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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对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8-05 10:2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对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乡镇对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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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镇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xx 镇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讲话、指示精神,以及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县纪委、县监委的统一部署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从 2018 年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着力排查政策落地、项目审批、资金安排、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纠正、严厉惩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 2020 年我镇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整治工作重点

  结合我镇脱贫攻坚实际,重点整治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脱贫攻坚履职尽责不力问题。各村党组织、相关部门“四个意识”不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打赢扶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措施不精准、敷衍应付等问题;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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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向低保五保、孤儿救助、危房改造、救灾救济、产业扶贫、对口扶贫及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三)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开展梳理排查。组织力量对 2016 年以来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梳理排查,特别要对群众信访举报、扶贫专项审计、专项集中核查、财政监督检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甄别和是,仔细梳理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切实做到“见人、见项目、见资金、见问题线索”。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真正做到底数清、任务明;严格规范线索处置,明确责任单位、办理时限、坚持销号管理和动态管理,确保件件有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区分不同问题性质,对扶贫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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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动辄则咎,及时开展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认真督促整改、防微杜渐。对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坚持严查快办,严惩不贷。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以及扶贫工作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等严重作风问题要严肃问责。镇纪委要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同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将涉及本部门的涉农惠民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镇纪委要聚焦主业主责,持续保持遏制基层腐败的高压态势,把上级纪委督办、转办、转送、转交问题线索以及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作为案件查办的重点。镇纪委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优先安排部署,优先调查核实。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对扶贫作风问题多发的村、部门追究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对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全镇各村和相关职能部门推进脱贫攻坚不力,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相关部门搞形式、搞变通、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追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四)进一步深化工作成果。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如何根治,基层权力如何运行,农村监督“最后一公里”如何畅通等问题,研究治本之策,注重“两个结合”,给基层权力“立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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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镇纪委书记 xx 任组长,副镇长 xxx 任副站长,xxx、xxx、xx 为成员。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基层,坚决杜绝“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现象。镇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

  (二)强化工作措施。建立五项机制:一是重点督办机制。选取重点村和单位进行重点督办,通过抓重点,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开展。镇纪委将定期筛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反映较为集中和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督办,由镇纪委直接约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二是问题导向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发现什么问题就查处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查办什么问题。三是工作通报机制。镇纪委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问题线索办理不力的通报批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镇纪委要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营造氛围,形成震慑。四是台账管理机制。对自查自纠和问题线索及查处情况实行台账管理。镇纪委要建立自查自纠和案件查办台账,作为上级纪委督导检查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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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现的典型性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镇纪委对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有问题没有发现、没有报告、整改不到位且问题反复发生的,按照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同时,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规问题,基层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遏制的,制度不完善或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贯彻本方案要求,狠抓工作落实。贯彻落实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镇纪委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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