该制度在与党总支部下发的制度不发生原则性冲突情况下,可在该所继续实行。

14个制度如下:

1.律师行业党总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2.律师行业党支部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重要政策和任务部署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3.律师行业党总支部民主集中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4.律师行业党总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5.律师行业党总支部党内监督制度

6.律师行业党总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7.律师行业党总支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8.律师行业党总支部关于加强律师行业意识形态工作措施

9.律师行业党总支部委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10.律师行业党总支部党建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11.律师行业党总支部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考察鉴定制度(试行)

12.律师行业党总支部关于落实律师维权惩戒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13.律师行业党总支部关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自媒体管理办法

14.律师行业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实施细则

二、向各律所党支部转发市司法局12月份下发的秘件《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兵局根据中组发[2019]8号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同时拟发党总支部草拟的“律师行业关于贯彻落实《市律师行业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供各律所阅文修订后结合实际落实。

三、向各律所党支部转发司法部12月1日印发的司发通[2020]81号《司法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 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党的建质量的意见》,同时拟发党总支部草拟的“律师行业关于贯彻落实(司发通[2020]81号)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供各律所阅文修订后结合实际落实。

四、为进一步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拟发党总支部草拟的“律师行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一览表”,供各律所阅文修订后结合实际落实。

五、拟发党总支部汇总的“律师行业关于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市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实施方案》(兵司党发 [2020]1号)工作任务完成清单”,供各律所阅文比对,完成事项中如有出入,请修正并提供材料。

六、提示各律所在总结考评中,要重点结合市律师行业党委2020年6月18日印发的《市律师行业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和2020年12月23日下发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评标准》。

七、传达市委政法委12月中旬下发的《重大敏感案件专报》内容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石心同志的批示精神和要求,既要吸取教训,又要防止发生负面影响。

×局长批示:×长按照建议切实抓好律师队伍的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并以此案说法,吸取教训,做好工作,同时关注舆论,防止负面影响。

另:市×检察院的专报(情况报告)建议口头传达。

八、检查各律所党支部今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从2021年起,党总支部将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督导检查,既了解实际困难,也查找问题,并加强督办,限期整改。

九、今后召开会议:党总支先提前电话征求时间安排,然后书面提前下发会议预通知(列明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最后召开会议(开短会,如有议题会提前下发),并形成会议记录及参会人员名单,尽量少影响或不耽误大家工作。但对缺席次数较多的人员和支部,党总支将纳入考核记录。

十、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请各律所党支部要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着力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放心的律师队伍。

十一、各所律师到司法局一楼大厅值班要遵守考勤纪律,如临时有事需要晚到、早退,请以一定的方式给律公科告知报备。值班中对来访当事人的咨询解答要耐心、尽心,讲究方式方法,注重工作态度。党支部要做好律师的思想引导,对法律援助、公益服务等要多算社会政治账,少算个人经济账,多点奉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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