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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知识学习深的体会。3篇
【篇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知识学习深的体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国家层面民主制度同基层民主制度的有机结合,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的有机结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坚持制度继承性和制度创新性的有机结合,是党和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奋斗、创造、积累的,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充满生命力的制度体系,具有鲜明中国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障。这种根本保障作用,集中体现在它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活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
【篇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知识学习深的体会。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政治学教研部 巴莎 教授
中国共产党肩负着历史的重任和人民的期望。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坚持什么理论、巩固什么制度,历来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全局性、根本性问题。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首次深刻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并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并列,概括为经过90年奋斗、创造、积累,党和人民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的“三 大成就”。从而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十七大报告关于一面旗帜、一条道路、一个理论体系论断的认识,赋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新的深刻内涵,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新境界。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发展的历史进程、丰富内涵、特点优势等,对于我们高举旗帜,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进程与重大意义
任何一种理论、制度与实践,都不可能凭空产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艰辛探索的智慧和心血,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一)社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的长期实践探索中逐步形成的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制度,是由这个国家的性质、基本国情和具体历史文化条件决定的。
1、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演进的必然结果。
1840年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的入侵,中国的封建制度形态被打破,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向何处去?成为中华民族面对的重大历史选择。尤其是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君主专制以后,在中国实行什么样的制度,各种派别展开“制度之争”。有的主张实行君主立宪制,有的主张实行资产阶级的共和制,结果都失败了。而代表大财团大地主利益的蒋介石攫取了政权,也没有提出任何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设计。
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独立自主地分析和研究中国革命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独创性思想理论和制度设计,即新民主主义,这是中国共产党政治史上极为重要的一个制度成果。集中体现新民主主义制度思想的是1949年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共同纲领》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下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在全国范围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奠定了新中国的根本制度和基本的政治格局,避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前途,团结了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设新中国。新民主主义的全面实践激发了中国社会各阶层建设新中国的热情,在经济上,只用了三年时间就实现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根本好转。在军事上,取得抗美援朝的胜利,在国际上逐渐拥有一席之地。因此,从制度的角度来说,新民主主义是独创性的制度成果,解决了中国革命的性质、途径、动力、领导力量等问题,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成功的根本保证,奠定了社会主义制度形成的基础。
2、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形成,实现了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但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只是为进一步探索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了制度条件和基础。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还没有一个成型的制度设计。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我们在经济上照搬了苏联模式,实行完全的计划经济,以为这就是社会主义。这种计划经济体制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 让我们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积累了一些在经济文化落后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成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先导和前奏。但这种完全的计划经济、单一的公有制、完全的配给制度,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僵化、呆板的“苏联模式”日益显 露其弊端。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源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回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二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提出了科学的概念,明确了前进的道路。
第二个阶段:从党的十二大召开后到党的十七大。其中最重要的是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内涵。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并从九个方面作了系统阐述。党的十七大在总结改革开放近30年的实践基础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念、界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内涵,这就“系统回答了在中国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十七大在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面实现了两大理论整合:一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整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道路和理论体系。二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整合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简称“三大理论成果”)。
第三个阶段:从党的十七大召开后至今。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体现在胡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胡锦涛同志宣告“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这里的“集中体现”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几十年的实践历程和根本经验的系统总结和科学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法律地位和根本保障,形成了全党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从制度上保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方向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指导,固化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的里程碑。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新时期以来我们党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历史性创造,体现在政治上,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体现在实践上,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体现在理论上,就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体现在制度上,就是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也是我们党带领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伟大成果。
(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提出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根本
1、制度建设是根本。有了制度建设才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和方向,如果失去了制度的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可能会因人而异、因时而异,甚至是因人而废。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曾明确强调,依法治国的落脚点就是要“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里强调的“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实说的就是制度建设。
胡锦涛同志提出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强调我们党就是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避免人治的弊端。
2、制度建设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建设的落脚点和基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能否得到健康发展,能否卓有成效,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制度的保障上,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有了制度保障才会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才会有重大决策上纠错纠偏的机制保障,才会使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终固化下来,要落实到哪里呢?最根本的,是落实到制度上,即要形成和见诸于一整套完善的、严密的制度甚至制度体系。邓小平同志也曾经设想过,到建党100周年时,要争取在各方面形成比较成熟的制度。党的十七大把“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中并在实践中矢志不渝地推行,胡锦涛总书记则在建党90周年之际明确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来的三大成就之一提出并进行了系统阐述,这既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伟大成就的充分肯定,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更是立足于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选择。它为我们党继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同时也是对中国共产党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明确回答,进一步坚定了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念和信心。
二、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内容
制度是一个社会得以有序运转的根本,是一个国家繁荣发展、和谐稳定的基石。从理论上讲,制度形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重要体现。从实践上讲,强调我们已经建立了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意味着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有了根本制度保障。回顾历史,从中国人民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起,到我们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我们已经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这一体系中,既有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又有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制度各司其职,有机协调,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从逻辑上讲,大致包括四个层次: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是社会制度系统的基础和核心,也是社会制度系统的主要标志和代表者。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这一制度与西方的议会制度有着本质区别,与前苏联的苏维埃制度也有所不同,是完全符合中国具体实际的独特而科学的根本政治制度。
2、基本的政治制度和基本的经济制度。它决定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社会的基本政治面貌和经济格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支柱性制度保障。
(1)基本的政治制度 。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出发,结合中国特定斗争形式和政治主张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政党制度。也是中国民主制度的一大特色。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在共同政治基础上团结合作、互相监督,既有利于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加强合作,又有利于避免多党互相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和一党制造成的高度集中、破坏民主等种种弊端。二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创造性地解决民族问题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中国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项创举。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实行这种制度,体现了我国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合作和共同繁荣的原则,有利于民族自治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三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党的十七大首次把这一制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范畴,这一制度是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
(2)、基本的经济制度。创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探索,从新中国成立以后就开始了。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努力,成功实现了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初步建立了以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我们的基本经济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使我国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有了明显提高。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稳固社会制度的根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它把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了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有法可依,从法律上解决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有力地保证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永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定的正确方向下创新发展。
4、体制与机制。即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与机制等各项具体制度。也就是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各个领域的办事程序和规范。这是社会基本制度的具体化,是社会基本制度的表现方式和实现方式。若是没有社会体制机制发挥作用,社会基本制度就会悬空,其维护社会关系、社会性质、社会秩序的目的便无法实现;
若是社会体制机制不恰当不适宜,其中的具体制度不全面或者相互不配套,也会影响社会基本制度的贯彻落实。我们强调进行体制机制改革的目的,就是要使体制机制与根本制度、基本制度更加适应。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同一制度系统内的各种制度必须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不同制度系统间的制度不能简单“拿来”,否则会出现制度之间相互冲突、相互抵消的状况。制度之间的冲突,不仅使得制度本身失效,还会严重影响制度的权威性与制度存在的理由。如果我们把西方制度系统中的那些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两院制等等制度,不加改造地简单照抄照搬,不仅于事无补,还会造成我们自己的制度系统紊乱,进而引发社会混乱。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指导原则
1、“两个前提”——既符合我国国情又顺应了时代潮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首先是立足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实国情的社会主义制度。就是说,一个国家社会制度的确立必须建立在对本国国情的清醒判断和理性认识的基础之上,这是一条方法论,也是一个历史逻辑。就中国的国情和发展阶段的现状来看,我国是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尽管我们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仍然是一个人均收入水平很低的国家,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还很不平衡。特别是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社会和百余年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有特定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政治结构。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改革中的各种问题也正不断呈现,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使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错综复杂的矛盾和问题。这些都是我国的现实国情。这些因素都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必须“走自己的路”,要在有利于和谐稳定、有利于经济建设、有利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前提下去加强制度建设。正如胡锦涛在纪念建党90周年的讲话中所振聋发聩指出的:“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
没有稳定,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这个道理,不仅全党同志要牢记在心,还要引导全体人民牢记在心。”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和世界格局的变化趋势相适应的、顺应了代发展潮流的社会主义制度。站在世界的高度,无论从历史文化、土地面积,人口规模、经济总量,综合国力,战略位置,国际关系中的地位等等哪一方面来看,中国都是一支重要的力量。中国离不开世界,世界同样也离不开中国。当今世界正处在历史性大变动之中,能否适应国际环境的变化,直接关系到我们党能否更好地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带来的严峻挑战,团结和带领人民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2、“五个有利于”。包括:“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活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进程中,逐步形成的既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又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体系。正如胡锦涛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制度哲学告诉我们,制度是非中性的,不同的制度有其不同的优势群体,不同的制度对社会群体利益的关注是很不相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社会主义的性质,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的原则,它的制度逻辑究其本质上讲是有利于保证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说到底就是要用制度的形式,保证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享成果的权益。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目标始终指向公平正义与共同富裕。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胡锦涛强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共同富裕、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价值指向,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既允许一些地区、一些人先富起来,更着眼于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与属性,让社会民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有信心,也更加期待。不可否认,现在发展起来以后,现实中出现的不少问题与我们的制度价值诉求有一定的距离或者是反差,但不能由此否认这一本质要求。否定改革开放、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党的领导,走资本主义道路可以吗?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当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发生后,一些国家原以为照搬西方制度就能走向富强,却不料照搬的结果是社会动乱、经济停顿和人民遭殃。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们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又不断破除影响社会主义优势发挥的体制机制障碍,使社会主义制度焕发出勃勃生机。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绩效。集中力量办大事是社会主义的一大特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取得成功的秘诀之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社会动员、资源整合方面有着资本主义不可比拟的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机理与运行模式决定了它可以形成强大的统一意志和组织力量,让全国成为一盘棋,把一切经济政治社会资源都组织调动起来,同心同德、同舟共济,上下贯通,统一行动,重点攻关解决难题,快速高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完成各种任务。近年来,我们战胜种种特大自然灾害,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功举办奥运会、世博会等,都充分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力和优越性。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可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但是随着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化,社会利益关系越来越错综复杂。如何在保证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同时,促进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容许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
如何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同时,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等是并不容易解决的棘手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统筹兼顾、求同存异,在消除不利于人民群众发挥积极性的不利因素,克服阻碍社会群体创新奋进的不良现象,营造各尽其能的氛围和环境,把各个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等方面,创造了广阔的制度空间,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了不懈怠、不动摇、不折腾的长期稳定发展的制度条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建立在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与运用的基础之上,对社会发展阶段有着清醒的认知,并随着社会发展变化不断进行变革的。经过几十年的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鲜明地回答了“五个不搞”,即: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而且通过探索和实践,确立了涉及国家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行动准则,形成了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完整的制度体系。这是不懈怠、不动摇、不折腾的制度条件。邓小平同志曾说党在新时期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要长期坚持下去,就要靠制度来体现和保障。这种政策的长期性在西方国家是很难做到的。中国制度条件下的发展使党和政府能够制定中长期规划,实现跨越选举周期的大型工程和建设目标,从根本上避免短期行为对资源造成的巨大浪费。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顺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统筹兼顾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从而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依靠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规则,维护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
依靠日益丰富的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依靠逐步健全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利益协调和利益保护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从而保持整个社会活跃有序、动态稳定。
三、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并不等于制度的定型。必须清醒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依然处在不断变革过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持、完善、巩固还任重道远。目前,我国既存在制度缺失,无章可循,也存在有制度,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因此,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要通过继续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和具体制度,从而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一)改革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需要制度的不断变革与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改革中前行,在创新中进步,在发展中完善的。恩格斯指出:“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尚且如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是如此。不论是用毛泽东的话讲“草鞋无样,边打边像”,还是 用邓小平的话讲“摸着石头过河”,都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依然在探索过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论在经济制度方面,还是在文化制度方面都还不完善,如,在公共财政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制度、教育文化制度等许多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完善。同时,尽管我国宪法已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但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中非常重要的民主法律制度还不完善,一定意义上说,这是产生腐败和社会不公的重要原因,搞不好,势必影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不断变革的社会状态当然需要制度的不断变革与创新。
同时,制度的不断变革意味着一些已经成形的制度体制还要进一步变革,意味着要对既定利益结构进行与时俱进、顺应历史潮流和民意的调整。这一过程必然会招致一些既得利益群体的反对,会有遇到巨大的阻力和意想不到的波折。我们必须拿出一往无前的勇气,不断用好的制度来革除过时的制度,用优良的制度环境来取代积弊的制度环境,用好的制度变迁路径来替代不好的制度变迁路径,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科学、健康、规范、进步的制度保障。
2、制度的真正完善依赖于社会经济关系的根本进步。马克思主义认为,制度是社会经济关系的产物,制度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客观必然性,并不是人想当然自我选择与设计的,而是基于客观的社会历史形态的。社会经济关系是决定制度形态的深层次原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并不是我们想完善就能完善的,而要在中国社会经济关系进一步社会主义化的过程中展开。没有社会主义的不断成熟,就没有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这一过程任重道远,这一过程没有止境。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1、始终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最重要的是要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不动摇,这是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保证。我们推进改革的目的是通过破除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因此,一切改革举措都应与改革的目的、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相符合。
2、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必须加强改革顶层设计,明确改革优先顺序和重点任务,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找准深化改革的突破口,不失时机地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创新。特别是通过改革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解决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突出问题,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3、按照客观规律,推进制度创新。经济领域的制度创新应遵循科学发展规律,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 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政治领域的制度创新应遵循权力运行规律,优化权力配置,强化权力监督,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公正用权、廉洁用权、依法用权。文化领域的制度创新应遵循精神文化产品生产和传播规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精神文化产品生产经营和管理体制,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社会领域的制度创新应遵循社会建设规律,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着力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
4、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积极借鉴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制度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还存在不足。为此,我们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但是,在这一过程中绝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必须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吸收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其完善并不排斥人类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相反要以积极态度对之加以吸收。只有在坚持主体发展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借鉴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成果,不断丰富、完善和壮大自身,才能更好地展现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不同的文明交融中更充分地展示社会主义的强大生命力。
5、推进党的制度建设,以党的制度建设带动和促进社会制度的创新与发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党的制度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关系。我们党是执政党,历史经验证明,在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的建设是一个根本性的建设。推进党的制度建设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党的制度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全社会制度建设的好坏。邓小平在总结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时指出,共产党要有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也就很难保障”。
推进党的制度建设,关键是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不断创新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要扩大党内民主,改革党内选举制度,强化党的代表大会的选举功能,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 要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决克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 的个人独断专行现象; 要加强党内民主监督,真正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之中,逐步实现党的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篇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知识学习深的体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由来
作者:刘海涛
作者机构: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北京100091
来源: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ISSN:1671-2994
年:2013
卷:014
期:003
页码:19-23
页数:5
中图分类:D616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中国特色;制度;社会主义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继承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成果,又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获取了崭新的内容.它不是对1956年确立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否定,而是对“苏联模式”的扬弃.“社会主义”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中国特色”既说明了“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实现环境,还说明中国共产党人为“社会主义制度”增添了“中国元素”.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和发展方向,同时,也要有制度自信.不仅要通过学习引进来吸收人类社会的一切文明成果,也需要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拥有更多自己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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