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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华非政府组织及媒体管理

时间:2022-08-07 15:4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境外华非政府组织及媒体管理,供大家参考。

境外华非政府组织及媒体管理

 

 西山乡 境外在华非政府组织管理的调研报告

 西山委员会 一、 西山乡 境外在华非政府组织的情况 西山乡 基本情况, 主要围绕景颇族说明, 宗教信仰情况, 宗教活动场所。

 辖区内教牧人员文化素质不高, 政策水平偏低, 基督教理论素养不够, 堂点虽然制定了各种管理制度, 但因为教牧人员素质不高, 不能形成民主管理、 监督机制, 使这些制度未能得到全面执行。

 存在非法基督教活动, 而且与合法的基督教活动混淆在一起, 较难区分、 界定; 有些善良教徒群众被非法基督教活动所蒙蔽, 增加了管理难度; 同时, 因山高路远, 群众居住分散, 宗教管理人员不足, 经费不足, 宗教管理部门对非法基督教活动难以进行全面的及时的有效的管理。

 部分教牧人员和教徒对政府管理工作存在意见, 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认为政府管多了 管宽了, 主要体现在: 洗礼名单要报宗教办; 不能自由传教; 二是有些政府干部管理方法生硬, 以行政命令或高压方式管理, 难以服人。

  二、 境外在华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及影响 从总体上看, 西山乡 在华非政府组织在推动地方发展, 改变当地

 的自然和人文生态环境, 对于改善贫困农民特别是老弱病残妇幼等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其本身经过长期发展已经融入了社会, 成为改革开放、 社会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支重要的力量。但由于其资金来源、 组织宗旨、 国际背景、 政治意图等存在差别, 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理念和效果也不一定符合我们的国家利益。(基督教补充)

 当前的情况是, 由于没有相应的法规, 大多数境外在华非政府组织都没有进行登记注册, 也没有相应的政府部门对它们进行必要的引导和监管; 由于来自境外, 当地社区和公众对它们无法实现社会监督。这种状况的结果, 使得境外在华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处于无法可依、 无人监管的局面。

 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进入中国, 大批来自世界各国的各种工商协会纷纷在华设立办事处,开展各种活动, 使得境外在华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备受关注。

 三, 对境外在华非政府组织管理的建议 几十年来, 国际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活动总体来说是利大于弊,但近年来问题逐渐突出, 中国需要对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加强管理、 因势利导, 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限制其消极作用 (一)

 对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性质和作用要有全面、 清醒的认识。国际非政府组织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 既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拒之门外; 如果只看到其积极作用而忽视其消极作用, 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对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两面性和工具性应该要有全面的认识, 既要利用其优点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又要防范其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

 破坏和渗透。

 既要为其正当、 合法的活动创造条件, 合法权益, 又要对其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

  (二)

 通过组织备案和活动报告制度, 使所有的境外在华非政府组织能够浮出水面来, 并接受政府的监督管理。

 通过颁布法规, 要求所有境外在华非政府组织在一定期限内都要填写组织备案的表格, 可以上网受理或柜台受理的方式统一汇总到监管部门, 由监管部门发出备案通知书、 在华活动许可证及活动须知, 明确告知境外在华非政府组织活动的许可范围、 限制条件和禁止条款, 并实行定期活动报告制度, 要求备案组织定期向监管部门提交活动报告, 监督检查其是否遵守在华活动的有关规定。

 (五)

 通过法人登记和公益认证制度, 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集中力量监管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

 经过公益认证的组织一方面在政策上享有相应的优惠待遇, 另一方面在组织运作管理上要接受政府更加严格的统一监管。

  (六)

 鼓励境外在华非政府组织开展各种公益慈善活动, 通过项目合作、 政府采购等形式将其纳入公共服务体系, 并加强对它们的指导和监管。

 在扶贫开发、 环境生态保护、 公共卫生等领域, 可以通过开展项目合作、 政府采购等形式, 将它们和国内的本土非政府组织平等对待, 逐步将其纳入公共服务体系, 并加强对它们的指导和监管。

 经过有效的指导、 监管与合作, 使它们发展成为推动我国社会进步、 社会转型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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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乡内基督教组织的管理

 1、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宗教管理工作,加大人力财力的投入 宗教管理工作不是物质生产工作,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宗教对维护社会安定、 民族团结起着重要作用,其社会作用不可低估。

 常言道:“宗教无小事” ,就基督教而言,广西基督教的教徒、信教群众绝对数字不小,且近年发展较快,在一些地方有较大影响;基督教教派多,各地教会与境外教会有或多或少的联系,潜伏着不安定的因素。

 若管理不到位,就容易出问题。

 因此,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宗教管理工作,从人力财力上给宗教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 加强教育、 培训,提高两支管理队伍的素质 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离不开高素质的管理队伍。

 首先,要建设一支政治强、 业务精、作风硬、 方法对的高素质宗教管理干部队伍。

 要教育广大宗教管理干部端正工作理念,不能满足于做 “消防队” ,要主动加强管理,积极引导基督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要通过培训,提高宗教管理干部的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修养、 政策水平和宗教基础知识水平;要改善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

 宗教具有长期性、 群众性、 民族性、 国际性和复杂性,教徒有自己的宗教感情,宗教问题一般而言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因此,宗教管理干部必须尊重信徒的宗教信仰,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说服教育教徒,解决宗教管理问题;要总结好的管理经验在全区推广,普遍提高广西基督教管理水平。

 其次,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教牧人员队伍,提高基督教自我管理的水平。

 要对现任教牧人员(尤其是基层的)有计划地进行经常性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水平;要有计划地选送一批爱国爱教、 文化素质较高、 在教徒中享有威信、 愿意为教会服务、能与政府配合工作的年轻教徒到神学院学习,培养他们成为高素质的教牧人员;要设法引进高素质的教牧人员。

 3、 积极引导基督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从根本上说,基督教是一种唯心主义世界观,与社会主义中国奉为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是根本对立的。

 但基督教有其产生、 发展和消亡的自然过程,我们不能用行政力量强行消灭它。其实,基督教与社会主义也有相适应的一面,基督徒都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他们与全国人民有着一致的根本利益,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祖国;基督教中的某些教义教规,例如博爱、 仁慈、 “摩西十诫” 中的后十诫,与社会主义的某些道德规范有相通之处;广大爱国教牧人员带领教徒群众遵守教义教规、 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各地宗教管理部门应加强引导基督徒参加双文明建设。

 4、 加强对教徒群众的教育,使他们能够主动积极地配合管理工作 大部分教牧人员和教徒对党和政府对基督教的管理工作是理解、 支持、 配合的,认为这种管理保护了基督教的信仰。

 至于有些教牧人员和教徒对管理有意见,主要是他们不能正确理解党和政府的宗教法律和政策,把宗教信仰自由等同于宗教活动自由。

 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加强对基督徒的教育、 引导工作。

 宗教管理部门应经常向教徒群众宣传解释党和政府的宗教法律和政策,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觉悟水平,使他们能够加强法制观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宗教活动,服从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能够根据法律区分合法的和非法的基督教活动,不受邪教蒙蔽;能够主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一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通过教育引导,提高教徒群众的自我管理能力,才能更好地做好基督教的管理。

 5、 依据法律,区分正邪,严厉打击非法基督教活动 国务院宗教局叶小文局长在回答外国记者提问:“中国如何区分正常和非正常的宗教活动”时,做出了这样的回答:“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的宗教活动,即是正常的宗教活动。

 在中国,任何人、 任何团体,包括任何宗教,都应当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

 在我们国家,任何人、 任 何团体,包括任何宗教,都决不允许违反国家法律,损害人民利益,制造民族分裂,破坏祖国统一。”

 ①党和政府制定的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已经明确规定了正常宗教活动的范围。宗教管理干部

 要熟悉有关法律和政策,以法律为依据,严格地正确地区分正常的与非正常的基督教活动,对那些进行反党反社会主义宣传、 破坏社会安定团结、 破坏社会生产,危害人民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基督教活动,一经查实,坚决打击取缔。

 同时要做好群众的疏导教育工作。

 还要大力加强基层党政组织的建设。

 据调查,广西基督教发展较快的地方主要集中在边远山区。这些地方经济落后,医疗条件较差,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贫乏,基层党政组织涣散,而教会的影响力较大。

 这些情况警示我们,必须大力加强基层党政组织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党员干部要与群众同甘共苦,积极带领群众发展经济、 文化教育事业,帮助群众逐步摆脱贫困和愚昧。

 只有这样,党才能增强自身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争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充分发挥执政、 领导作用,也才能依法加强对基督教的管理。

  (七)

 对于境外在华新闻媒体的管理, 一是要争取外国新闻媒体和记者的理解和信任, 最主要的是完善新闻发言制度, 同时变单一强制管理为多角度和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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