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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效能建设暨“零差错”机关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局机关)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效能提升年行动方案的通知》(xx府办发〔20XX〕xx号)文件精神,打造规范、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效能,加快建设效能政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一切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打造规范、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效能,加快建设效能政府。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零差错”机关创建活动,推进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服务标准水平达到全市同行业前列。以政府工作效率、质量、能力的迅速提升促进政府效能的全面提升。
三、创建内容
(一)公文起草“零差错”。实施机关运转提质增效行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召开和领导指示批示、重要文件收到后,各部门原则上应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落实,及时研究提出具体贯彻措施。要建立调度报告机制,定期调度汇总推进情况并以简要书面形式分别向本级和上一级政府办公室报告,常规工作实行季报告,重要任务实行月报告,紧急的重点事项实行一事一报。任务事项办结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落实情况,上级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反馈。开展“零差错”机关创建活动,加强公文起草、事务办理等各环节审核把关,严防错情发生。细化规范公文起草、审核、签发、印发等各环节工作,制作统一规范公文模板,纠正公文排版、页码、版记等格式细节问题,确保上下行文规范。推行公文审核负面清单管理,梳理常见问题制作《公文审核负面清单》,严格公文定密工作。
(二)权力运行“零差错”。进一步梳理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和责任,修改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全面清理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按程序将不合时宜的废除,将确有必要的保留并按行业进行分类汇总。修改完善的“三张清单”和保留的地方性法规要于9月底前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权力运行规范。
(三)办事指南“零差错”。按照全省统一办事指南模版逐项逐环节明确权力事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办理流程和特殊环节完成时限,不断细化办事指南内容,精准编制并动态管理办事指南,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标准答案”和“一本通”。公务人员不按对外公布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承诺办事,将严格进行绩效考核。
(四)窗口服务“零差错”。严格落实窗口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公开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等,做到服务规范标准化,确保服务结果“零差错”、服务对象“零差别”、真诚沟通“零距离”。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全力投入到“零差错”机关创建活动中,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推动、亲自督促指导;
分管负责人要对分管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对比分析,找准制约效能提升瓶颈所在,制定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措施,将活动作为作风整顿工作的有效载体,作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紧密联系实际的突破口抓好落实。
(二)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创建活动要与本职工作相结合,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努力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坚决杜绝“走过场”、“做虚功”和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切实防范和纠治不落实、假落实、慢落实、软落实等现象和行为。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最高标准,切实在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办实事上下功夫,让企业和群众真正感受到机关效能建设的变化。
(三)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通过不定期调度、明察暗访、设立监督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人员工作中出现的差错,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根据其性质和影响,分别予以口头警示、书面检讨或通报批评,特别严重的停职整改,并在年度绩效考核时给予相应处罚,对创建工作不予重视、成效不明显的单位,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明确整改时限;
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实行直查快处,严格问责追究,以强有力的督查推动创建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