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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地巡查行动综合执法领导讲话稿5篇
【篇1】水源地巡查行动综合执法领导讲话稿
栏目:走基层专题 页数:2p
张家港:居民共饮长江水
杨江波
源头: 取自长江活水
在张家港锦丰镇江边,长江水潮起潮落。离堤岸不远的江面上,一个黄颜色的浮标随着江水荡漾,张家港市自来水的取水口就在这个浮标周边,巨大的管道,将江水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张家港第四自来水厂,进行净化处理。
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张建平介绍:在长江锦丰段,水流比较湍急,泥沙沉淀较少,水体的自净能力强,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二类水标准,取中层的江水,可以尽量减少江水表面的油污以及水底的污泥的影响,使全市每家每户都能吃上以优质长江水为水源的自来水。
净化:江水变成自来水
张家港第四水厂就在这个取水口边上,它担负着张家港全市范围一大部分的供水任务,张家港每天大约用掉40多万吨自来水,其中30万吨来自第四水厂。
取水泵每天24小时不间断取水,源源不断地把长江水抽进水厂,每台水泵每小时能汲取1万吨水。长江水浊度一般在100NTU,而自来水的国标要求是低于1NTU,百度之差,全靠后期的操作处理。
源水首先加入聚合氯化铝后絮凝沉淀进入沉淀反应池,整个反应池长度在35米,然后再流入120米的平流沉淀池,在沉淀反应池中产生的点点“矾花”,通过平流池后已沉到池底,在集水槽处就可以看到浑浊的江水已变得清澈见底,池底累积的大量矾花被吸泥机通过虹吸吸走,就这样沉淀池的浊度大约降到了3度以内,再进入下一道工序——V型滤池。
V型滤池的底层是约1.25米厚的直径在0.95毫米到1.35毫米直径的石英砂。石英砂的职责是过滤水中细小的杂质颗粒。通过过滤后的出水浊度大约在0.1NTU,大大低于国标1 NTU的标准——至此,江水完成了净化。
当然,在不停息的净化水的过程中,沉淀池和V型滤池石英砂也要定时清洗,以保证能够“胜任”不间断净化长江水的任务。沉淀池每24小时排泥两次,V型滤池每70个小时被全自动反冲洗一次。
输出:日夜不停地供水
净化后的水最后进入封闭式的水库中。比如,张家港第四水厂有两个水库,每个水库容量在2万4千吨,也就是说,共能储存4万8千吨水。这两个水库的的水最后通过供水泵房日夜不停息地由地下管道流进千家万户。
张家港第四水厂员工高健介绍,为了保证供水管网有足够的水压,5台供水泵一般白天开4台,从夜里12点开始到凌晨4、5点,开1台水泵就足够。通常情况下,开几台还是关几台,指令来自公司中心控制室,公司中心控制室的大屏幕上有着张家港全市的区域供水管网图,上面显示着全市各个乡镇的管网压力,数据每40秒钟刷新一次,供水泵房安装有进口的浊度仪和余氯仪,时刻监控着出厂水指标,同时值班人员每小时要测定嗅和味、色度、COD等,出厂水的各项指标均优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真正能让居民喝上优质、安全、卫生的长江水。
保障:加压保障居民用水
城市发展的脚步越来越快,水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张家港市总面积99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0万,外来人口60万。楼层越来越高,水压需要不断增加。为了保证张家港全市范围内的供水压力,水泵的控制至关重要。每开一台水泵,就增加0.2公斤压力,水能打上去20米。通常五六层的多层建筑都设有增加水泵,十几层的小高层,水打不上去怎么办?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制水科科长陈卫介绍,给排水公司下面的营业所会帮助安装二次供水的设备,以保障居民用水无忧。
环保:水源地保护是重中之重
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徐胜忠介绍,水源地的保护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环保部门平时严格上下游监管,对水源地周围的开发建设有严格的限制,环保部门每天对水源地进行巡查,对水源地情况实行日报制度,并且每隔半月对水源地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此外,在长江取水口上下游的分别设置了预警装置,水源地保护区内无废水排放口。
监控:水质万一遭遇“不测”
当然,一座临江面海的发达港口工业城市,水质万一遭遇“不测”该怎么办?
在第四水厂,有两样东西是为了应对此类突发事件而设置的。一个是活性炭粉末投加装置,另一个是斑马鱼。
一条小鱼的使命
可别小看身长只有几厘米的小斑马鱼,它们可是监测水质最好的“生化武器”。
取来长江水,在每个传感器笼子里养上几条斑马鱼。这种小鱼对水质的要求很高,一旦水质有什么异常,斑马鱼就会做出反应。在正常的水质中,斑马鱼比较安静地游来游去,假如水质有变,斑马鱼会出现翻来覆去甚至挣扎死去的状况,污染指数升高,传感器就会将信息发送到水厂四个负责人的手机上,化验室主任,制水科科长,分管经理,以及化验室值班人员的手机上。工作人员马上采水,进行进一步分析。据介绍,自来水厂从建厂到现在还没有出现这种突发状况。
活性炭自动投加
万一发现有问题,活性炭粉末装置就开始启用。在第四水厂里,有一套粉末活性炭自动投加系统对于富营养化轻微污染的水源,能够有效去除色度、异味等,能够有效清除水源地化学污染、生物污染以及油类污染。据介绍,目前这套装置还没有真正启用过,不过为了防范于未然,平时这套装置经常开开运行一下。
此外,,相关部门会根据张家港市的应急预案按照内容定期进行演练,以应对水质一旦出现问题的突发状况的出现。
应急:备用水源地
长江风险较多,岸上的企业,运载化学品的船,一旦有任何问题都会影响水源地。
尽管,张家港自来水厂从上世纪90年代到现在没有出现过问题,但是万一,真的出现无法控制的状况,居民的用水从哪里来?答案是:应急水源地。
张家港市将全长14公里的一干河确定为全市的备用水源地,为全市应急供水提供保障。一干河作为备用集中式饮用水原地,严禁设置排污口和从事污染水体的活动,应急水源地也禁止开发任何项目,以确保水源安全。
因为一干河属于张家港的内河水道,水体循环不畅,为此张家港有关部门从2007年开始投入资金,建立市区水循环体系,定期轮流实施河道疏浚,深化实施河道长效管理,采用市场化形式招聘专人开展河道巡查,清除河内垃圾,保持河道清洁。通过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建设水循环体系等措施,建设健康循环的水生态体系,使水生态系统水质良好、生物多样性恢复。
循环:生活污水有效利用
在张家港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经过过滤以及消毒杀菌等程序的生活污水被净化为可以直接排入江河的水。通常,这些经过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进江河也可以,但是这些水在张家港有两个去处。在张家港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被排放到附近的湿地公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厂长赵建东介绍,湿地对于吸附氮磷等富氧化物质有明显的效果,湿地中的水草通过根吸,可以进一步净化尾水,这样的水再流进江河,不会留下任何隐患。还有一部分尾水,被附近的张家港购物公园用作空调系统的冷却水,不仅节约了水资源,还节约了电能,实现了循环利用。
【篇2】水源地巡查行动综合执法领导讲话稿
水源地建设方案
湖南省“两型社会”建设项目
浏阳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
2012年6月
项目责任单位:浏阳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李万仕 责 任 人:李幸平
施工方案制作单位: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技 术 负 责 人:丁维强
项目监督管理单位:长沙市水务局
总 目 录
1、项目背景 2、水源地情况 3、项目建设方案 ①水质监测建设方案 ②隔离防护工程建设方案 4、总投资概算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5、相关文件资料(附) 6、规划图
株树桥水库水质监测建设方案(一期)
建设单位:浏阳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
方案制作单位: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
株树桥水库一级保护区(核心保护区)一期重点地段
隔离防护建议方案
建设单位:浏阳市株树桥水库管理局
方案制作单位: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月
第十九部分 总投资概算
【篇3】水源地巡查行动综合执法领导讲话稿
城建监察大队巡查制度
1、巡查以中队为单位,分片区巡查。
2、各中队每日应对所负责片区进行全面巡查,对私搭乱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下达督察通报,并配合属地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拆除。
3、对每日巡查情况认真记录,并上报主管领导。
4、各中队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未及时发现私搭乱建现象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按照大队《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篇4】水源地巡查行动综合执法领导讲话稿
近期有关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配合区环保局完成石景山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分课题调研,将公司所属各水源井位置、井深、出水量、水文地质条件等成井资料上报区环保局,深入现场勘查每眼井的现场情况及周边环境,
目前正在按照课题研究成果,着手进行水源保护区的从新划定。
二、针对水源核心区、防护区和补给区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特点,制定有层次的、针对性的保护、治理措施,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配合区环保局在水源井附近划定水源保护区。并在明显部位设立水源保护区标识。
在此方面采取了一些列保护措施;
除了划定相应区域以外,每天派巡井人员对水源保护区进行巡视,一旦在保护区内出现影响水源水质的建筑、设施、事件等立即汇报公司进行处理。
另外在水源保护区内实行各种防护措施包括(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机制,以保护水源地免受破坏分子破坏。例如。房内安装安全防盗设备,安防系统实现实时监控。以及泵房进水报警设备,当泵房内出现漏水,污水时第一时间报警,停泵防止污染水源。
三、继续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实行每月一次的定期化验水质、监测水量工作;
加强饮用水井管理。
1、我公司化验室实行每月一次的定期化验水质、监测水量工作,并根据水质、水量的情况对水厂工作进行相关指导。
2、对于饮用水井,我公司进行人员每日巡视、技术人员每月巡检、三防机制、供水参数时时采集集中控制等措施进行有效管理。
【篇5】水源地巡查行动综合执法领导讲话稿
水源地保护制度
为进一步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积极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管理,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 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必须设有警示标志,标志范围内严禁闲人入内。
第二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三条 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限制和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化肥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
第四条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水井进行加盖处理,严格避免污染物进入,定时消毒,规范管理行为,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 设立供水专管员,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系统档案。基础环境信息数据库包括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环境管理状况(水源地管理及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状况、面积;
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机构、人员、 经费、起始时间等)、水源地水文地质状况(包括机井状况、建井时间、抽水量 及供水情况、静水位、水质、供水人口),地理坐标测量、污染源分布状况(水源地作物种类、种植面积;
化肥农药使用状况以及排放情况;
养殖数量、种类、饲养畜禽量;
水源地及周边工业污染源的排污情况、排污量;
水源地及周边生活人口及排污情况等)。
第六条 供水管理人员要会同卫生防疫部门每年至少两次对水源水质、制水水质、配水水质等进行必要的检测,保证工程受益范围内生活饮用水达到《农村 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建立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预测系统和监测信息公布制度。
第七条 供水管理人员要建立饮用水源地的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八条 发生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的区域,必须迅速采取措施,通知有关取水单位,并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卫生、水务等相关部门。
第九条 出现饮用水水源受到严重污染或威胁供水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会同主管部门责令排污单位停止生产和消除污染,并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第十条 本规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