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县土地流转相关情况调研报告(完整),供大家参考。
关于县土地流转相关情况的调研报告
经过X年艰苦卓绝的奋斗,我县经济社会获得全面发展,成功摘掉了贫困县的帽子。但农村地区的发展依然相对滞后,现阶段最急迫、最关键的任务依然是千方百计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从农业领域看,加快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生产、农业提效和农民增收的最便捷实现路径,能够有效破解当前农业发展困境。近年来,我县以“稳步流转、规模经营、增收增效”为目标,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同步发展合作社和种植大户,持续扩大规模经营面积、提高规模经营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一、基本情况
全县耕地总面积XX万亩,农业户数XX万户、人口XX万人、劳动力XX万人,户均耕地面积XX亩,人均耕地面积X.X亩。2021年,全县土地流转面积XX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XX%。按流转方式划分,转包XX万亩,入股X万亩,转让X万亩,出租XX万亩。按经营主体划分,合作社XX个、经营面积XX万亩,家庭农场XX个、经营面积XX万亩,种植大户XX个、经营面积XX万亩。目前,规模经营面积达到XX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XX%。
二、主要做法
一是提供服务解民困。搭建了农村产权及土地流转平台,建立了土地流转信息服务网络,为农户、经营主体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发布、法律政策咨询、合同签订、价格评估和土地经营权证抵押贷款等一站式服务,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是打造典型树标杆。积极向上申报各类规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对涌现出的福稻家庭农场等典型进行大力宣传,特别是对上级给予的奖励进行公开公示、广泛宣传,引导更多农户成立新型农业经营组织。
三是建立模式降风险。引导和鼓励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面向规模经营主体的代耕代种代收、病虫害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集中育苗育秧、灌溉排水、贮藏保鲜等经营性社会化服务,为其提供强大后备力量和技术支持,降低种植风险,解决“种得好”问题。为规模经营主体与龙头企业创造合作洽谈机会,扩大订单式种植规模,为其提供良好的农产品销售渠道,降低经营风险,解决“卖得好”问题。“龙头企业+规模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模式,实现了前端有带动、后端有推动、全程有保障。
三、取得成效
一是盘活土地资源。克服了农户分散经营带来的弊端,充分放活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得到进一步升华,村经济体制改革进程加快,初步解决了农村生产关系不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问题,有效避免了耕地撂荒情况发生。
二是减少人力投入。目前,我县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趋势明显,农业生产劳动力不足,规模种植解决了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此外,入股新型经营主体的农民,既分享土地经营收益,又通过就业创业增加非农收入。
三是提质节本增效。土地规模经营主体利用大型农机具进行集中连片作业,减少了机械和燃料投入;
采用精量点播、精准施肥施药等现代化种植技术,减少了农业投入品使用;
精选优质作物品种,农产品“质”“量”获得双提升;
尤其是家庭农场、合作社统一购买投入品,集中销售农产品,有效提高购销价格话语权,实现了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
四、存在问题
一是土地流转随意且不规范。许多流转特别是农户间的流转都没有建立稳定的流转关系,流转期限较短。农户合同意识比较淡薄,常以口头形式流转,即使有书面协议,内容也不全,双方权责不明,不愿到农经站登记备案,有的甚至不向原发包方告知。
二是农民思想观念比较保守。农民在土地流转前主要表现为“两不”,即“不愿”和“不敢”。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民不再缴纳农业税,还可获得各种农业补贴;
有的农民认为土地还有增值预期,土地在自己手中是百利无害,“不愿”流转土地。在农民心中,土地具备社会保障功能,也具备我们所说的“就业”功能,进城务工农民住房、就业、医疗等各方面缺少相应保障,农民将土地视为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高度依赖土地,“不敢”流转土地。
三是土地流转市场不够完善。良好的土地市场,不仅要有供需双方,还要有相应的中介机构。从目前看,这些中介机构还很缺乏,导致土地流转信息极不通畅,土地流转局限于极小范围内,严重影响土地流转进程和效益,致使土地流转的自发性、盲目性较大,难以形成有效流转。
四是农业生产利益分配不均。农业生产在种植环节,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承担了较大经营风险,但在整个产业链条上只能分配很少利益,投入与产出比例严重失衡,无法吸引大量社会资本参与。
五、工作建议
一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通过电视播报、广播宣传、印发宣传单、召开村民大会、现身说法等形式,广泛宣讲《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等法规政策,让农民厘清土地流转与确权关系,解除农民流转顾虑。同时,要在农户中树立土地流转增产增收致富典型,把培育土地流转典型作为促进土地流转的重要手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引导农民转变传统观念。
二要健全土地流转机制。要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有效监督和规范管理,做到有法可依、依规而行,使土地流转健康有序进行。同时,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改变农民对土地的过度依赖,加快农村劳动力的非农转移,使有能力的新生代农民工逐步成为“城市人”,为土地规模化经营奠定基础。
三要加大技术指导力度。要把新型经营主体作为重要服务对象,有效提供农业技术推广、优良品种引进、质量检测检验、农资供应和市场营销等服务,全面提高种植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经营损失。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建设试验示范基地、担任农业科技示范户、参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增加额外收益。
四要给予适当政策倾斜。要将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现有支农政策扶持范围并予以倾斜,重点支持稳定经营规模、改善生产条件、提高技术水平、改进经营管理等;
同时,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帮助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要培养干事创业人才。要充分利用村集体资产、资源,吸引中高等学校特别是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兴办合作社、家庭农场,把人“招过来”;
同时,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把人“留下来”。通过源源不断新鲜血液注入,不断壮大农村人才队伍,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六要协助建立行业协会。要引导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组建农产品协会,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协会在种植、收储、加工、销售等各产业链条收益分配上能够充分发挥调节作用,改变种植、倒卖、收储、加工、销售、炒作环节利益分配倒置局面,形成良好的农民收益补偿机制,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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