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保卫、反恐怖防范工作自查通知,供大家参考。
通
知 各单船、 大件码头:
为了做好船舶/大件码头的安全保卫、 反恐怖防范工作, 现根据分公司《关于上港物流工程物流分公司加强安全保卫、 做好反恐怖防范工作的通知》(沪港物流工安发[ 2012]008号)
的要求, 组织开展一次船舶和大件码头的安全保卫、 反恐怖防范工作的自查, 请按下列自查表的内容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并将自查情况于 8 月 31 日前报分公司安监部。
上港物流工程物流分公司 安监部
2012 年 8 月 24 日 工程物流分公司安全保卫、 反恐怖防范工作自查表
船名/大件码头:
自查日期:
备注:
1、 根据部门情况, 自查项目可增加; 2、 页面不够可另附页。
船长/大件码头负责人签名:
序号 自 查 项 目 自查情况 问题及整改情况 备
注 1 分公司及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和反恐怖要求, 在本船(部门)
宣贯、 传达学习情况
2 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3 外来人员登记簿建立及登记情况
4 通道设置及关闭情况
5 重点(要害)
部位控制情况
6 值班安排及人员值班情况
7 外来物资物品检查情况
8 油漆、 液化气、 氧乙炔、、 抛绳器具和烟火信号等危险物品保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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