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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疫情防控居家隔离要求

时间:2022-06-07 09:3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疫情防控居家隔离要求【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社区疫情防控居家隔离要求【完整版】

 

 XXXX 社区 疫情防控居家隔离要求

 一、居家医学观察(居家隔离)

 1、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在经社区评估符合医学观察条件的居家场所接受医学观察,观察天数一般为 14 天。期间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必须单人单间、使用独立卫生间,不得与他人共同居住生活; 2、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3、居家医学观察人员观察期间,严禁擅自离开隔离场所,其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 4、居家居家观察期间,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 5、由社区医务人员上门指导家庭清洁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

 二、居家健康监测

 1、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解除集中隔离人员和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低风险地区来泰人员),在家中或单位宿舍接受所在社区(村居)的日常健康监测,监测天数一般为 14 天或 7 天,具体时间由社区通知; 2、期间尽量单独居住。如确需与他人共同居住,应避免密切接触。不得组织或参加会议、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从事学校、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

 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 3、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需向社区(村居)报备,全程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 1 米距离,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和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限时定向往返; 4、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服从社区安排,凭社区开具的《采样联系单》,做好个人防护,定点往返,自行至指定辖区医疗机构采样检测,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期间,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时,立即向社区报告。由社区安排专车或拨打 120 及时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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