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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 2019 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 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发改委,黄山风景区管委会经发局,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改局,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发改委通知要求,拟组织开展 2019 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项范围 (一)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支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改造、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二)重点地区污染治理项目
1. 化工园区综合整治项目。支持长江经济带 11 省(市)省级及以上化工园区污染物集中处理、节能和集中供热供蒸汽、公共管廊、产业链接等循环化改造、清洁生产等项目。
2. 尾矿库污染治理项目。支持长江经济带 11 省(市)尾矿库污染治理项目。
3.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支持焦化、煤化工、工业燃煤锅炉、窑炉等重点用煤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
4. 清洁生产项目。支持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及对提升区域污染治理水平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
(三)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项目
1.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确定的重大节能工程项
目。支持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等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实施的综合能效提升改造项目,以及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等重点工程,城市(城镇)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2. 产业园区综合节能和循环化改造项目。支持产业园区的集中供热供蒸汽、能源梯级利用和能源系统优化、分质供气和公共管廊、产业链接等循环化改造等项目。
3. 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支持已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的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内的垃圾自动化分拣项目、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公共管廊和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等;有助于推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设的、具有较大规模和示范效应的动力电池、废旧轮胎、废纸资源化利用项目。
4.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支持北方采暖地区及粮棉主产区秸秆气化利用等项目。
5. 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支持长江经济带及工业重点区域的冶金渣、化工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6. 节水重点工程。支持离岸海岛居民用水的海岛海水淡化类项目、沿海缺水城市和工业园区海水淡化类项目,以合同节水形式开展的管网漏损控制类项目。
二、申报材料 具体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文件、项目汇总表、项目信用承诺表、绩效目标申报表、单个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论证意见(申报清洁生产项目需提供清洁生产审核意见)、年度投资计划实施方案(详见附件)。同时,各单位在申请文件中
需注明“已对备选项目现场核查、论证,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已查询项目单位信用情况、项目单位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合作谅解备忘录黑名单;已明确备选项目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和监管责任人,并经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和监管责任人认可;备选项目不存在重复申报和多头申报的现象;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县(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形债务;对所申报备选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选项范围和条件,认真组织遴选备选项目,严格审核把关,对项目申报材料原件进行查验,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察看,要确保项目在 2019 年 6 月底前能够开工建设,并对审核结果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二)对中央或省近几年环资类项目稽察、审计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且被通报的企业,按照稽察通报文件要求限制申报。对已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专项或其他部门资金。
(三)所有上报项目均需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并通过“重大建设项目库”中的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环资科,相关项目信息必须完整并与项目申报材料内容一致【填报时请务必注意:“审核辅助标识 01”请填写“安徽 2019 年生态文明”,“审核辅助标识 02”请按项目类型填写对应专项的简称,依次为城镇污水垃圾、化工园区整治、尾矿库治理、煤炭清洁利用、清洁生产、节能、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秸秆综合利
用、大宗固废利用、节水】。项目申请投资补助标准请参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
(四)请各地务必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前将上报文、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环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灶强、方莉,2355840
附件:1. 安徽省 2019 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 投资备选项目汇总表 2. 项目信用承诺表 3. 绩效目标申报表(待省下发)
4.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5. 年度投资计划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2018 年 8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