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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国有土地上征地拆迁自查报告

时间:2023-06-14 20:05:04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国有土地上征地拆迁自查报告县人民政府:按照x府办发电〔20xx〕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征地拆迁工作情况汇入如下:一、基本情况城市发展离不开征地拆迁,随着我县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我县城市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关于国有土地上征地拆迁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2023年关于国有土地上征地拆迁自查报告

关于国有土地上征地拆迁自查报告

  县人民政府:   按照x府办发电〔20xx〕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征地拆迁工作情况汇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市发展离不开征地拆迁,随着我县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我县城市扩张和项目建设的速度也随之越来越快,各种征地拆迁项目增多,对已实施的项目中严格按照征地拆迁条例和赔偿方案实施,化解信访矛盾,强力推进各个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近几年我县城区周边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   户,约   万平方米。   (一)梨园街片区棚户区改造:   20xx年12月启动梨园街一期棚户区改造,拆除公房147户、私房92户,约20700㎡。20xx年12月启动回迁工作,目前,国有土地私房已全部回迁完毕;20xx年4月启动梨园街二期,拆除公房66户,私房57户,约9120㎡。目前已完成拆迁18户公房,50户私房。   (二)物资总公司片区棚户区改造:20xx年8月13日涉及公房住户24户(套),建筑面积约1034.88㎡,自建偏房111㎡,私房33户,约2660㎡,截止目前,已完成32户私房搬迁工作。   (三)狮子山一期拆迁:该地块位于沐溪镇三溪村二组,征用国有土地面积约2.3亩,拆迁户7户,公房住户4户,拆迁面积约800㎡。拆迁户拟采用原址还房,还房面积约1000㎡,已完成房屋拆迁。   (四)金星路口:20xx年5月完成金星路口国有土地22户公房住户的搬迁,约5000㎡。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近些年的征地拆迁工作虽然完成了任务,也取得非常好的成绩和社会效果,但不是说无可挑剔、尽善尽美,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也是其他地方存在的共性问题。   (一)违法搭建仍有发生。特别是在县城周边的几个乡镇列入建设规划内后,县相关部门对建设政策做了深入细致的宣传,绝大多数群众遵纪守法,一直渴望开发,但也存在少部分群众受其他地方赔偿方式的影响和利益驱使,违背政策,想方设法,悄悄进行违法建设(搭建)。   (二)征地拆迁政策宣传不够深入。绝大多数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非常熟悉,但不少村干部由于自身素质的关系,对征地拆迁相关政策了解得不够全面、深入,更无法对群众彻底解释清楚,出现过个别干部因政策解释有误而导致群众工作难做的情况。   (三)个别干部和领导不敢接触矛盾。征地拆迁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宣传到位后,难免会有个别群众不理解、甚至产生抵触情绪,这就需要征地拆迁全体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从各个层面开展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基于目前我县实际情况,征地拆迁工作在今后一段时间仍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既要使征地拆迁工作积极服务于各类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又要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严防违法建设,提前消除隐患。在控制非法搭建、统一拆除违法建筑和控制抢栽抢种方面,我们要吸取以往的经验:一要建立民情信息库。以户为基本单位,对即将要征地拆迁地区和每家每户的房屋及其它附属设施拍照建档,全面掌握城乡建设现状,为鉴别、处置违法建设提供有力依据。二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机制。采取聘请违法建设监督员,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发布禁违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兑现举报奖励等措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防控违法建设和抢栽抢种的积极性,可建立“日巡查、日报告”等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三要建立果断处置违法搭建和抢栽制度。做到“两个一律”,即在开发征地时对违法搭建一律予以清理,一律不予补偿,从而打消少数群众的利益幻想,给遵纪守法群众以公平。   (二)健全组织机构,深入宣传政策。高度重视重点项目,把涉及这些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坚持不懈、一抓到底。一要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主管领导统一领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及镇街的工作机构,下设政策宣传、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社会保障等若干职能组,形成即分工明确、职能清晰,又统一协调、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二要深入宣传政策,敢于直面矛盾。在宣传发动、政策解释,安置补偿、信访稳定、统一拆迁等各个工作环节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坚持直接面对群众、直接接触矛盾,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零距离发现问题、零距离研究问题、零距离解决问题,这样才能争取最多数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促进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尤其对相关政策的宣传上,一定要一贯到底,绝不能藏着掖着,将全部给群众的优惠政策从一开始就交待清楚,不能像“挤牙膏”一样,挤点出来一点,这是极不利于工作和造成不必要群众矛盾的最重要根源。还应注意:在大规模统一拆除过程中,要在充分分析情况的基础上,形成预案、细致分工,领导要靠前指挥、果断决策,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避免矛盾激化,才能确保整个征地拆迁工作有序推进。   (三)提高干部素质,提升执政水平。干好事情关键在人,干部是率领人干事的组织者和核心力量,所以提高各级干部的素质是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最重要因素。一要提高政策水平。所有征地拆迁工作人员都要吃透征地拆迁政策。把相关政策广泛收集汇编成简单、实用、易携带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宣传资料》“口袋书”;同时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实例模拟演练等形式,让这些干部都成为“内行”甚至“专家”。二要提高村干部能力。当前部分村干部文化水平偏低,年龄偏大,加强村干部的学习培训力度,特别在对村干部的培训中要开设提高征地拆迁工作水平和解决群众矛盾能力的课程和内容。三要严格执行政策。在全面掌握征地政策的基础上,各级干部要严把政策关口、严守纪律要求、严格规范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总体原则,认真开展政策解释、青苗清点、房屋丈量、资料公示、资金发放、信访处理等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有力保障村组集体和群众利益,确保整个征地拆迁工作平稳推进。四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权力和责任统一,谁承办的工作谁承担责任机制;对于那些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随意开口,不按统一政策办事的工作人员一查到底,谁的责任追究谁,绝不姑息迁就。   (四)坚持以人为本,力促和谐开发。征地拆迁工作涉及被征范围家家户户的切身利益,在不违背中央、省、市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审视周边市县,坚持以人为本,实时修订征地拆迁政策,要在坚持依法的基础上,将工作置于阳光下,最大限度地求得群众的支持,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利益,力促和谐开发。一要建立每年补偿标准随物价变化的补偿机制。目前的补偿标准已经是两年前制定,与现在的物价和消费水平相比明显偏低,补偿增幅与房价增幅不匹配,导致群众难以接受。二要实行预留地安置的方式。采用按批准面积的10%左右土地作为安置人员的“预留地”,用以发展二、三产业,鼓励农民在“预留地”上办经济实体,不仅解决了部分农民就业问题,而且从根本上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三要建立被征占地农民培训机制。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使其充分自主就业。四要建立实物和货币共同安置模式。目前我县采取的是实物和货币安置任选一种的方式,这样有些农民选了实物安置就没钱发展其它生产,选了货币安置又卖不起(房价比补偿价格高得多)所需房子,同时采取结合两种方法就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五要建立有效的集体资产分配指导制度。由相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合法、合理、合情的社集体资产分配指导方案,在分配前充分与村、社和群众代表沟通,在意见一致的初步方案基础上,再组织召开社员大会通过,避免集体资产久拖不决、村民间矛盾不断的情况发生。   (五)工作步调一致,形成整体合力。征地拆迁工作干的是占人土地、拆人房屋、甚至挖人祖坟的事,既然存在利益的冲突,就必然引起情绪上的对立,所以要做到各部门步调一致,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最大限度争取被征地拆迁对象的理解和支持。一要注意工作方法,稳中求进,不能出事。不到万不得已,尽量不要采取强制拆除。二要做到“三个”时间统一。征地拆迁张榜时间、榜的落款时间和榜的生效时间要明确、统一,这样就可以避免个别群众钻空子、找麻烦。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征地拆迁一开始各个部门就应各司其职,按要求推进,充分准备好资金、安置地、房以及社会保障的办理等,可以大大减少群众抵抗情绪。   (六)提供政策保障,大胆开展工作。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加之近来舆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负面报道等因素,导致个别领导和党员干部瞻前顾后、畏首畏脚,怕影响自己的饭碗和前程,不敢大胆开展工作。对此,一要在建立群众情绪疏导机制之上坚持法治。对那些已经按政策补偿,还无理取闹的群众除加强情绪上的疏导之外,对涉及违法的应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各级各部门决不能以“和谐”、“人本”而不敢法治,需知和谐和以人为本也应是法律的框架之内才能得以实现的。二要建立组织关爱机制。对冲锋在前,大胆工作的领导和干部,即使他们方法有些不妥,只要没造成严重后果,组织要出面予以保护和关爱。三要建立征地拆迁一线工作人员的奖励机制。对长期工作在一线的同志,在评先、评优、提拔方面要照顾、要优先考虑。   总之,由于征地拆迁,大量沉积多年的矛盾就会显露出来,我们要以理智的态度,善于洞察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分清通过工作能够支持配合与个别“钉子户”的界线,侧重点要放在关爱弱势群体上,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帮扶政策,把人性化服务贯穿征地拆迁工作的全过程,只有维护社会稳定才能为城市的快速化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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