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组织议事规则(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1、 议事形式。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组织议事形式为党总支(支部)
委员会议或党员大会。
党总支(支部)
委员会议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2、 议事内容。
凡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党总支(支部)
按职责分工提出初步意见, 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对关系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 应先征求干部职工意见, 并按法律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 提交党员大会或干部职工大会通过。
3、 议事要求。
党员大会、 党总支(支部)
委员会议一般由书记主持, 书记暂缺或因其他原因缺席时, 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 党组(总支、 支部)
委员会议由党总支委员、党支部委员参加。
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 可邀请行政领导成员参加, 必要时还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
党员大会、 党总支(支部)
委员会议召开前, 应先将会议时间、 地点和议题告知与会人员。
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
党员大会、 党总支(支部)
委员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 对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和需要保密的一律不得公开。
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所议事项作出决策, 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 方可通过。
如发生分歧、 不能达成一致, 应暂缓作出决议和决定。
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必须无条件服从, 坚决执行, 保留个人意见。
一、 工作制度 (一)
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任务
1. 宣传、 贯彻、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村党员大会的决定、 决议;
2. 领导村民委员会、 共青团、 妇代会、 民兵、 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种村级组织, 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按照法律法规、 章程和职责开展工作;
3. 加强对村经济工作的领导, 主持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 讨论研究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4. 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
5. 负责村、 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 管理和监督;
6. 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计划生育工作;
7. 加强村“两委” 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 坚持学习培训、 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民主生活会、 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 大力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 积极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二)
民主集中制制度 1、 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 民主集中、 个别酝酿、 会议决定的原则, 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 作出决定。
2、 涉及方针、 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
3、 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按照各自分工, 切实履行职责。
4、 党支部委员会要正确履行党组织的职能, 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 实事求是, 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5、 在讨论决定党内事务时, 要切实尊重广大党员的知情权、 参与权、 选择权和监督权, 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压制党内民主。
(三)
“三会一课” 制度
“三会一课” 即党员大会、 支委会、 党小组会定期开展党课教育。
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每季度组织一次党课。
主要内容是:
1、 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
主要是定期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报告, 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 选举党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
2、 支委会是全体委员参加的会议。
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 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 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 总结工作, 研究组织生活,政治学习的内容、 形式、 具体安排以及党支部自身建设等重大问题; 决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事项及对党员的表彰、 奖励、 处分, 发展新党员等重大事宜; 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 确定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等。
3、 党小组会是以过组织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党小组活动。
4、 党课是采取集中讲授的方法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思想、 理论教育的重要形式。
(四)
民主(组织)
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全体党员)
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组织)
生活会, 民主(组织)
生活会的内容重点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勤政廉政, 遵纪守法的情况; 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群众路线,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五)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 村党支部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 抓好学习教育、 自我评价、 党内外群众评议、 组织考察、 表彰处理等关键环节, 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 评议时, 要充分听取党员本人的自评议, 然后其他党员对其自我评议情况分别评议。
4、 党组织将民主测评情况及时通知每个党员, 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对存在问题的党员要落实好整改, 对不合格党员, 按党章和有关规定, 区别情况, 严肃处置。
(六)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 党组织要加强与群众的联系, 切实做好群众工作, 每个党员联系一至二名群众, 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手册。
2、 党员要关心群众的生活, 经常注意群众的情绪和要求, 根据群众的不同要求,多方面地关心他们, 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3、 党员要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 党组织工作的批评和意见。
4、 党员要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 发现苗头及时做工作, 使矛盾妥善得到解决,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
5、 党员要进行包街、 包户活动, 定期进行走访, 并要将自己联系群众的情况认真记录在 “党员联系群众手册” 上, 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情况。
(七)
党务公开制度
1、 公开内容。
一是固定公开内容。
包括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情况; 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重点任务目标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和街道、 村两级党组织监督电话; 上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等。
二是定期公开内容。包括党组织当年度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 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党员示范户和结对帮扶情况; 党员党费缴纳情况; 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在岗履责评议情况; 党员受奖惩情况。三是随时公开内容。包括党员发展情况, 拟被确定为发展对象、 拟被吸收为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转正事前公示; 先进评比情况; 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 决定、 决议和阶段性重点工作、 重大财务开支情况, 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及进展情况; 党员、 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2、 公开的时间; 公开内容按月、 季度、 半年进行公开, 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及时公开, 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工作, 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 必要时可再次公开。
3、 公开形式:
通过橱窗、 图板、 宣传栏、 党员会议、 村居民会议等形式向居民公开, 便于服务并接受监督。
(八)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 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 每年定期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完善村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定期开展村党员冬训或春训。
2、 通过座谈会等多种途径,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
教育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价值观, 自觉抵御不良倾向, 树立服务意识, 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 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员中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组织流动人员中党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鼓励其根据职业专长、 个人特长和爱好, 在新农村建设和党建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 在村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外来党员, 应及时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村或村企业所在党组织。
不能转移组织关系和在村从事临时性、 季节性工作的党员, 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 或党员证明信参加村党组织活动。
6、 对丧失活动能力、 体弱多病的老党员要上门服务, 定期把党的方针、 政策和本村党组织的重大活动情况传达给他们, 使他们了解村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 同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努力改进工作。
(九)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 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 或党员证明信的流动党员和按照有关规定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
党支部对外来流动党员, 在接收党员关系, 验证其党员身份后,应及时将其编入相应的党支部。
2、 流出党员外出时间在一个月以上, 六个月以内, 外出地点固定的, 需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 到所在地参加组织生活。
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且有固定地点或服务单位的, 应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
临时性、 间断性外出或外出地点不固定的党员, 应与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 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活动情况, 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
党员外出回来, 要主动到所在党支部报到, 汇报思想情况, 党组织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 记载的内容, 详细了解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
3、 外出党员三人以上, 在同一单位或地点相对集中, 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 外出前党支部织应将其组织起来, 成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并指定负责人, 出具有关证明, 介绍给流入地的党组织, 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人应定期向其原所在的党组织汇报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
4、 村党组织要关心长期在外党员的情况, 及时把党课教材、 学习材料寄送到党员手中, 并适时通报党组织近期重大活动情况。
对流动党员过组织生活情况, 村党组织要有明确记载和书面材料, 作为考核党员的依据。
(十)
“两新” 组织中的党组织管理制度
村党组织领导和指导辖区“两新组织” (新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
党支部, 带领党员带头宣传党的方针、 政策, 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两新组织” 未建立党支部的, 其党员要及时同村党支部联系, 向其汇报思想, 参加村党组织的学习和活动, 接受村党组织的管理。
(十一)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 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 改善结构, 慎重发展” 为方针, 坚持个别吸收原则, 成熟一个, 发展一个。
2、 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
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3、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 经支委会讨论同意, 可列为发展对象。
4、 对发展对象, 要进行政治审查, 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5、 发展对象须经为期 5—7 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 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 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 并搞好辅导; 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6、 发展 28 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 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 发展团员入党, 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7、 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 并进行讨论和反馈。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 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 不得拖延。
8、 坚持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 会审制、 公示制、 全程联名推荐制和票决制。
(十二)
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
1、 活动时间:
每月党支部利用党员活动室, 集中全体党员开展活动。
2、 活动内容:
按上级党组织的安排或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而定。
与召开支部大会、 上党课、 学习理论知识、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交纳党费、 收看电教片、组织义务劳动、 为贫困户送温暖活动结合起来, 开展形式多样, 生动活泼的活动,使党员活动日成为全体党员接受教育、 改造义务、 行使权利、 增进友谊的重要载体和手段, 增强开展党员活动日的生命力和感召力。
3、 参加人员:
全体党员。
4、 保障措施。
实行党员集中活动签到考评制度、 检查通报制度、 月报制度、 目标管理制度。
实行党员参加活动责任制, 规定无特殊情况, 必须按村党支部的要求参加活动, 全年至少参加 10 次, 无故 3 次不参加者, 年终党内“双评” 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 明确专人帮助提高; 无故 6 次以上不参加且不认识错误者, 按“三不” 党员劝其退党或党内除名。
(十三)
党员承诺制
1、 承诺的内容:
包括共性承诺、 岗位承诺、 实事承诺和自律承诺四个方面。
共性承诺, 主要是《党章》 所规定的党员必须严格履行的所有义务, 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讨论形成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 岗位承诺就是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 结合个人特长、 经济能力、 身体状况等情况, 对自己的学习、 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 对加强自身建设、 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 实事承诺就是党员在年度内至少做一至二件实事、 好事; 自律承诺主要是对管好自己、 管好家属子女做出承诺。
2、 承诺步骤:
村党支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的形式, 由党员自愿提出承诺事项, 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按照承诺是否切合党员本人实际、 是否切合实际, 逐人逐条进行审查, 在党支部审查并征得党员本人同意后, 正式确定承诺内容。
每位党员对自己承诺的内容进行签字, 再由党支部备案, 并通过党务公开栏、 居民代表大会等多种形式, 将党员的承诺事项、 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进行公布, 置身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时刻提醒党员兑现诺言。
3、 奖惩机制:
村党支部建立党员承诺登记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