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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总结

时间:2022-06-21 20:15:01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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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总结(完整文档)

2022年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总结3篇

【篇一】2022年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总结

信访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学院及各部门同广大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本学院师生员工以及与学院师生员工有关联的当事人或组织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院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并由学院或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  信访工作应当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坚持为学院的大局服务、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服务、为全院师生员工服务的原则;
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建立文明的接待秩序。要关心群众疾苦,认真为信访人解决问题,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党政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批阅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定期检查指导学院和本部门的信访工作。

第五条 我院信访工作实行两级管理。学院办公室是学院信访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学院层面的来信、来电处理和来访接待以及全院范围内有关信访问题的协调、落实和督办。学院其它各部门应当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本部门的信访工作,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办理。

第二章信访人

第六条信访人,是指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院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本院师生员工以及与学院、各部门或师生员工有关联的当事人或组织。

第七条 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学院各部门提出:

(一)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教学、科研、后勤、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二)对学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和要求;

(三)对学院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的监督和揭发;

(四)对学院、各部门或师生员工侵害自己合法权益、且属学院解决范围的行为的控告;

应由学院各部门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第八条  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到学院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走访学院领导,须经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准,一般安排在院领导接待日内进行。
第九条  信访人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学院各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围堵、冲击办公场所,不得拦截学院领导及其车辆,不得冲击会场,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
第十条  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取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
需要采取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一条  信访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三章  受    理
第十二条  学院各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信访事项以及由上级机关批转和下属部门上交的信访事项。
第十三条  对于学院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凡是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法院、检察院和政府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应建议、劝告信访人向相应机关提出;
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对于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需要由学院解决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受理;
需要由上级部门解决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请示有关院领导后进行处理;
属于不同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分别批转所涉及部门受理,若需要协调,则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召集所涉及的部门协商解决;
属于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转有关部门受理。
第十五条  对于学院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本部门负责受理;
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上交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转给有关部门受理;
需要由学院解决的,应及时上交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精神不正常时,应当通知病人所在部门或其监护人将其接回;
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病人,可通知学院保卫处将其带离接待场所,进行适当处理;
对有传染病或疑有传染病的信访人,应通知院卫生所按照有关卫生防疫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学院各部门在获悉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信息后,应当果断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首先控制好局面,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扩大,同时立即报告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和学院有关领导。
第四章  办    理
第十八条  信访事项的办理一般采用登记、编号、调查、转阅、领导批示、提出办理意见及回复等程序,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
第十九条  学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拖延。
第二十条  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一条  信访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部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信访人。
第二十二条  由学院各部门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
情况复杂的,在征得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后,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三条  对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学院各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
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说明情况,并征得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认为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不当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重新办理。
第二十四条  信访人对学院或各部门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决定,应当遵守、执行;
对处理决定不服的,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之外,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请示原部门或其上一级部门复查。原办理部门或其上一级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查意见。
经复查,若信访事项处理决定正确,就不再重新办理;
若信访事项处理决定确有错误,应当重新办理。
第二十五条  学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分析信访事项所反映的有关情况和师生群众的愿望,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改进工作。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对于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由学院予以奖励。
第二十七条  信访人提出的建议、意见被采纳,并在实践中证实对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富有贡献的,由学院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  信访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工作,或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违反国家法律或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  信访人妨碍信访秩序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违反国家法律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篇二】2022年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总结

信访工作月总结

  篇一:信访维稳X月工作总结
  XXXX局
  X月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报告
  县信访维稳办:

  信访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我单位通过不断加强信访维稳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矛盾纠纷及时解决,使信访维稳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X月我单位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信访维稳工作有效开展
  一直以来,我单位把信访维稳工作当作一项关系团结稳定、和谐氛围的重要工作来抓,上至单位领导,下至普通干部,都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X月份以来,我单位接受信访X余起,受理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X件,涉及农民工X人X万元,受理工伤认定申报事件X件,均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在处理信访的工作中,我单位领导亲自带队,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开展调解,采取有效措施,将一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予以平息和化解。在平时工作中,我单位领导定期接访,重视与上访人员的交流沟通,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民意,把问题纠纷产生的源头化解于无形。对于重大节假日,特殊时期的社会维稳工作,我单位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明确领导责任和应急预案。
  二、积极应对,确保信访维稳工作取得实效
  在信访维稳工作中,从上访人员的接待,到信访情况的了解,到矛盾纠纷的调解,我单位都积极参与,主动化解,真正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看待,把人民群众遇到的问题当成自己的问题,对待来访群众,全体干部职工始终恪守“一杯清茶缓情绪,一句问候拉距离,全心全意解民忧”的信访要旨,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认真倾听信访人的诉求和反映,耐心地做好登记,真诚地做好解释,在规定时间内对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和认真办理解决,并按时将办理情况答复来访人,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三、注重运用科学方法,确保信访维稳工作深得民心
  信访问题产生原因是错综复杂的,一定要有科学的方法来解决。在办理每件信访的过程中,我单位始终把握立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抓住重点,循序渐进,注重科学的方法,耐心细致的做好当事人的说服解释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决实际问题,让群众带着怨气而来、带着满意而归。
  四、积极开导,畅通渠道,确保抓住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重点 纵观X月的来访问题,主要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退休老干部工资、企业集体退休人员参保、失业保险发放、劳动争议仲裁、贷免扶补等引发的群众来访,究其原因,主要是作为来信来访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由于对我单位发布的信息了解不及时,错过办理时段,对有关法律法规认识欠缺,对事件处理的工作人员的工作存在
  一些误解和偏见而导致来访。对于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我单位干部职工始终把握抓住重点、积极开导、注重心理的原则。把握重点主要从理清利益关系、明确主要矛盾出发,积极开导当事人认真分析原因,区分大利小利,并切实注重当事人的心理,尽可能地满足其心理需要,做到心理需要和利益需要平衡。通过不懈努力,涉及我单位的来信来访无越级上访现象。
  五、突出重点,认识不足,确保信访工作实现长效管理
  虽然在X月的信访工作中,我单位经过扎实工作、认真办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信访接待和答复工作,但是,我单位的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对上访人的说服解释工作做的不够、对少数来访人的要求未能满足、对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也不到位。
  在今后工作中,我单位将围绕“知民情、解民难、息民怨”的工作方针,从加强工伤、劳动法规的宣传教育入手,继续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经常性地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到群众家中,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的诉求,及时化解基层矛盾,及时排除不稳定因素,切实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并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管理和运行机制,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诉求,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平安、和谐、稳定的新鲁甸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日
  篇二:11月份信访稳定工作总结
  掘进二队信访稳定排查
  工作总结
  掘进二队党支部
  XX年11月25日
  掘进二队信访稳定工作总结
  11月份,我队继续把信访稳定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面对当前特殊时期新的信访形势,我们积极转变思路,坚强化领导,改进方法,真抓实干,排难而进,扎扎实实为职工解决信访问题,全队工作形势明显好转,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营造了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我们的具体做法是创新举措,对症施治,突出重点稳定。


  1、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明白信访工作的程序,杜绝越级上访。无理越级集体访不行,有理越级集体访也不行;
无理取闹不行,有理取闹也不行;
对有理有序上访的,满腔热情地接待,认真解决问题;
对有理无序上访的,先批评教育,整顿秩序,再认真对待,解决问题,2、信访工作尽可能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是从源头上减少职工上访的有效途径。我们着力在抓好超前排查上下功夫,实现了由“救火”向“防火”转变。3、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增强调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为职工排忧解难。我们着力在改进工作方法上求实效,对群众反映合理的问题,一次性给予答复、办结;
对一时办不到或不合理的要求,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解释、说服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提高一次性处理信访问题的成功率,
  力争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次性得到解决,有效地减少了重复访,控制了越级访,减少了信访总量。4、我们在抓好新发生信访问题的同时,十分注重抓好信访老户的清理工作。针对一系列历史遗留和重复访问题,重点定期开展“重访专项整治”活动,排查出信访老问题。维稳工作落实到每位员工,真正使本队的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5、在加大信访问题处理力度的同时,坚持依法治访。组织队干和职工集中学习国家《信访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
组织干部职工集体观看法制宣传教育片;对存在问题的个人进行“一对一”说服教育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开展依法治访的宣传教育。从建立和完 善分流机制入手,推进信访工作的稳定开展。6、以民为本,从根源上减少信访。我们着重从根源上解决职工信访问题,以群众利益为准绳,在全队大力倡导干实事、干好事、干成事的工作作风,带头叫板叫真。深入群众活动,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通过以上措施的有效实施,保证了我队职工队伍的稳定,为公司的平稳、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证。
  掘进二队党支部
  XX年11月
  篇三:信访工作总结
  信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的信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及局党委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保稳定、促和谐”的总体目标,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禹州市粮食系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就我局全年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加强对信访工作领导
  信访工作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坚持科学发展的首要工作。随着粮食企业的不断深化改革,历史遗留问题比较突出,局党委领导班子始终把加强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为一项大事来抓。根据分管职能划分信访工作责任范围,落实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信访事件,做到包调查、包协调、包处理的责任制。同时,把信访工作列入全局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内容。认真坚持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和亲自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安排领导开展下访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信访工作步入了经常化、制度化轨道,通过不懈努力,我局信访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指导、有考核的进行。确保了粮食系统信访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二、完善制度,畅通来信来访渠道
  根据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特点,健全完善了信访工作机制,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包案领导小组》以局长韩宏伟为组长,副局长贾书建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张绍勇以及各科科长为成员的信访领导小组。凡是群众合理的要求,我们都及时进行调查协调解决,违背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说明原因,取得群众的谅解,
  避免矛盾激化而造成越级上访,有效地防止了小事变大、大事变难、难事变烦的现象。
  三、深入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国有粮食企业改制,造成历史遗留问题而引发职工上访较多,信访维稳面临沉重的压力,原中心粮站、范坡粮所、张得粮所、火龙粮所等单位曾成为我系统的信访重点户,严重困扰着我局的正常工作。对此,我们针对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新变化新特点,依靠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理解支持,采取有力措施,使矛盾纠纷得到了较好的化解,重信重访逐步有所减少。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信访作用。今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局领导定期到深入到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全年共走访企业20余次,即密切了与企业职工的关系,又有效地防止了上访现象的发生。同时,在不同时期、不同季节分别围绕职工退休等方面的各个关键环节,着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找出可能发生不稳定因素的问题。采取主动约访,适时监控等措施,对重点人、重点问题和重大节日及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重点摸排、梳理,及时召开会议,做出值班安排,防止出现不稳定因素。避免引发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的苗头和隐患,使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到位,没有一起赴省、进京、到市的信访案件发生。
  二是坚持思想教育先行,稳控措施落实,有效治理重信重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每个问题,由分管局长负责,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进行专门攻关。特别是对要求合理但尚无
  政策规定的问题,扎实做好解惑释疑工作;
对要求不合理或过高的上访人员,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转化工作,防止了矛盾激化。认真落实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领导办案、督查督办等活动的开展。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待来访的职工和群众,对来访人员提出的简单问题当场给予解答,复杂问题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通过活动开展,有效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
  四、及时办理,化解群众疑难问题
  在处理信访事件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力求从解决问题上下功夫,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来信来访较去年相比大幅度下降,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6件,其中集体到市政府访1次,共接待来访人员16人,妥善处理了信访纠纷15起,案件办结率达100%。
  一是着力解决对缠访人员的遗留问题。对问题长期没有解决的上访人员、重信重访重点人员都落实了长期的稳控责任。随时掌握信访重点人员动向,并深入这些人员家中,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如火龙粮所***,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我局反映要求病退问题的请求,局领导对此案件高度重视,安排专案小组进行调查了解处理,我们认为***同志本身有病不能劳动,家庭情况极为困难,我局经过认真讨论研究,根据***同志的实际困难情况,首先筹措资金给予帮扶,然后我们经过与有关部门协商,使其问题得到解决。使得久访不休的案件得以息诉罢访。
  二是对弯曲事实,无理诉求的案件,我们也不会听之任之,毫无原则的处理问题。原中心粮站***,反映其1995年在单位打小工时受伤,没有得到任何赔赏。我们在此问题上也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认真调查答复本人多次,反复做出解释说明,但该同志还是不依不饶,反复缠访、闹访,提出不切合实际的诉求。我们严格按照事实情况,驳回其请求事项,绝不因为他的无理取闹而失去处理案件的原则。三是对诉求合理、事实清楚的案件,我们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着力从政策和制度层面统筹解决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张得粮管所,企业改制后,有6人,要求解决生活费问题。我局了解情况后,责成张得粮所积极合理解决,避免了集体重访及越级上访。
  一年来,我们在信访维稳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的要求,还相差很远,还存在一些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是抓认识,增强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对信访工作的认识,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思想上有认识、落实上有措施。二是抓重点,突出群体来信来访问题。坚持信访目标责任制,通过调查研究、专题协调,重点解决职工群众群体来信来访问题。三是抓监督,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继续认真抓好信访和维稳工作,加大《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四:信访工作人员工作总结
  同志先进个人事迹
  ,女,藏族,1982年7月出生,四川金川人,本科学历,于XX年8月参加工作,XX年8月至XX年11月在从事教育工作,XX年12月至今信访局工作,现将近年来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自参加工作以来,我始终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素质、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的重要举措,牢固树立“学习是第一要务”的思想,重视和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全面提高了自身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能够坚定政治方向,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了政治敏锐力和分辨力,自觉按照上级要求办事,头脑清醒、是非分明,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清醒的政治头脑,具有明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改进作风,树立个人良好形象
  无论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谨遵“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的原则,坚持从各方面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树立个人良好形象。一是严格要求,周到服务。作为接访中心的一名工作人
  员,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影响到服务质量和水平,甚至影响到单位的整体形象。因此,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绝不因为自己工作上的粗心大意,而影响了单位整体工作的开展。通过几年的努力,使自己养成了认真细致、严格要求的良好工作习惯。二是爱岗敬业,求真务实。无论是从事财会工作,还是在办公室工作中,我从不因工作范围的大小和工作任务的轻重来衡量工作的重要与否,积极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特别在工作中,克服人少工作量大的困难,经常加班加点,任劳任怨,立足本职岗位,积极配合单位同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三是加强协作,搞好团结。重视和加强单位内部、同事之间的团结,搞好领导与同事之间的关系,创造良好地人际交往环境。能够坚持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事,不搞小团体,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没有因自身原因给工作造成被动局面。
  三、围绕中心,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无论处在什么环境,从事什么工作,面对任何困难,我都始终围绕部门中心,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一)脚踏实地,认真完成接访中心各项工作。作为接访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既肩负着领导助手的重任,又兼顾着机关正常运转的多能手,不论在工作安排还是在处理问题时,始终做到慎重考虑。工作责任感强能够
  积极主动地思考和开展工作。脚踏实地,作风扎实,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于吃苦,乐于奉献,团结同志,诚恳待人,工作严谨,认真负责,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对工作有热情,对上访群众有感情。面对上访群众他始终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解渴、一句好话暖心、一颗丹心为民,认真接待来访。在工作中不仅具有独立负责的责任意识,而且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协作精神。坚持尽职尽责、努力工作。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每一件事,在工作中,坚持做到“六个不让”,即:不让领导布臵的工作在我手中延误,不让正在处理的公文在我手中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我身上发生,不让前来联系工作的通知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任何小道消息从我这里传播,不让办公室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同时不论是在接打电话还是迎来送往方面,我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不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影响到整个机关的形象。

(二)迎难而上,全力做好财会工作。从XX年7月开始,根据领导安排及工作需要,本人兼任单位财务人员。在岗位变动的过程中,本人能顾全大局、服从安排,虚心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认真总结方法,增强业务知识,很快适应了财务工作岗位,熟悉了报账业务。在实际工作中,本着客观、严谨、细致的原则,在办理会计事务时做到实事求是、细心审核、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照财务报账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
  报账工作。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对不真实、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敢于指出,坚决不予报销;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通过认真的审核和监督,保证了会计凭证手续齐备、规范合法,确保了自己经手的会计信息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四、严于律己,树立干净干事形象
  在平时工作生活中,本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认真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心静、身正;
能认真遵守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讲民主,求团结,诚恳待人,和同事真诚友好相处;能遵守各项财政纪律,做到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
能把工作横向比,生活纵向比,把苦事干在前面,好事留在后面;
能正确对待荣誉和失意,保持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能认真、坦率地对待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踏踏实实工作,清清白白做人。
  总之,参加工作以来,本人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自身修养有了一定提高。工作能力和成绩得到大家的认可,XX年的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但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度还不够,特别是具体事务性工作多的时候,对自己在理论提高方面要求的标准不够高;
二是如何在岗位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干事精神有欠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
  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篇五:信访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依法信访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今年,是《信访条例》实施贯彻五周年,为使《信访条例》得到正确贯彻落实,维护正常信访秩序,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根据市县相关精神及我局实际,我局广泛开展了以《信访条例》为主的依法信访宣传月活动。

现将主要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领导开展好此次依法信访宣传月活动,我局成立了以耿建铭局长为组长,王建成、张春宝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长年抓,负专责,职能科室具体抓,抓落实,直接负责的信访工作领导体制。
  二、组织动员情况
  我局及时召开了依法信访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并通过个人学习和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我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劳动合同法》、《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不断规范信访工作行为,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具体措施
  (一)集中宣传情况
  一是采取发放条例读本。通过入村入企入社区活动,为全县广大群众职工送去《就业促进法》、《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条例读本,共计300多册。
  二是举办信访知识和业务培训班,抓实抓好培训工作。通过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前培训、农村劳动力培训、企业岗位提高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等培训工作,积极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让《信访条例》深入人心,让信访群众自觉遵守信访规定,做到依法信访、有序信访,规范信访行为。切实增强大家的依法维权意识。截止目前共培训800余人次。
  (二)信访接待情况
  1、劳动信访和仲裁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已接待来访42人次,都已圆满答复。我局积极完善仲裁工作制度,树立仲裁整体形象,扩大社会影响。简化办案程序,目前已受理案件7件,开庭审理6件,不予受理1件。现已全部结案,达到结案率100%。
  2、劳动监察工作情况。采取常规巡察和专项监察相结合的方法,分两个执法队深入全县各用人单位开展劳动执法大检查。目前受理来信来访、举报投诉案件36起,涉及三百余人次,涉及工资总额二百余万元,未出现久拖不决和积压案件现象,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结案率100%;
法律文书制作整洁规范,建档和登统率100%;

  3、军转干部维稳工作。为已退休企业军转干部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养老金补贴及生活困难补助,为在职企业军转干部发放工资性补贴每月525元。
  四、完善长效机制。
  为建立健全依法宣传的长效机制,我局主要做好 “两完善”、“三纳入”、“四强化”。即:“两完善”:一是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和不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工作,适时检查督办落实情况;
二是坚持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面对新形势
  下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党委成员坚持了每月一次信访接待制度,固定接待地点,确定接待时间,主要领导直接面对企业职工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对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能及时解决则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讲明道理,取得谅解,对职工提出的某些过高或不符合政策的要求,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和疏导工作。“三纳入”:一是把信访工作真正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逢会必讲;
二是把信访工作纳入我局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对相关科室下达信访工作管理目标。三是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管理轨道,严格按《信访条例》处理信访事宜。“四强化”:一是强化“民心意识”。我局把企业职工来访,为特困企业职工排忧解难,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二是强化“忧患意识”。树立起“信访无小事”的思想,真正把企业职工的小事当作大事来办,把企业职工的大事当作急事办,及时处理好每一封来信和每一个来访,努力做到见微知著,未雨绸缪,把矛盾化解在初信初访阶段,避免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避免扩大事态、危害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从而赢得稳定工作主动。三是强化“全局意识”,教育全局干部职工,把信访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上来解决,研究企业职工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耐心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理顺群众的情绪,时刻把信访工作作为我们密切联系企业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体察社情民意的“寒暑表”,完善政策的“调节器”。四是强化“基层意识”。充分发挥全区各企业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XX年10月14日
  篇六:信访工作总结
  销售公司XX年信访稳定工作总结
  (二○一四年十二月)
  今年以来,我公司信访工作在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围绕四个不发生”的总体目标,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一岗双责”与“第一责任”,认真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妥善解决职工内部矛盾,信访工作保持了稳定可控的局势。今年以来,公司管辖范围内无赴省、进京越级上访滋事情况发生;
集体到局上访1批25人次。具体工作呈现出“五个新”的特点。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呈现新高度。俗话说:老大难,老出面就不难。信访工作要取得实效,关键在于领导重视。我公司成立了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一把手任组长,落实第一责任,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落实直接责任。针对“两节”“两会”等信访重点时段,公司领导带领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访为主动访,重点排查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对少数长期无理取闹、纠缠不休的上访老户,实行“领导包案包户”,有效化解了大量信访问题。
  如:
XX年1月2日,荆州中转站25名员工到局信
  访办就“同工同酬”问题集体上访。1月3日,我们成立由信访、综治、劳资、组织、财务等部门负责人共7人组成的专班和工作组,进驻荆州中转站,对参加上访的25名员工逐一进行政策宣讲、答疑解惑、思想疏导和说服教育。对6名重点人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及时了解思想状况和人员动态,坚决防止相互串联、挑唆煽动等情况发生,坚决防止到局集体上访再次发生。1月9日,公司党委书记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再次到荆州中转站,听取该站班子近期稳控工作情况,并与3名重点人分别进行谈话,了解思想动态,进行帮教转化,使之处于可控状态。
  1月26日下午2:15,我们接到荆州中转站信息员报告,反映该站职工对四季度责任制考核兑现问题不满,并扬言于27日赴局上访。获悉这一信息后,我们立即召开公司党委会,分析研判稳定形势,制定相应措施,并由公司副经理申金山、副总师刘含华带队,信访、综治、组织、劳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一行5人于下午4:00赶赴荆州中转站,做好该站的稳定工作。
  (二)工作机制推行新举措。一是推行例会述职制度。在季度党群 次工作例会上,各单位支部书记进行信访工作述职,党委书记到会听取汇报,并点评基层工作,有效协调信访稳定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二是推行首访首办责任制。根据《湖北省信访工作首访责任制实施办法》,公司出
  台了《信访工作首访首办责任制度》,明确接受单位与责任领导必须在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化解信访事项,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对职能部门和服务窗口明确首办责任,对群众投诉作风不实、行风不严、办事拖拉、方法简单的人员实行全公司通报批评与经济处罚。实行“见信见人”的工作机制,对署名真实、内容清晰、诉求明确、有联系方式的群众来信,责任单位与个人必须主动联系来信人或上投诉人,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公司人员严按制度首访首办,实现来信来访答复率100%,服务窗口零投诉。三是推行联合接访与代理办理制。明确领导接访日制度,由公司领导与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联合接访接待群众,同时推行信访代理制,代理信访群众反映诉求、咨询政策,协调推动矛盾化解。今年共计联合接访 人/次,代理办理信访事件 次,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四是推行上投诉信访办理。在公司面开辟上信访信箱工作平台,最大程度的方便群众表达诉求,掌所至信访信息第一来源,今年共计受理上投诉
  件,答复率与满意率100%。五是试行基层单位接访、调处、办理“一站式”服务。我公司在 个社区居委会以及 个部门单位增设接访站(点),明确各支部书记为矛盾纠分调处第一责任人,掌控本单位不放心的事和不放心的人,今年直接受理群众信访事件 次,把矛盾化解在第一线,确保了“小事不出单位,大事不出公司”的目标完成。
  (三)考核兑现有了新突破。年初,公司党委书记李康明同志与油田主管领导,签订《江汉油田信访稳定工作责任书》。与公司机关、基层单位负责人签订10份《销售公司信访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书明确规定了责任范围、责任目标、责任内容和奖惩办法。用书面的形式确立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维护公司生产稳定、队伍稳定的政治责任,并将信访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根据责任状要求,公司彻底突破往年信访考核“只打雷不下雨”的做法,于11月底组织了年终考核,对工作成效明显的 个单位与 个人进行表彰与经济奖励,对个工作不力、信访对象稳控不到位、存在集体上访与越级上访 家单位与 个人进行了通报批评与经济处罚。此举大大提高了各部门与个人信访工作责任心。
  二、存在的问题
  (一)从信访案件的类别看:“同工同酬”居首位,同时还有历史遗留问题未得到充分解决,是导致今年各类信访事件发生的基本原因。
  (二)从群众上访反映的主要问题看:一是对“同工同酬”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
二是对岗位的设置和划分不理解;
三是长期积累的问题未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切实认真加以解决。
  三、XX年信访工作思路
  XX年我们的公司的信访工作思路是,明确一个目标,落实两项责任,解决三大问题,强化四项机制。
  1、明确一个目标。就是确保全年无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发生;
无到局五人以上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无重复到局上访事件发生。
  2、落实两项责任。一是落实领导责任。严格按照抓领导、领导抓的责任模式,严格落实公司领导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与其他相关人员“一岗双责”责任,实行领导接访日与领导包案包户责任制,继续保持信访责任高压态势。二是落实业绩考核奖惩责任。对化解效果好、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信访维稳专项资金及时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信访涉稳问题的单位,严格追责。对信息不灵、化解不力的,约谈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点对点”通报;
出现进京访和不放心人员、上访老户漏管失控等突破底线问题的,通报批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
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解决三大问题。一是督导落实劳动法修正案有关劳务派遣人员待遇问题,进一步加强思想工作,严防此问题反弹。二是继续落实荆州中转站34名职工要求购房问题,在严格按政策办事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解决他们的诉求。三是继续抓好中转站协解人员的稳控工作,加派人力量,严防稳控不到位现象。
  4、强化四项机制。参照XX年的做法,全面落实信访工作例会述职机制、首访首办机制、联合接访代办机制、“一
  篇七:关于开展信访问题集中化解月活动情况的总结
  XX经济开发区关于开展信访问题集中
  化解月活动情况的总结
  根据县联席办《关于印发XX县信访问题集中化解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来信联办字[XX]9号)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强力发动,紧密配合,迎难而上,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集中化解处理了事关开发区全局和涉及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重点信访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开发区的信访稳定。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经济开发区现已累计入驻各类企业128家,协议引进资金亿元,其中已投产运营的72家,在建的49家,筹建的7家。今年以来,我委上下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意识明显增强,信访渠道进一步拓宽,依法信访工作进展明显。信访问题的受理和办理程序更加规范,与去年同期相比,信访秩序明显好转。信访问题集中化解月期间,共接待来访群众3批22人次,处理入区企业涉及水电问题的信访隐患3起,无进京到市赴省访。
  二、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强力推动集中化解月活动。
  一是成立组织。专门成立了以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信访问题集中化解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管委会办公室专门负责信访问题集中化解工作。二是动员部署。在第一时间召开信访问题集中化解月活动动员大会,专题研究信访问题化解活动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各局办的具体任务。三是明确责任。认真学习研究县联席办文件,狠抓信访问题集中化解月活动的落实。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集中化解当前信访突出问题,有效遏制
  群众进京非正常上访和赴省、去市集体上访的势头,确保开发区发展大局的和谐稳定。
  (二)深入细致,认真排查信访矛盾隐患。
  一是反复筛查,分析信访形势。经过认真摸底调查,开发区信访问题呈现“一增两减”的特点,即个访数量增多,集访、来信减少,具体表现在土地征用、工人工资、农民工工资、配套设施建设等问题。二是深挖细排,重点清楚明了。在此次信访问题集中化解月活动中,我委深入开发区各企业进行了大量走访调查,最终确定相关信访隐患,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目标,同时安排管委会相关局办负责人针对各自职责化解矛盾,力争把隐患化解在源头上。三是严明纪律,建全化解机制。对排查出的重点隐患,我委要求各责任人明确处理时间,并适当加大包保密度,坚决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如果出现问题暂时化解不了,要跟踪办理,绝不出现有问题不化解、没人管局面。
  (三)措施得力,全面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一是明确承办责任,杜绝久拖不决。无论是对县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还是日常企业及群众反映的问题,管委会都对每一个信访问题的化解局办、化解时限进行了明确。各局办对承办的信访问题都十分重视,明确专人调查落实,主要领导每天过问进展情况,在人财物上大力支持,使许多久拖不决的信访问题在短期内得到了化解处理。二是明确会办责任,杜绝推诿扯皮。对一些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的疑难信访问题,我们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牵头领导,明确承办局办。由牵头领导召集相关单位和部门组织会办,并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相关局办工作责任,各责任人对照会议纪要限期落实,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发生。三是明确交办督办责任,杜绝交而不办。管委会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在活动期间,领导小组办公
  室的主要任务就是做好交办和督办工作,如因督查不到位,导致问题交而不办,不仅要追究责任局办的责任,也要追究办公室的责任。通过加大不间断地跟踪督查力度,有力地强化了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信访交办件的主观能动性。
  三、存在问题
  (一)信访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工作人员对开展信访问题集中化解月活动的认识仍不到位,缺乏积极性,导致工作敷衍应付,信访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导致矛盾化解缓慢。
  (二)信访处理机制不健全。少数企业和建设单位对信访快速处理机制工作不重视,推诿扯皮,导致群众多次来电来访,影响集中化解月活动质量。
  (三)信访条例学习不够。部分信访人员违反《信访条例》规定,不到指定信访接待场所走访,有的甚至采取围堵党政机关、威胁拦堵国道等非法手段上访,干扰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四、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信访条例》宣传培训力度。一是通过对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各部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识,为民服务的意识,增强信访干部处理突发问题和疑难信访问题的能力,增强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二是通过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的反映信访问题,维护信访秩序。将信访工作进一步引入规范化、法制化。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各项制度。一是对新《信访条例》实施后,对不适应新规定的制度逐步进行调整,完善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程序,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形成与新《信访条例》相适应的工作运行机制,使之更好的服务于信访
  工作。二是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信访案件的督办工作。一是抓好交办件的办结工作。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突出问题,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做到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坚决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基层。二是抓好越级访案件。督促责任部门限时拿出处理意见和稳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复越级访。三是落实重点信访件领导包保制度,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领导做出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列为工作重点,逐级落实责任,加大解决问题及维护信访稳定工作力度。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篇八:信访工作月报告
  信访工作月报告
  信访工作月报告
  纪检办:
  本月,大接访工作是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转段时期,根据公安部、部局和总队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部门紧紧结合部队实际,多措并举,在信访工作中,坚持从源头抓起,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及时化解了一些信访问题,树立了良好的边防形象。七月份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件—起,办结—起,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保证信访络正常运转。
  信访工作是了解民意、反映民情、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七月份以来,支队党委多次专门召开会议,就如何强化,完善支队的信访工作进行深入仔细的讨论研究,同时进一步调整和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同时各大队、所站相应地调整、成立了信访调节小组,从组织上保证了信访工作的落实。为了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支队实际,做好信访工作,目前我支队的信访组织络健全,功能发挥正常,基本做到了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注重实效,努力提高处理信访工作的成功率。
  (一)强化信访工作职责。支队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分级管理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努力做到有访必接,有疑必释,有屈必解,有冤必伸,支队信访办公室人员始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来访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三不:“不打官腔,不绕弯子,不踢皮球”,凡是反映的问题,都进行详实的登记,同时还注重对信访者作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等思想工作。能当面答复的问题,当面解决;
对比较复杂的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地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重要的或需要做紧急处理的信访问题,随时报告主管领导,使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例如:
  (二)坚持领导信访接待制度。支队规定了领导接待制度(领导信访接待日、领导包案)领导信访接待日。支队虽然没有明确每个领导具体接待上访群众的时间,但如果有上访群众,根据群众反映的事情,由分管领导负责接待、督促、落实,直到处理完毕,并负责做好善后工作,不得重复上访。领导包案,对久拖不绝的“老大难”信访案件或因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查处难度大的疑难案件,采取分管领导包案的办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三、认真负责,稳妥处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
  群众来信,我们着重把好三个关:一是呈报阅批关。重要信件同时呈报领导阅批,尽快落实,特别是联名信,由支队领导直接包案。已办结。二是案件处结关。初信抓“快办”,做到一次性处结,避免重信和上访,七月份以来,群众来信都得到了较好的处理。重复信抓“细办”,找准症结,分理信访人员提出的要求是否有合理成分,做到有理有据,明确答复。三是答复口径关。有些来信反映的问题比较复杂敏感,我们在答复时注意把握分寸,前后连贯,口径统
  篇九:信访事项复查个人工作总结和建议
  信访事项复查个人工作总结和建议
  XX年3月8日,县委群工部抽调我到部机关锻炼学习。作为县复查委员会办公室的一名成员,短短三个月的时间,我从新的高度、全方位的观察、接触问题,了解情况,使我对信访工作有了更多的体会和感受,特别是信访事项复查工作,从中学到了不少新知识,思想认识有了新的升华和提高,也使我通过努力工作,做出了自己的成绩。
  一、个人基本情况
  1999年中专业毕业后一直在半坡店乡政府工作,在乡党政办工作了七年, XX年3月份任半坡店乡严庄村大学生村干部,XX年12月份被县委群工部聘为事业工作人员,并下派到牛屯镇政府开始从事信访工作。3月8日来到县政府复查
  。
  准确地做好接谈笔录,为下步对案件的审查办理提供第一手材料。另外,在空闲时间根据案情笔录认真着磨,并及时加强同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尽快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三是严格审查相关材料,将案件办理到位。在掌握申请案件的情况下,认真细致的审查卷宗材料,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与有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沟通,严格案件审查,对于反映问题没有调处到位、证据不足、依据不当的及时向初查单位发退办函,重新办理;
对处理已到位,但缺乏与信访人沟通的,协调有关单位加强沟通,释疑解惑;
对处理意见适当,但意见未落实到位的督促责任单位尽快落实处理意见;
协调解决难度大的案件,积极向领导建议进入复查程序。
  四是协助领导开好信访案件复查会议和案卷整理归档工作。认真做好会场服务工作,协助领导拟定复查会议参加人员、制定会议议程、提出复查建议和做好会议记录等。会后及时编发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向信访人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同时做好案卷整理归档工作。
  三、取得的成效
  三个月来,在群工部领导的支持帮助下,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我确确实实学到了不少知识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技能,虽然工作苦点累点,但我感到思想很充实很满足,体会最深的是我能在较短时间内融入到群工部这个大家庭中,真正沉入到工作中去,适应工作之快出乎我的意料。以前从没干过信访工作的我,仅仅三个月对群众(信访)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国务院《信访条例》的精神实质有了深刻的领会,对立足岗位做好信访工作有了更加坚定的信心。对从事复查工作的整套工作程序和技巧有了更进一步的熟悉和掌握。工作之余不断进行总结分析,对相关类型的案件理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实践证明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三个月共接受群众来人来电咨询36人次,其中涉法涉诉案件3起,咨询复查政策法规3起,群众督促结案18人次,教育引导群众12起,受理申请复查案件16起,其中进入立案复查程序的4起,在已审结的4件复查案件中,有3件息诉罢访,信访复查结服率达到75%,没有一件进入复核程序。
  篇十:XX街道信访工作半年总结
  XX街道信访工作半年总结
  半年以来,我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信访局的具体业务指导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和谐这一主题,以维护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合法利益为出发点,以解决群众难点、热点和实际问题为突破口,以保证XX街道重点项目工程建设顺利开展为落脚点,着力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着力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维护了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稳定、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捍卫了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切实利益,为XX街道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稳定局面。
  截止目前,我街道共受理群众信访案件6起,其中:来信2起,来访4起。纠纷类型为:房屋拆迁补偿纠纷1起、劳资关系纠纷1起、公共设施1起、养老保险1起、领里纠纷1起、农业生产纠纷1起。按期处结率达到100%,回访履行率100%。截至目前没有发生一起因工作失责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重点信访事项,实现了“无进京非正常上访、无赴省越级集体访、无来市越级集体访、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信访工作“四无”街道目标。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确保信访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我街道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信访领导小组成员和信访联络员。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人大工委主任、街道办事处主任、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信访领导小组成员的信访领导小组。建立了街道、各办公室、各社区三级信访工作机构和信息工作络,把部门负责人、社区两委干部及群众认可、文化水平较高的人员作为信访工作联络员。信访办与司法、综治合署办公,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和综治维稳对信访工作的支持作用。信访工作始终将纳入街道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了《XX街道信访工作实施方案》、《XX街道书记、主任信访接待日制度》、《XX街道大接访、大下访制度》、《信访联席会议制度》、《信访责任追究制度》、《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排查预警处臵制度》、《信访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分管领导、部门责任人包案制度》,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办理、接待人员、接待工作程序、接待要求、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要求对来访的群众要热情接待,让他们高兴的来,满意的走。这不仅规范了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提高接待水平和效率,也促进了信访工作目标具体化、工作任务明确化。街道利用每月召开的信访联席会议,研判当前信访形势,讨论解决信访重大疑难案件,部署下一阶段信访工作任务,对群众反映大矛盾大、纠纷多的问题,认真做好梳理分类,达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有效地解决措施和方法,做到信访工作有部署,有预见,有对策。通过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
  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确立了党工委书记亲自抓,人大工委主任具体管,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部们责任人为具体责任人,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方针。街道年初与各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考核指标,责任落实到人,靠实社区领导责任,实行信访“一票否决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全方位开展信访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和规章制度建设,促进了信访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搞好苗头性信访信息排查,努力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本着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的原则,我们定期在全街道范围进行广泛细致地排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排查调处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常规排查每月一次报,预警排查随查随报、应急排查即查即报、专项排查专查专报,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一是全员发动,普遍排查。以社区为单位,组织综治、司法和社区专干,深入各社区,逐户走访,听民声、察民情、访民愿、找问题。然后,形成问题汇总,经过梳理,确定了干部作风、政策贯彻、人地矛盾、土地纠纷、家庭婚姻纠纷、住房纠纷、历史遗留等几个方面的问题,根据这些问题,逐条逐项地采取应对措施,进行了稳妥处理,为信访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是集中力量,重点清查。对重点社区、重点单位、历史遗留问题和势态恶化迅速,苗头明显的问题和事件,成立专门
  工作组,进行专项清查,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是不失时机,个别抽查。在普遍排查的基础上,街道信访领导小组,还采取了定期与不定期地抽查的方式,深入基层个别走访、检查社区信访工作,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和了解信访工作情况,确保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三、积极预防,提高处臵群体矛盾工作能力
  一是强化信息络建设。及时、准确地在第一时间获得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的信息,才能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为此,我们积极加强信访工作的信息络建设,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内容准确。一是构织信息络。每社区设有3名以上兼职信息员,实行定期汇报、随时报告的管理方法。二是强化对信息员的管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的方式,搞好日常信息收集、预警性信息分析、政策法规学习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变以往的“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抢抓工作主动,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处理。我们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处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和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矛盾上交和推诿、拖延、扯皮现象,切实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力求做到小事不出社区,一般事不出街道,大事不出区,形成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三是强化信息分析预测。加大对不安定因素的分析和预测,及时掌握信访动态,主动超前解决问题,发现信访苗头和重要情况,特别是群体性集体上访苗头,及时报告并积极研究对策及采取措施,防止矛盾的扩大和激化,做到就地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
  四、突出重点,积极调处化解不稳定因素
  充分发挥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作用,实行信访与司法调解、综合治理“三位一体”,力量统一调配使用,发挥整体合力,切实加大调处力度,提高调处率。认真做好每件信访案件,做到本职范围内对符合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的,及时处理,尽快解决,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解决有困难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不切合实际的要求,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向群众解释清楚,坚持说服疏导,争取群众的理解配合,对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要依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尽力办的要求,做到一不推,二不拖,三不上交矛盾,合力采取各种办法和措施,及时妥善加以处臵,努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信访办坚持把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作为根本任务,确保信访工作的“三个到位”、“三个突出”。“三到位”:一是时限要求到位。群众性上访反映的问题,承办人在一周之内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如反映的问题是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须在一月内与上访群众取得联系,并告之处理情况。二是制度
            

【篇三】2022年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总结

篇一:《信访工作条例》

信访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持学院及各部门同广大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本学院师生员工以及与学院师生员工有关联的当事人或组织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院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并由学院或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的活动。

第四条学院党政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批阅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定期检查指导学院和本部门的信访工作。

第五条我院信访工作实行两级管理。学院办公室是学院信访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学院层面的来信、来电处理和来访接待以及全院范围内有关信访问题的协调、落实和督办。学院其它各部门应当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本部门的信访工作,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办理。

第二章 信访人

第六条 信访人,是指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院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本院师生员工以及与学院、各部门或师生员工有关联的当事人或组织。

第七条 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学院各部门提出:

(一)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教学、科研、后勤、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二)对学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和要求;

(三)对学院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的监督和揭发;

(四)对学院、各部门或师生员工侵害自己合法权益、且属学院解决范围的行为的控告;

应由学院各部门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第八条 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到学院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走访学院领导,须经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准,一般安排在院领导接待日内进行。

第九条 信访人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学院各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围堵、冲击办公场所,不得拦截学院领导及其车辆,不得冲击会场,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

第十条 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取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
需要采取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一条 信访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三章 受 理

第十二条 学院各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信访事项以及由上级机关批转和下属部门上交的信访事项。

第十三条 对于学院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凡是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法院、检察院和政府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应建议、劝告信访人向相应机关提出;
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对于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需要由学院解决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受理;
需要由上级部门解决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请示有关院领导后进行处理;
属于不同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分别批转所涉及部门受理,若需要协调,则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召集所涉及的部门协商解决;
属于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转有关部门受理。

第十五条 对于学院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本部门负责受理;
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上交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转给有关部门受理;
需要由学院解决的,应及时上交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精神不正常时,应当通知病人所在部门或其监护人将其接回;
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病人,可通知学院保卫处将其带离接待场所,进行适当处理;
对有传染病或疑有传染病的信访人,应通知院卫生所按照有关卫生防

疫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学院各部门在获悉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信息后,应当果断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首先控制好局面,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扩大,同时立即报告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和学院有关领导。

第四章 办 理

第十八条 信访事项的办理一般采用登记、编号、调查、转阅、领导批示、提出办理意见及回复等程序,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

第十九条 学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拖延。

第二十条 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一条 信访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部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信访人。

第二十二条 由学院各部门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
情况复杂的,在征得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后,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三条 对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学院各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
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说明情况,并征得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认为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不当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重新办理。

第二十四条 信访人对学院或各部门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决定,应当遵守、执行;
对处理决定不服的,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之外,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请示原部门或其上一级部门复查。原办理部门或其上一级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查意见。

经复查,若信访事项处理决定正确,就不再重新办理;
若信访事项处理决定确有错误,应当重新办理。

第二十五条 学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分析信访事项所反映的有关情况和师生群众的愿望,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改进工作。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对于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由学院予以奖励。

第二十七条 信访人提出的建议、意见被采纳,并在实践中证实对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富有贡献的,由学院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 信访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工作,或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违反国家法律或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 信访人妨碍信访秩序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违反国家法律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篇二: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篇三:单位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为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 信访工作的原则

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坚持谁分管谁负责。

二、 信访工作职责

1、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

2、本单位信访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凡属于业务性的,由各部门归口负责处理、答复;
属于综合性的,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
重要来信来访必须经分管领导批阅。

3、公司办公室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凡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公司办公室受理转交的信访问题,有关部门承办完毕后,需将承办意见反馈办公室统一答复。应由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公司办公室备案。重大问题办公室应视情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情况。

三、 信访工作程序

1、登记。接到来电、来信、来访时,要当即登记。

2、送阅批转。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

问题,办公室有关人员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对重要来信负责催办。

3、查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有记录,并由承办部门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报结。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同意后上报。

四、 信访工作要求

1、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2、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相关内容,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

3、严守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4、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处理。

5、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⑴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⑵对反映一般性党风党纪问题的,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其返回。

⑶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送公司领导阅示。

⑷对疑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
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由公司办公室与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

6、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要及时。一般来信来访周内处理完毕,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需转交各部门办理的问题,公司办公室应从接收之日起二日内转交给有关部门。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五、 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

凡来电来访者向我公司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中规定的要求处理来访,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六、 信访工作失职追究

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转办、登记、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进行批评,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对待群众来电来访态度恶劣,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严肃处理。公司办公室负责对信访工作的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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