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学生资助发展报告,供大家参考。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和财政、教育等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提高资助标准,为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完善资助政策。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缓解就业压力,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对*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
对*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二)提高资助标准。从*年*月*日起,提高高校学生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标准,将本专科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由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元提高至*元,研究生标准由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元提高至*元。
(三)扩大资助范围。从*年秋季学期起,在免除残疾儿童、孤儿、原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保教费基础上,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等特殊儿童纳入免保教费范围。
二、学生资助政策得到精准落实
*年,各级财政投入学生资助资金近*亿元,通过“奖、助、贷、免、补”等多元化方式,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资金投入比上年度增加*万元,增长*%。
(一)学前教育阶段
免除公办幼儿园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脱贫享受政策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儿童、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保教费,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幼儿按照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补助;
对全市经区(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元,具体分两档,一档*元,二档*元。
*年,为*名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发放政府助学金,财政投入*万元;
为*名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脱贫享受政策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儿童、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免除保教费*万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免费配发教科书和作业本;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元、初中每生每年*元,非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元、初中每生每年*元。
*年,为全市义务教育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财政投入*亿元;
为*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财政投入*万元。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免除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学年*元,具体分两档,一档*元,二档*元。
*年,为*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财政投入*万元;
为*名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万元。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
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元;
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元。
*年,为*万余名中职学生免除学费,财政投入*亿元;
为*名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发放助学金,财政投入*万元;
为*名中职学生发放国家奖学金,财政投入*万元。
(五)高等教育阶段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每生每年*元。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元,具体分三档,一档*元,二档*元,三档*元。
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元。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每生每年*元。
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金额本专科生不超过*元,研究生不超过*元。
免学费。对考入市属高校的*户籍原建档立卡(国标、省标)学生免除学费,对考入普通高校的*户籍原建档立卡学生免除学费。免除标准最高不超过*元,*元以内据实免除。
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元。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对*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市区(市)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且服务年限连续达*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进行学费补偿。
*年,为*名品学兼优的高校学生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万元;
为*名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含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万元;
国家开发银行*市分行为*名*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万元,财政承担风险补偿金和贴息*万元,贷款人数和贷款金额为历年最高;
为*名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万元;
为*名服兵役和赴县级特教学校任教的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万元。
三、教育发展基金会奖教助学成为有力补充
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学生资助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大力发挥教育发展基金会平台作用,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入到教育事业中。*年,签订捐赠项目*个,共募集捐赠资金及物资*万元,教育公益活动支出*万元(当年支出不低于上年收入的*%),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奖教助学,促进教育公平做了有力补充。
“寒窗基金”自*年设立至今*年,已发放资助资金*万元,帮助*名学子顺利迈入大学校门,成为我市影响深远的慈善品牌和社会各界支持教育、奉献爱心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