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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3 14:40:09 来源:网友投稿

利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使7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上的辉煌篇章。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脱贫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利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利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利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使7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上的辉煌篇章。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在全市率先实现精准脱贫、率先够格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帮扶与贫困乡村开发紧密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以东南部贫困山区为主战场,以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对象,按照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要求,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按照精准脱贫、巩固提高、全面小康三个阶段安排,2016年实现全面脱贫,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人均纯收入超过2950元,全体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力争突破3200元;2017年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巩固提升,确保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到2018年在全市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二、扶贫措施

(一)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按照扶贫与低保标准两线合一要求,统一数据核算口径,实现扶贫与民政数据、政策有效衔接。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区、乡、村三级明细台账,动态管理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做到数据真实准确、管理科学规范,底子清、问题清、任务清、对策清、责任清,确保3768户7045个贫困人口有序退出,返贫人口及时得到扶持,实现应进则进、应扶尽扶,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

(二)发展特色产业脱贫。农业、林业、畜牧、科技、扶贫等部门要紧紧围绕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大力实施农业产业七大工程,即小杂粮名区创建工程、马铃薯良种覆盖工程、旱地全膜玉米推广工程、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工程、林果产业基地建设工程、畜禽养殖提升工程、农业生态文化旅游工程,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探索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赵家峁村确权确股不确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公司+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鼓励贫困户参与土地流转和资产、资金参股合作经营,发展家庭农场和进入企业从业,增加资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促进贫困户增收。

开展电商扶贫,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和小额信用贷款支持。提升农村互联网金融服务水平。争取国家光伏扶贫政策倾斜支持,实施贫困村光伏扶贫项目。依托中国最美田园品牌,开展大美榆阳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大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带动贫困人口从事农家乐、休闲农庄、品牌餐饮、果蔬采摘等乡村旅游业,拓宽增收渠道。

开展科技创业行动,积极培育新型科技产业,支持农业新技术推广和品种改良,完善科技特派员驻村制度,实现每个贫困村配备1名科技特派员,支持科技特派员与贫困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开展创业式扶贫服务。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推广适用新品种、新技术,建设一批科技扶贫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园区,每个贫困户劳动力掌握1至2项实用技术。到2020年底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0%。

创新扶贫方式,将财政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由贫困户享受收益;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扶贫资金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科学合理有序开发贫困乡村水电、煤炭、油气等资源,赋予土地被占用的村集体股权,让贫困人口分享收益。

2016年区财政安排500万元建立贫困户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协调金融机构按照基准利率为贫困户发放35万元3年期免担保、免抵押的小额贴息贷款。大力实施互助资金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按照每个协会15万元的规模新注册成立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26个,至少吸收1500户农户入会。加大扶贫资金到户力度,投入900万元,对1800户有生产能力的贫困户根据其发展意愿,按照户均补助不超5000元的标准予以扶持,支持其发展家庭种养业。

(三)引导劳务输出脱贫。人社、发改、煤炭、工业经济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入区企业招工用工、优先使用榆阳区农村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和劳动力的政策,千方百计促进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建立健全由人社部门牵头、扶贫部门确定对象、职业院校负责培训、社会各行业协助就业的培训工作新机制,整合扶贫、人社、教育、农业等各类培训资金,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加大对贫困人口的就业技能培训。对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和进城务工劳动力开展免费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带动一户。加强就业信息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为贫困户创业提供信息支持。

推进创业创新工程,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每笔5-10万元2年期小额贴息贷款,帮助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建立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信息库和创业项目库,实施一对一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促进贫困大学生就业。大力支持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发展,拓展贫困乡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空间。加大对贫困乡村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力度。对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输入地乡镇、办事处要承担相应帮扶责任,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为贫困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提供保障。

(四)实施移民搬迁脱贫。成立榆阳区移民搬迁办公室,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制定全区移民搬迁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整合项目资金,组织实施移民搬迁项目。建立联合议事协调机制,成立由区政府移民搬迁工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国土、财政、扶贫、民政、人社、住建、水务、农业、林业、畜牧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移民搬迁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移民搬迁工作。十三五期间完成市级下达移民搬迁任务310人。

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要求,充分运用多规合一试点成果,紧密结合新农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靠近城镇、靠近园区、靠近中心村和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安置点生产生活用地,因地制宜利用土地开发整治、农林牧副业开发和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加快产业发展,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加快推进移民搬迁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移民搬迁工作台账和移民搬迁总体规划数据库,提高规划管理的精准性和科学化水平。规划实施中要确保三无户等特困群众优先享受移民搬迁政策,对可以采取货币或分散安置的,积极鼓励消化城镇存量住房,落实好移民搬迁户籍、补助等政策。

积极扶持安置点发展后续产业,有效改善安置点生产生活条件。筹整合相关部门项目资金,配套实施集中安置区水、电、路、讯、学校、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异地有土安置的应配套落实好一定数量的土地和高标准农田,用于安置点农民发展种养殖业,支持搬迁安置点利用贴息政策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对无土安置且家庭有劳动能力的,确保每户都有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扶持集中安置点发展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耕地,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

加大农村危(旧)房改造力度,2016-2017年完成800户改造任务,实现农村住房困难户有效安置,安居乐业。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五)加强生态建设脱贫。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防沙治沙、坡耕地综合整治等生态工程,加强贫困乡村生态修复。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让贫困群众在生态保护中获得更多实惠。开展贫困乡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将东南部山区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划。加强封山禁牧,巩固退耕还林花草成果。加大东南部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建设生态农业体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教育资助脱贫。大力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建立基础教育扶助机制,按照多口进、一口出的办法,整合财政、扶贫、民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慈善协会等各类助学资金,建立贫困学生资助平台。对学前教育阶段贫困户子女保教费、生活费补助标准,在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每生每年补助1100-2200元、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的基础上,再追加补助750元;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对贫困家庭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杂费,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生活补助;加大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扶助力度,对贫困户子女就读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生再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考入本科院校的贫困户子女,每生补助扶贫助学资金5000元,家庭特别困难的第二年再补助5000元。到2017年,全区在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

加快发展教育事业,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合理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保证让贫困乡村学生接受良好教育。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加大农村教师招聘力度,农村特岗教师任教满三年的,经区上考核合格后转为事业人员。实行城乡教师交流轮岗,每年选出部分城区骨干教师交流到农村任教。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发放生活和交通补助。安排专项经费奖励城区交流到农村的教师。区内省级示范高中、标准化高中每年在高中招生时要划出10%的名额录取乡村初中毕业生,不满额时可降分录取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推动文化投入向贫困乡村倾斜,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惠民扶贫项目,普遍建立村级文化中心。

(七)加强医疗救助脱贫。实施扶贫健康行动,卫生、扶贫等部门要摸清全区贫困人口患病数量种类,组织医生对因病致贫的贫困户实施结对帮扶,根据病种病情为其制定就医和治疗方案,进行精准治疗、精神抚慰,让贫困户早日康复。加强贫困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防止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扩大残疾人康复项目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组织建立城乡因病致贫贫困人口健康档案,与贫困家庭进行签约,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将大病保险纳入商业保险领域。2016年区财政全额代缴7045个贫困人口新农合合疗费自筹部分,并按照《榆阳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对贫困人口经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自负医疗费用,农村五保对象按100%的比例全额救助,农村低保对象按70%的比例救助,其中对住院费用的救助不封顶,对普通门诊费用的救助最高限额5820元,其余的一般贫困户在未脱贫期间符合救助条件的自负医疗费用参照农村低保对象的救助标准执行。筹备设立健康扶贫基金,由区合疗办专户管理,凡在册贫困人口的治疗费用,由扶贫基金专户列支,有效解决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问题。

卫生、计生等部门要不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每年招聘一定数量的公共卫生协管员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就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贫困户子女医护类大学毕业生(含高职)。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升服务水平。东南部山区实行区镇一体化、一村建站、联村服务模式,为山区乡镇新建站50所、招聘乡村医生50名,并积极争取市级支持,每年为全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医学类卫生协管员,全面筑牢村级卫生服务网底,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组织区属公立医院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进行服务,每年下派不低于80人次。全面实施贫困乡村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扶贫对象扶助政策。

(八)强化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从2016年从1月份起,实行农村低保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对年人均收入在原低保标准2500元以下的在册农村低保对象,按照扶贫标准2950元核算补差,并对其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按照新标准的规定比例增发分类施保金;对收入在2500元至2950元之间的一般贫困户,一次性按照每人450元的标准发放全年提标差额;至2016年末仍未能通过各类扶贫项目实现脱贫的一般贫困户,由所在乡镇按照农村低保政策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调查评议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报区民政局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2016年因收入增加超过低保标准但收入不稳定的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减退帮扶,按原标准继续发放低保金12个月,家庭成员中有智力、精神、肢体和视力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的,在此基础上再延长6个月,有其余残疾成员的再延长3个月;将3000元以下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办事处,切实做到响应及时和救助精准,及时解决贫困群众突发性、紧迫性和临时性生活困难。

重点支持山区乡镇建设社会福利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努力解决人口老龄化和空壳村留守老人养老难问题。开展自助、邻里互助养老服务,对无法入住养老机构的居家老年人实行邻里互助养老服务全覆盖。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东南部山区每建成1个幸福院,区财政一次性给予房屋装修及灶具购置补贴23万元,正常运行的幸福院,区财政每年给予补贴3万元,确保到2018年,全区中心村幸福院建设达到100个。实施残疾人扶贫项目,优先扶持残疾人发展产业、自主创业,2016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扶持200个农村贫困户中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残疾人发展农业产业,每户补助5000元。关爱留守儿童,制定面向贫困户学生、儿童的帮扶措施。

(九)整村推进扶贫。对现有78个贫困村,要逐村制定规划,采取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相结合的办法,每村按照财政扶贫资金50万元,整合相关部门资金30万元的标准综合扶持一遍。区扶贫办负责专项扶贫工作,重点扶持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行业部门解决水、电、路、基本农田和公共服务到村。实施水、电、路、讯、绿、房六到户和文、教、卫、保、商五到村民生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加强抗旱水源建设,全面解决贫困村生活生产用水问题。实施农村公路硬化工程,实现100%乡级道路上等级,100%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村内道路硬化并与通村通乡公路连接,畅通生产道路。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立通村道路养护长效机制。加快农电网改造升级,有条件的自然村实现通动力电,全面满足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用电需求。加快通讯网络建设,争取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试点,实现宽带网络村村通、广播电视户户通、移动信号无盲区。优先为贫困村文化场所配套健身器材,实现文化活动室达标,改扩建中心学校校舍,卫生计生服务村村达标。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农村低保精准到户。加快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实现村村有便民连锁超市。贫困村按照一事一议方式自建自管微小型项目,优先实施基本农田、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工程。连片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大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力度,搞好三化一片林建设,注重庭院绿化、村庄绿化、路渠绿化,发展以杏、核桃、山地苹果等经济林为主要产业的一村一片林,创建山清水秀、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

(十)加强社会扶贫。 加强干部驻村联户扶贫,第一书记和驻村联户干部要做到六个一,即记好一本扶贫日记、建立一本工作台帐、上好一堂党课、形成一篇调研报告、承诺办理一批好事、每半年向所在乡镇和派出单位作一次汇报。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扶贫,卫生部门要组织好医患结对、送医送药送健康活动。工业经济、中小企业、煤炭、发改、工商联等部门要组织好企村结对帮扶活动,动员央企、省企等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结对帮扶贫困村、企业中层以上领导结对帮扶贫困户,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开展扶贫公益信托。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才和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发挥团委、妇联、科协、工商联、统战部、民宗局、工会、慈善协会等党群组织和社团组织作用,组建志愿者协会,开展献爱心、送温暖等扶贫活动。要把关爱贫困户、贫困学生作为我区社会扶贫的特点特色工作来抓。武装部要组织动员民兵实施脱贫攻坚,作为拥政爱民的具体体现。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预算内结余的工作经费可以用于脱贫攻坚。搞好1017扶贫日活动。构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着力打造扶贫公益品牌,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脱贫攻坚党政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乡镇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书记和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区级领导干部每人至少包扶2户贫困户,区级部门单位科级以上干部每人至少包扶1户贫困户,全区党员干部也要与贫困户结对,不脱贫,不脱钩。各级要层层落实脱贫责任制,下达任务书,表彰奖励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在一线定点扶贫干出成绩、群众欢迎的驻村干部要重点培养使用。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到贫困乡村工作的力度,加强脱贫攻坚队伍建设、作风建设。

(二)切实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发挥政府投入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作用,确保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按照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工作思路,确保每年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5亿元以上,区级财政扶贫资金增幅按照不低于20%的标准予以安排。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多部门协调机制,整合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集中用于脱贫攻坚。按照权责一致原则,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使用。将2016年计划脱贫的78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分解落实到行业部门,使得行业扶贫有计划、有任务、有组织、有成效。

(三)严格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考核问责。制定《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和《建立督查联动机制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乡镇,坚决追究责任,对未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实行一票否决。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等工作,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严惩处。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保障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抓好贫困村组织建设,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第一书记、干部驻村工作队作用,提高贫困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全面落实村干部补贴待遇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落实好四议两公开、村务联席会等制度,通过议事协商,深入组织群众参与脱贫攻坚,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实施权、监督权,激发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设家园的热情。

(五)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面宣传脱贫攻坚成就,准确解读党和政府扶贫政策,生动报道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丰富实践和先进典型。重点宣传好脱贫攻坚一线结对帮扶成绩突出的乡村干部、企业、医生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先进事迹,挖掘扶贫故事,推出扶贫先进,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心系群众,关爱群众,把党和政府各项扶贫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为实现榆阳两个率先奋斗目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实施科技文化扶贫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提素质的思路,以54个贫困县(含天窗县和享受待遇县)、5000个贫困村为帮扶重点,建设完善科技文化服务设施和平台,推动科技文化服务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壮大科技文化服务队伍,大力开展科技文化宣传服务活动,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支农惠农政策以及科学文化知识及时传达、传授给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切实提升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科技文化脱贫致富能力。

20162017年,实现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覆盖3000个贫困村,配套建设科普宣传文化墙(栏)、农家书屋。逐步为贫困村配备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设备。在市、县级电视频道开设农村科技新视界科技培训与科普宣传栏目,建成农视通农村科技视频网上点播平台和农村科技远程咨询服务平台。分批精准选派贫困村科技特派员,组成科技服务团队,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推广和技术培训。到2020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覆盖所有具备建设条件的贫困村,建设一批贫困村数字文化驿站,科技文化宣传、服务覆盖所有贫困村。

二、政策措施

(一)保基本,加强科技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1. 建设科技文化基础设施。按照一栋综合楼、一个戏台、一个科普宣传文化墙(栏)、一个篮球场、一支文艺队、一支篮球队的标准,建设贫困村公共服务中心。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建成党委政府联系群众和基层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各市、县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完善科技文化服务设施。各县根据实际需要为贫困村配备电脑、打印机、投影机、科技书籍、培训桌椅、远程视频咨询终端等科技服务设施设备。在贫困村逐步开展数字文化驿站建设,配备公共文化一体机、中国文化网络电视播出终端、平板电脑等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设备,打通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厅、科技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强基层,推动科技文化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

1. 整合资源,加大贫困地区科技文化投入。自治区本级财政加大对贫困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扶持力度,各地通过乡村自筹、部门帮扶、社会赞助、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整合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农家书屋、电影放映、体育健身、科学普及等各级各类面向基层的公共资源,促进优化配置、高效利用。自治区以科技计划项目形式每年安排一定科技经费,支持实施一批科技特派员贫困村产业示范项目,支持贫困村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科技示范、培训、推广等。依托现有资源建设科技培训平台和远程科技咨询服务平台。贫困村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所需的差旅等费用由各派出单位从相关项目、工作经费中解决。各市、县组织开展电视科技培训、科技文化下乡服务所需经费由各市、县财政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解决。(责任单位:科技厅、文化厅、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2. 加强统筹,科技文化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引导各级科技计划、产业扶贫开发、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推广服务等项目资金资源向贫困村倾斜。建立由各级科技、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牵头,其他涉农产业部门、科普与科技推广服务机构,以及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推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全区共享的科技培训与科普宣传教育视频资源库,办好农村科技新视界科技培训与科普宣传栏目。(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扶贫办、水产畜牧兽医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科协,各市、县人民政府)

保护维修贫困地区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国家级、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保护传承贫困地区苗族亮布制作技艺、靖西东球供纸制作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加快推进中越边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惠民富民示范带建设。

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扶贫工作专家组,提高贫困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传承人群体的传承能力。重点帮扶有市场潜力的传统技艺类项目,提高传统技艺类项目的市场化能力,促进项目的自身造血功能,形成项目保护的良性循环。帮扶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建设保护传承工作平台。(责任单位:文化厅、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建机制,提升贫困地区科技文化服务能力。

1. 建立贫困村科技特派员选派与激励机制。建立由各级组织部门牵头组织、各级科技部门统筹安排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联合选派的贫困村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机制,并与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进行统筹安排。选派自治区、市、县、乡四级相关部门及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推广单位、农业新型经营组织的科技人员,按照不同产业组成若干科技服务团队或服务小分队,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根据贫困村产业科技需求,采取集中培训、网络通讯指导、实地解决科技问题等形式,为贫困村提供科技服务。科技特派员在选派期间人事、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在贫困村开展实地科技服务期间仍在原单位工作,选派工作经历列入科技人员的基层工作经历。对年度科技服务工作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档次的科技特派员,在职称评审、晋升和职务晋升以及各种荣誉称号评选中,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和倾斜。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到贫困村屯发展产业项目,或者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有关优惠、激励政策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规定执行。(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水产畜牧兽医局、扶贫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2. 建立贫困地区科技文化下乡服务机制。各市、县围绕贫困村科技需求,每年组织开展科技下乡、科普宣传及实用技术培训。

组织自治区、市、县文艺院团开展文化下乡服务活动,为贫困地区的基层群众送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艺节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团结奋进、欢乐祥和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科技厅、文化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3. 建立贫困地区科技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机制。贫困村设立公共文化服务岗位,有条件的配备由公共财政补贴的公共文化专管员。自治区每年为贫困地区安排文化人才支持建设专项经费,确定专项实施支持服务项目。每年举办贫困县科技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做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举办20期(次)贫困地区文化队伍培训班,组织贫困地区基层文化骨干和文化人才到自治区级文化单位或高校进行培训、进修。(责任单位:文化厅、科技厅、农业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提素质,开展科技文化宣传服务活动。

1.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新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改革措施和惠民政策,采取政策解读、专题报告、专题演出、主题展览、电视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针对贫困地区的宣传教育活动,使贫困地区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支持党和政府的工作。利用科普宣传文化墙(栏)、科技文化课堂、道德讲堂以及网络平台等方式,深入贫困地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和美丽中国、美丽广西主题教育活动。为贫困村文艺队推荐优秀歌曲、舞蹈等文化资源,制作视频光盘向贫困地区推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2. 引导群众科技文化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科学文化水平。依托科技文化基础设施,组建民间文艺社团、科技互助团体等,组织贫困村文艺队结合中华传统节日、重要节假日和壮族三月三等重大节庆活动,编排、演出体现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文化节目,带动贫困村文艺演出、读书征文、书画摄影比赛、科技知识竞赛、科普展览等科技文化活动的蓬勃开展,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提升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科学文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检查验收

(一)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贫困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列入各市人民政府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制定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由自治区绩效办组织实施考评核验。

(二)加强督导检查。文化厅、科技厅会同自治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贫困村公共服务中心专项检查。文化厅不定期开展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督导或检查。

(三)做好年度总结报告。贫困村科技特派员选派和科技服务工作,实行年度落实、进展、工作成效情况报送制度,每年12月中旬由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县人民政府分别报送有关情况,科技厅进行汇总,核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形成专项工作报告上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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