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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工作方案5篇
【篇一】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兽药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我县兽药、饲料监管工作,保障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畜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兽药GMP、GSP要求,积极推进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打击震慑与教育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切实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全面提升我县兽药饲料行业监督管理水平,保障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日常监管执法全覆盖。对辖区内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率达到100%,案件举报受理率达到100%、查处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依法吊销违法违规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资质,销毁一批假劣产品,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经营和非法添加等行为,使全县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秩序更加规范,兽药及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更加科学合理。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安全生产承诺书签定率达到100%,安全隐患排查率达到100%,对未通过备案准入和安全生产设施不到位的企业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动全县兽药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扩大抽样检测覆盖面。按照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完成省、市下达的兽药饲料产品抽检任务,其中兽用抗生素抽检样品占兽药抽检总量的45%以上,在兽药饲料使用环节抽检样品占总抽检量的30%以上。
三、监管环节
(一)抓好兽药生产经营监管。监督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兽药GMP、GSP的相关要求,依法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行为:1.违反兽药GMP、GSP相关规定的行为;
2.非法生产经营兽药的黑窝点;
3.兽药GMP企业非法添加违禁药物、擅自增减有效成分含量、改变组方和套用批准文号等行为;
4.兽药GSP企业销售违禁药物、假劣药物和人用药品等行为;
5.无证经营兽用原料药或将原料药直接销售给养殖场(户)的行为。
(二)抓好饲料生产经营监管。监督饲料生产企业落实《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依法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行为:1.非法生产饲料的黑窝点;
2.生产过程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
3.经营单位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或者添加其它物质的行为。
(三)抓好兽药饲料使用监管。与养殖场(户)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用药用料记录,加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管理,严格休药期规定,依法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行为:1.违规使用假劣兽药、违禁药物、人用药和原料药等行为;
2.不按规定执行休药期的行为;
3.在饲料及饮用水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
4.使用“四无”(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行为。
(四)抓好兽用抗生素监管。进一步落实《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相关要求,完成5批次50个采样监测任务,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行为:1.违规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物及违法使用抗生素滤渣的行为;
2.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硝基呋喃等禁用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行为;
3.严肃查处不按兽用处方药规定或者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抗生素的行为。
(五)抓好安全生产监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督促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1.认真查验安全生产资质,核查是否通过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阀等特种设备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企业防污、用电及安全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加强与食药监、市场、安监、消防等部门沟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将名单抄送相关职能部门,同时抄报县食安委办公室,形成监管合力。
四、监管措施
(一)推行兽药饲料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继续推行兽药饲料经营办案登记制度,未经备案登记的兽药、饲料等畜牧生产投入品不得在我县范围内销售。同时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拉网式监管排查。生产环节重点排查原料采购、质量检验、生产管理和仓储产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营环节重点排查质量控制、产品销售记录和仓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养殖环节重点排查兽药饲料采购和使用记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及时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二)严厉打击兽药饲料违规违法经营。深入组织开展兽用生物制品、抗生素等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时间和力量,集中解决行业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继续落实重点管控、“黑名单”监管和有奖举报等监管措施,对违法问题及线索及时跟进,符合立案条件的尽早立案,尽快查办,对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兽药饲料案件追根X、一查到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违法宣传、销售兽药行为和利用网络发布假劣兽药信息、销售假劣兽药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案情重大、情节恶劣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运用好信息化监管手段。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畜牧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兽药生产、经营和饲料生产监管APP的运行质量。继续推进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建设,年内将兽药生产企业全部纳入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实现二维码追溯,实现手机APP对兽药、饲料等畜牧生产投入品数据信息实时查询,将监督检查、检测结果、行政处罚和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公示,逐步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和完善的诚信体系。
(四)建立兽药饲料经营信用等级制度。对辖区内兽药饲料经营门店确定信用等级,对全年未发生违规经营行为的评为A级,对发生一次违规经营的评为B级,对发生两次以上违规经营的评为C级。C级为重点监控对象,连续两年评为C级的,由县市场局依法依规取消其经营资格,吊销营业执照。对经营门店的配送网点实行延伸管理,凡配送网点经营的产品出现问题的,记入该经营门店“不良行为警告记录”并承担连带责任。
(五)加大兽药饲料抽样检测力度。增加抗生素、重金属等重点监管产品抽样检测频率,提高养殖环节兽药饲料产品的抽检比例。强化抽检结果运用,对抽检发现的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省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采样检测结果,充分发挥兽药饲料质量检测在监管执法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落实监管责任。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畜牧局、市场局、食药监局、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县兽药饲料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畜牧局局长担任,负责全县兽药饲料监管的组织、协调、衔接和督查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明确任务,切实做好各自职责内的监管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确保畜牧安全。县兽药饲料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负责全县兽药饲料监管的组织、协调、衔接和督查工作,确保各项整顿措施落到实处。县畜牧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动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兽药饲料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加强信息反馈和沟通,做好整治情况的汇总工作;
县市场局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假冒商标、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
县公安局要严厉打击扰乱兽药饲料市场和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查处,做好其他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
县文广局要做好兽药饲料市场监管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落实主体责任,增强舆论监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原则,切实抓好对从业者的法规宣传和技术指导,告之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落实各项规定措施,提高从业者懂法、守法意识,自觉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加大假劣兽药饲料案件、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提高广大养殖户识别真假兽药饲料的能力,公开兽药饲料打假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增强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四)拓宽宣传渠道,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微信等宣传媒介作用,广泛宣传《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同时组织力量深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门店)和畜禽养殖场(户),广泛宣传国家兽药饲料行业管理法规、政策,避免兽药饲料监管出现盲点、死角,营造兽药饲料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篇二】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2018年春季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方案与2018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汇编
2018年春季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一、抽检计划
我局本次安排农资质量检测40个批次。每分局5个批次。
二、抽检品种
肥料。
三、工作要求
(一)在抽检准备时,各分局结合辖区实际,统筹安排,提前做好调查摸底和抽检准备工作。请各分局在3月4日前上报农资市场抽查情况表,便于县局统筹确定抽检对象。
(二)本次抽检从3月14日开始,由检测中心负责实施,各分局配合。在抽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总局令第61号)和《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范》具体要求实施检测。
(三)在抽查检测完成后,要依法送达检测结果通知书及检测报告。检测不合格商品相关企业申请复检,要及时受理,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局市场规范管理科,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复检。要合理运用检测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抽查检验结果的汇总与审核,对有严重问题的经营者还要列入“黑名单”管理。
(四)在查处不合格农资时,要严格按照办案流程处理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农资商品。对假冒伪劣农资应依法及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违法行为应及时立案查处,不得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罚款放行。
(五)在查办处理后,要及时反馈不合格批次处理结果,各分局于月日前将检测工作情况总结、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批次处理结果反馈表》(见附件)通过内网报县局市场规范管理科王微微邮箱。在农资商品质量检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请及时报县局。
2018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事关全年动物疫病防控成败,事关畜牧业健康发展,农民增收和公共卫生安全,以及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任务艰巨,意义重大。
二、目标任务
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四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5%以上;
犬只狂犬病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其中城镇限养区犬只免疫密度达到100%;
小反刍兽疫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90%以上,畜禽圈舍消毒面要达到100%,同时抓好鸡新域疫、布氏杆菌病、血吸虫病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面完成动物防疫目标任务。
三、领导机构
成立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四、工作重点
(一)根据省、市、区相关动物春季防疫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制定防疫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村落实防疫责任,将免疫任务层层分解,分片包干,落实到人,做到应免尽免。
(二)镇党委、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镇动物春季防疫做出研究、部署,镇政府建立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签订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做好防疫工作资金划拨,召开干线会议、动员会议,镇畜牧站做好防控物资的计划和储备工作,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实行驻村镇干部带队牵头,村、社干部带路、宣传动员,村级动物防疫人员负责免疫,镇畜牧站人员实行分片、分村包干,对规模养殖场实行专人驻场督促和技术指导。
(三)镇畜牧站加强防疫物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疫苗等防疫物资出入库和发放使用等记录记载,同时做到科学计划,合理安排,减少损失,杜绝浪费。
(四)免疫工作继续坚持“五统一”(统一疫苗、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免疫标识、统一评价免疫质量);
做到“五不漏”(镇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
确保“五到位”(物资到位、宣传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建立好免疫档案,并实行“五签字”(防疫员、驻村镇干部、村干部、社干部、农户签字);
做好耳标佩戴工作,猪、羊、牛等耳标佩戴率要达到100%,全面实现疫情溯源制度。
(五)时间安排。狂犬免疫从3月18日至26日结束,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四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从3月26日至4月23日结束。在春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因故未免疫、新补栏的动物做好登记,并及时补免,确保春季目标的全面实现。
(六)开展疫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镇畜牧站按照今年动物疫病监测计划,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地的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要坚持日常监测与应急监测,全面监测与定点监测,集中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切实掌握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提高预警预报能力。
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强化应急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队伍,储备充足的应急防疫物资,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要求充分发挥村级疫情观察员的作用,严格疫情报告制度,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要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启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做到早、快、严、小,不留后患,坚决将疫情控制在疫点上,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五、督导检查、严肃纪律
春季防疫工作期间,镇人民政府将组织镇级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即看防疫员的免疫档案,免疫操作,免疫工具的配置、疫苗的保管、询问群众和镇、村、社、干部相结合,对春季防疫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督查情况将全镇通报。
春季防疫工作集中免疫结束后,按照上级免疫抗体监测公布的免疫效果评价,对免疫效果不合格的村,除责令整改,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将分别情况,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六、畅通信息,严格周报
春季防疫工作进度继续实行周报制度,镇春季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参加春季防疫工作人员在秋季防疫工作期间,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及时沟通信息,了解情况,指导春季防疫工作。
镇畜牧站每周三下午收集,统计防疫进度,周四上午九点钟前,报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字,镇畜牧站于12点报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篇三】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X年是贯彻党的X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县三农工作持续稳步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X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农业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净化农资市场,实现农业安全生产为目标,继续实施市场准入、备案登记,组织放心绿色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严厉打击农资违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门店,加大农资游商监管力度,重点查处违规经营高毒和限用农药、标签标识不规范及不合格农资产品;
加强肥料抽检,全年抽检肥料样品不少于100个,农资产品查处率达到“四个100%”,即农药产品合格率达到100%、种子产品合格率达到100%、肥料产品合格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全面实行农药经营许可、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制;
创建农资监管平台,建立网络化监管体系。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加强备案登记和经营资质审查
1、继续实施备案登记,推行市场准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省市关于农资经营相关规定,继续推行农资经营备案登记制度,对种子、苹果套袋、农药、肥料产品实行登记备案制,未经备案登记的农资产品不得在我县范围内销售。加强农资电商监管,凡从事农资经营的电商企业,需对所经销农资产品进行登记备案。
2、全面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依法严格执行农药经营许可的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并及时公告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信息。
(二)严厉打击农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一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在农药制剂中人为添加标称有效成分以外的农药、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肥料产品有效成份不足、假冒伪造登记证、一证多用、肥料产品标称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苹果套袋监管工作。打击违规、无证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套袋及套袋中含农药成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建立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实施网络化监管
1、加快建立县、镇两级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农资监管基础资源库,推动农资监管信息平台联网并接入到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全程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信息可共享,推动农资监管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在X县农资市场监管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农业执法工作动态,并将农资备案情况定期上传微信平台,进入公众号即可查询农资备案情况和相关农资监管政策。
(四)推行绿色农药、构建绿色生态农业
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农药,促进X苹果(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工作,构建绿色生态农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393—X)、《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394—X)的规定经营农药、化肥,并指导苹果种植户正确、规范使用绿色农药、化肥;
同时,各门店内设立绿色苹果使用农药专柜,并做好详细的登记备案,建立健全绿色农资的进、销货专账,以确保X县境内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加强农资监管执法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全面落实台账制度,履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及相关义务,经营企业必须建立电子台账记录系统,记录内容包括所经营的农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批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号、购货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生产或经营信息。
2、建立健全农资信用等级监管制度。加强对农资经营企业的监管,每年评定一次。全年未发生违规行为的经营门店,评为A级,全年检查发现一次轻微违规的评为B级,一年内发生二次以上违规行为,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出现重大农资案件的评为C级。C级为重点监控对象,连续两年评为C级经营店,将由市场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取消其农资经营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3、推进农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农资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农资经营主体责任,强化农资商品质量监管。努力实现农资产品销售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究,以保障农资商品供给,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4、建立片区督查制度。切实加强全县范围内农资市场监管,做到监管不留死区、盲区,划分片区,夯实责任。农业执法成立四个中队,每个中队负责两个镇,做好所管辖范围内的农资检查和督查工作,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2月28日—3月29日),安排部署X年农资监管工作,印发《X县X年农资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X年农资监管工作会。
第二阶段:春季行动(3月30日—6月10日),认真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加强农资产品登记备案,抽检肥料样品40个。
第三阶段:夏季行动(6月11日—8月20日),重点加大果蔬用药、限制使用农药专项整治工作,抽检肥料样品30个。
第四阶段:秋冬季行动(8月21日—11月30日),做好小麦良种的市场检查,肥料抽检样品30个,做好冬季农资市场监管工作。
第五阶段:回顾总结(12月1日—12月31日),总结全年农资打假工作情况,并根据全年执法情况认真汲取经验,完善监管体制,谋划下一年工作打算。
五、行政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文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县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局局长兼任,负责全县农资监管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明确任务,切实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农资监管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按照县农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做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县农业局要发挥农资市场监管的牵头抓总作用,主动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加强信息反馈和信息沟通,做好整治情况的汇总工作;
重点打击种子、苹果套袋、农药、化肥等农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县市场局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查处假冒商标、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县公安局要严厉打击扰乱农资市场秩序和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县法院要做好农资监管工作中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县检察院要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监督工作。县文广局要做好农资市场监管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农资经营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微媒体、流动宣传车和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识别真假农资的能力,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普及科学用种、用肥、用药知识,推广应用新型、绿色、环保适用农业技术,逐步减少农药、化肥用量及使用频次,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科学安全生产水平和依法维权能力。
【篇四】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市场监管工作心得
市场监管工作直接关乎民生,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做好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需要我们适应新形势、转变监管观念,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强化担当、推动落实。唯有把工作做得更精细、更精准,监管的实效才会越显著、越喜人,我们的工作才能真正博得社会和人民群众更普遍的信赖和支撑。但是我认为现在的市场监管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正视和解决。
一、人才队伍结构不完善
市场监管人才队伍结构不完善。有效的监管离不开一支高素质和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当前,市场监管人员结构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结构方面,人员老龄化较为严重,自机构改革合并后执法队伍平均年龄偏大,年轻基层执法力量不足;专业方面,普遍缺乏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广告等相关专业的高层次人才;文化方面,知识老化问题严重,监管理念陈旧,思想认识不够,创新意识不强。
二、缺少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的缺失,导致执法办案工作动力不足。“多干多错,不干不错”,目前查办案件实行责任制,而没有相应的奖励办法,办错案子有人追究责任,不办案子万事大吉,所以办好案子无人奖,万一出差错却又处罚,挫伤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再者只挑案源简单的“小案子”来办,查处的大案、要案数量仍然偏少,缺乏‘大手笔’和‘大动作’。加之查办案件费心劳神还容易得罪人,以至于出现人心思走的现象。
三、创新监管不足
基层监管工作面对监管区域大,监管人员少,监管对象多的困境,执法力量与监管对象在数量上力量悬殊明显;市场监管管理方式粗放,监管手段传统、单一,精准管理程度不高;监管重点不突出,对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重点监管对象缺乏有效措施,缺少对监管对象的分类动态管理。
四、信息化宣传有待加强
虽然各基层所陆续开设了辖区业户的微信群、QQ群,但是大多停留在信息转发,空有宝山而不知如何运用;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高,对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用药常识都不自知;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知法犯法。
关于市场监管的几点思考:
一、增加考录名额,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录用比例。把现有的人员多投入到一线,精简机关编制,增加基层的编制,解决人员少、监管任务重的问题。
二、加强业务培训,按照基层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及专业知识培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同时,可通过开展执法案例讨论、讲座等形式交流经验。
三、科学完善人员考核方案,实行奖惩机制,激发监管人员争先创优的干劲,通过榜样的作用,示范引领,创造出一个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四、转变思维方式,树立现代市场日常监管模式思路,在精耕细作上下功夫,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力度。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对火车站、批发市场、便民市场、学校食堂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联合其它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持续不断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五、积极实行市场监管错时工作制。打破工作日与节假日、8小时以内和8小时以外的工作常规,实行错时工作制,有效打击违法行为,确保全年365天市场监管高压态势。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微博、微信、公众号完全可以成为基层所宣传政策、提升管理的好帮手。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高高在上的政策接地气,才能保障政策惠民生;在日常市场监管工作中,通过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材料、走进社区宣讲等方式,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强化广大群众及经营者法律意识。
市场监管采取怎样的服务态度、怎样的方式方法、有怎样的创新思路。这都归根于有没有把人民群众的幸福作为根本价值取向。根植于基层沃土,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才能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篇五】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2020年春季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现结合我县实际,研究部署2020年春季农资市场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抽检计划
我局本次安排农资质量检测40个批次。每分局5个批次。
二、抽检品种
肥料。
三、工作要求
(一)在抽检准备时,各分局结合辖区实际,统筹安排,提前做好调查摸底和抽检准备工作。请各分局在3月4日前上报农资市场抽查情况表,便于县局统筹确定抽检对象。
(二)本次抽检从3月14日开始,由检测中心负责实施,各分局配合。在抽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总局令第61号)和《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范》具体要求实施检测。
(三)在抽查检测完成后,要依法送达检测结果通知书及检测报告。检测不合格商品相关企业申请复检,要及时受理,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局市场规范管理科,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复检。要合理运用检测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抽查检验结果的汇总与审核,对有严重问题的经营者还要列入“黑名单”管理。
(四)在查处不合格农资时,要严格按照办案流程处理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农资商品。对假冒伪劣农资应依法及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违法行为应及时立案查处,不得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罚款放行。
(五)在查办处理后,要及时反馈不合格批次处理结果,各分局于月日前将检测工作情况总结、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批次处理结果反馈表》(见附件)通过内网报县局市场规范管理科王微微邮箱。在农资商品质量检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请及时报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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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语:春有百花秋望月,下有晾风冬听雪。心中若无烦恼事,便是人生好时节。愿你:晨有清逸,暮有闲悠,梦随心动,心随梦圆,愿你天天快乐,心更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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